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声明怎么写?遗嘱房产继承怎么写范本

房产继承“新规”来了2021年起,子女继承父母房产一律这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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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如何继承父母房产,终于有了新规!

去年年底,有一条“2020年起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房产”的消息,引发网友关注。按照现在的《继承法》,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独生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房产,但在没有遗嘱却有其他继承人的情况下,独生子女很可能只能继承到父母部分的房产......

那么,父母的房产如何通过继承的方式全部转让给独生子女呢?2021年1月1日起,现行《继承法》将被废除,关于继承的事项将会由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来规范,父母房产统统按“新规”处置。

《民法典》中,关于房产继承有哪些改变?赶紧来看看吧!

变化1

继承权新增了2种立遗嘱的方式

在以往,立遗嘱的常见方式,也是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去公证处进行公证,但想要立遗嘱的人一般都是年迈的老人,行动自然迟缓和不便,公证处动辄几十上百公里路程,老人们经不起这样折腾。

新的继承规定,增加了2种合法有效的立遗嘱方式: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这可就减轻了老人们很多麻烦事儿,例如很多老人不识字、年老了认识不清,可以录像。

变化2

为了防止立遗嘱被迫无奈,新增了“见证人”规定

为了争父母的房产,有些子女会出怪招,例如事先跟父母讲一些事情,要求父母必须按照自己的意见立遗嘱,不然就有严重后果。

所以,为了防止这种事情发生,规定必须有2名见证人在场才行,确保遗嘱出自老人内心的想法。

变化3

新增加遗嘱的“宽恕”制度

当继承人做错事后又悔改了,得到了被继承人的谅解和宽恕,正常的家庭关系得到修复,法律就会恢复其继承权,这就是继承“宽恕制度”。

“宽恕制度”在此前的司法解释中已得到认可,在司法实践中效果也很好,这一制度实际上是给了继承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也体现了尊重被继承人意愿的规则设计。

变化4

新规定设定“遗嘱最新第一”原则

只要是合法有效的遗嘱,哪个遗嘱的时间距离现在最近、最新,那么这个遗嘱将作为最有效的遗嘱执行。

这在以往是不可行的,根据以往的规定,在各类遗嘱中,只有“公证遗嘱”才具有最大的法律效益,不管子女们持有任何形式的遗嘱,只要有公证遗嘱的存在,那最终都会以公证遗嘱为准。

新规定按照时间排序,哪个遗嘱最新就按照这个遗嘱执行。

变化5

新规增加了有效继承人范围

为了追求更高的生活质量,越来越多年轻人不愿意生育,随着家庭缩小化越来越明显,可能很多家庭没有第一、第二合法有效继承人,那么这些人奋斗一辈子的财产和房产最终将给谁?

新规定增加继承人范围,外甥、外甥女、侄儿、侄女都位列其中,都可以依法继承房产了。

以下4种财产,不能被继承

按照《民法典》,有4种财产不能被继承。

被继承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中,属于他人的部分不能被继承

这种情况指的是:财产表面上看来是属于被继承人的,实际上被继承人并不拥有全部的所有权,最常见的情况是夫妻共有财产。

举个例子

老张夫妇有两个儿子,夫妇俩婚后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老张名下,老伴去世后老张和小儿子一起住着。现在老张也去世了,留下一份遗嘱写明房子归小儿子。

那是不是大儿子就分不到房了?不是,大儿子还能分到1/6的房产。为啥?看下面这张图就明白了↓

实际上老张的太太也有1/2房子的所有权,如果老张的太太去世前没立遗嘱,那按照法律规定,老张的太太手里1/2的房产会由老张、大儿子和小儿子平分。

分配结果就是,老张占2/3产权,大儿子和小儿子各占1/6产权。而老张的遗嘱只能决定这房子2/3的产权归属。

网上说独生子女有可能不能继承自己的房子,也是这个道理。那么,怎么解决这些问题?

简单,立个遗嘱说明白就行了。父母有遗嘱且内容合法,立遗嘱人的遗嘱能真实表达意愿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顺序继承。

有些权利不能被继承

比如人身权、知识产权。比如老张写了一部畅销书,每年都有可观的版权收入,老张去世后,独生子小张作为继承人,仍然可以享有版权收入,但是老张作为作者在这部作品上的署名权、包括修改作品的权利等,小张都不能继承。

死亡赔偿金、抚恤金不能被继承

死亡赔偿金、抚恤金,一般是在被继承人因事故或因公死亡之后获得,是对死者近亲属的经济补助和精神抚慰。这是给死者近亲属的,因此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不能被继承。

保险金一般不能被继承

保险金是否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看情况。一般来说,如果保险指定了受益人,那么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应该属于受益人,而不是被保险人的遗产,当然特殊情况除外。

作者:上海买房人,首发公众号,从业房地产销售8年,孰知交易流程,政策时事分析,专业的水平来解决的购房困惑。

请问遗嘱是什么格式

中华遗嘱库系列范本之通用版

遗嘱(通用范本一)

