一、 《民法典》 内容是彩礼不要了吗?,《民法典》没有明确彩礼的支付,双方可以协商彩礼的具体支付方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要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发现属于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不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支付,给支付人生活造成困难的。二、 《民法典》 对于离婚的规定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明确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的一致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破裂,调解不成,应该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不成的,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未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准予离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司法实践中,返还彩礼应严格按照上述程序和要求办理。双方可以确定是否符合上述返还彩礼的条件。如果不符合相关条件,是不可能返还彩礼的。具体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