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是否规定不能索要彩礼

男女双方是同居关系的,不能得到法律上婚姻关系的批准。 结婚的话需要根据婚姻法的规定领取结婚证。 很多人对无效婚姻可以索取彩礼是如何规定的抱有疑问。 接下来,请主编告诉我关于婚姻无效的情况下能否回来的法律规定。

一、无效婚姻可以索取彩礼是怎么规定的?

对可以撤销同居关系、无效婚姻关系、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返还彩礼的纠纷,人民法院是否支持的问题,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没有明确规定。 认为对同居关系、无效婚姻关系、可以撤销婚姻关系的彩礼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接受彩礼一方返还彩礼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区别对待。

(一)同居关系双方均未婚,一方离婚、丧偶后不再婚,另一方未婚,或者双方都是离婚、丧偶后未再婚的同居关系的,该同居关系当事人提出返还彩礼要求的, 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应当以第十条第三款中“婚前给付给人造成生活困难的有关规定即“生活绝对困难”为客观标准进行综合判断和决定,同样可以使婚姻关系无效、撤销婚姻关系的当事人

(二)因同居关系接受彩礼的一方“有配偶的与他人同居的”,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的,在向人民法院提出解除同居关系或者向接受彩礼的一方单独请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审理时不得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婚姻无效申请书格式

申请人: xxx,女,汉族,哪年几月几日出生,地址——,身份证号码。

被申请人: xxx,男,汉族,哪年几月几日出生,地址——,身份证号码。

申请:要求宣告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婚姻无效。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何年几月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 之后几年几月在哪个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结婚证号码——————。 据了解,由于申请人婚前对被申请人了解不多,婚后被申请人在婚前就患有严重的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正在接受治疗,没有治愈的希望。 被申请人在办理婚姻登记过程中,故意隐瞒自己已经患上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的事实,欺骗申请人和婚姻登记机关,伪造婚姻登记,不仅使申请人日夜痛苦,延缓申请人的青春。 据此,特要求贵院依法宣告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婚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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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人民法院(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的) ) ) ) ) ) ) )。

申请人: xxx (签名按手印) )。

申请时间: 2009年9月1日

综上所述,关于无效婚姻可以索取彩礼是如何规定的,小编给大家做了解答。 虽然法律上有关于彩礼返还的规定,但是什么样的彩礼返还请求是不能被支持的,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但是小编如果决定还是一起去结婚登记机构办理结婚登记的话,就要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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