版本编号:TYFBY-200301

立遗嘱人:王某某,男,公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

现住址:。

我,王某某,现在头脑清楚、思维清晰,能够正常理解并清楚表达我本人的意愿。为订立遗嘱,我声明如下事实:

婚姻状况【配偶姓名,结婚时间,如有已去世的须注明死亡时间】。子女【和谁育有谁,子女姓名,如有已去世的须注明。】

父母【

父母姓名,是否过世和过世时间】

我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本人意愿,订立遗嘱内容如下:

一、目前,我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写明财产情况。【房产:写明座落,购买时间,在谁名下,房产证号,是否和配偶共同财产】

不是共同财产的,后面写:

“我认为这是我的个人财产”

【共同财产的,后面

“其中属于我个人的份额及我可能继承的份额。”

最后写:

“除前面所列财产之外的属于我个人所有的其他财产(包括共同财产中属于我个人的份额及我可能继承的份额。)”

二、在我去世后,我的全部遗产由

注明身份证号)继承。

如果是分给两人以上的,就写:“

在我去世后,我的全部遗产由

(注明身份证号)和

(注明身份证号)继承。继承份额为:

(注明身份证号)继承几分之几;

(注明身份证号)继承几分之几。

三、如果前述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先于我去世,或者他放弃、丧失继承权,则本应由其继承的这部分财产我指定由

注明身份证号)继承。

四、上述人员继承的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属于其夫妻共同财产。

五、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具体的遗产分割事宜,希望你们敦睦共处、厚德传家,不要辜负我的期望。

本遗嘱是目前我认可的唯一有效的遗嘱。对本遗嘱订立之前的我的其他遗嘱,我均予以撤销

(※有公证遗嘱的,要用公证方式撤销)

。本遗嘱共页,内容均为我的真实意思表示。

立遗嘱人(本人签名):

日期(本人手写):

遗嘱人本人指印(右手X指):

遗嘱(通用范本二)

版本编号:TYFBE-200301

立遗嘱人:王某某,男,公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

现住址:

我,王某某,现在头脑清楚、思维清晰,能够正常理解并清楚表达我本人的意愿。为订立遗嘱,我声明如下事实:

婚姻状况【配偶姓名,结婚时间,如有已去世的须注明死亡时间】。子女【和谁育有谁,子女姓名,如有已去世的须注明。】

父母【

父母姓名,是否过世和过世时间】

我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本人意愿,订立遗嘱内容如下:

一、在我去世后,我的以下遗产由继承。

【房产:写明购买时间,在谁名下,是否和配偶共同财产】

不是共同财产的,后面写:

“我认为这是我的个人财产”

【共同财产的,后面

“其中属于我个人的份额及我可能继承的份额。”

二、在我去世后,我的以下遗产由继承。

【房产:写明购买时间,在谁名下,是否和配偶共同财产】

不是共同财产的,后面写:

“我认为这是我的个人财产”

【共同财产的,后面

“其中属于我个人的份额及我可能继承的份额。”

三、除前面所列财产之外的属于我个人所有的其他财产(包括共同财产中属于我个人的份额及我可能继承的份额。)由继承。

四、如果前述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先于我去世,或者他放弃、丧失继承权,则本应由其继承的这部分财产我指定由继承。

五、上述人员继承的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属于其夫妻共同财产。

六、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具体的遗产分割事宜,希望你们敦睦共处、厚德传家,不要辜负我的期望。

本遗嘱是目前我认可的唯一有效的遗嘱。对本遗嘱订立之前的我的其他遗嘱,我均予以撤销

【※有公证遗嘱的,要用公证方式撤销】

。本遗嘱共页,内容均为我的真实意思表示。

立遗嘱人(本人签名):日期(本人手写):

立遗嘱人本人指印(右手指):

共同提示信息:

本遗嘱范本不代表对使用者的法律建议,对此不负任何责任。根据现行《继承法》的规定,打印遗嘱存在效力风险。如有见证人的,见证人应为2人以上,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无利害关系。遗嘱不能处分他人所有或依法不能用遗嘱处分的财产。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和老年配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中华遗嘱库保留对本遗嘱范本的署名权和进行持续修改的权利。中华遗嘱库提示使用者:订立遗嘱是健康、正确、高贵的观念,值得鼓励和赞赏,要坚持维护弱者权益、促进家庭和谐、传递关爱和承担社会责任的宗旨。

房屋继承遗嘱该怎么写才有效

房屋继承遗嘱该怎么写才有效?

遗嘱是否合法需要综合形式要件以及遗嘱内容两方面进行判断,司法实践中,更重视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必须具备的条件

1)遗嘱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

3)遗嘱内容不违法;

4)处分的是遗嘱人合法财产;

5)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

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书写遗嘱的形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自书遗嘱必须满足如下要件:

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由可以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

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自书遗嘱的内容相互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遗嘱为准。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

3、遗嘱人亲子签名。

4、自书遗嘱中如有需要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该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代书遗嘱必须满足如下要件: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因此房屋遗嘱继承书写遗嘱也应当遵循以上的要求。

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八十三条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法律,永远是受害者的靠山。我是律师如有需要帮助,您可以来电咨询详细为您解答。律师13661247699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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