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去世了还能继承父亲的房产吗?儿子在父亲之前去世,父亲去世后财产继承

已故子女的遗产(房产)父母可以继承吗

可以的,

《继承法》

中这样规定法定继承的:

第九条继承权

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

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

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

扶养义务

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

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诉讼。

所以,完全可以继承的,立遗嘱了,按照遗嘱分配,没立遗嘱,继承法里有详细的规定!

房产继承新规来啦子女能否继承父母房产5大要点解读

房产继承新规来啦!子女能否继承父母房产?5大要点解读!

1、新的继承权增了2种立遗嘱的方式

立遗嘱在我国并不普及,因为在常人的观念中,遗嘱就等同于“将要去世”,有种不安的感觉。如果亲戚朋友或者邻居听到了谁家要“立遗嘱”,第一想法就是这个人是不是出现什么问题了,或者精神错乱了?没事儿立什么遗嘱。所以说,即便是很多老年人有立遗嘱的想法,但是除非必要,他们是不愿意公开立遗嘱的。

在以往,立遗嘱的常见方式,也是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去公证处进行公证,但是有很大的弊端和局限性,想要立遗嘱的人一般都是年迈的老人,既然年纪大了,那么行动自然迟缓和不便,还有的老人只能坐在轮椅上,公证处动辄几十上百公里路程,老人们经不起这样折腾。

新的继承规定,增加了2种合法有效的立遗嘱方式:

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

。这可就减轻了老人们的很多麻烦事儿,例如很多老人不识字、年老了认识不清,可以录像。

2、为了防止立遗嘱被迫无奈,新增了“见证人”规定

现在的一线城市房价4-8万元,二线城市房价也在1万元以上,如果没有父母们的资金支持,年轻人想要纯粹依靠自己买房子不那么容易,即便是买房了,可能这套房子不是自己唯一的一套房子,有研究显示,家庭1个孩子出生,就需要至少1套房子,随着这个孩子成年,家里至少需要3套房子(不管是置换还是总计3套)。一套房子几百万元,这可是很多人半辈子才能挣到的钱了。

所以为了争父母的房产,有很多兄弟姐妹们出怪招,例如事先跟父母讲一些事情,要求父母必须按照自己的意见立遗嘱,不然就有严重后果。所以,为了防止这种事情发生,

规定必须有2名见证人在场才行,确保遗嘱出自老人内心的想法

3、新增加遗嘱的“宽恕”制度

顾名思义,

就是给老人立遗嘱一次反悔的机会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见到子女们不孝顺父母,但是为了获得父母的房产表面一套背后一套。所以“反悔”制度就给了父母们另外一道保障,有机会修改遗嘱。

4、新规定设定“遗嘱最新第一”原则

什么意思呢?就是只要是合法有效的遗嘱,哪个遗嘱的时间距离现在最近、最新,那么这个遗嘱将作为最有效的遗嘱执行。这在以往可是不行的,根据以往的规定,在各类遗嘱中,只有“公证遗嘱”才具有最大的法律效益,不管子女们持有任何形式的遗嘱,只要有公证遗嘱的存在,那最终都会以公证遗嘱为准。

新规定按照时间排序,

哪个遗嘱最新就按照这个遗嘱执行。

5、新规增加了有效继承人范围

虽然说现在有序开放了二胎,但是社会文化水平也在逐渐提高,为了追求更高的生活质量,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不愿意生育,更愿意独善其身,随着家庭缩小化越来越明显,可能很多家庭没有第一第二合法有效继承人,那么这些人奋斗一辈子的财产和房产最终将给谁?

新规定增加继承人范围,外甥、外甥女、侄儿、侄女都位列其中。

都可以依法继承房产了。

子女继承父母的房子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你稍不注意,可能就真的无法继承了

子女继承父母的房子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你稍不注意,可能就真的无法继承了!

不这样做,即使是独生子女

也无法完全继承父母房产

一起看看最近刷爆朋友圈的这个特殊案例。

小丽是父母的独生女儿,父亲十年前去世,母亲今年刚过世,父母亲生前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

房子原来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的时候,小丽没有成家,没去办理手续。父母都去世之后,小丽想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

房管局拒绝办理

小丽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来到了房管局,要求过户。但是,房管局却说:无法给小丽办理过户,小丽需要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或法院的判决书,他们才能办理过户。

小丽不想去法院,决定去进行公证。

公证处遇到难题

可是,公证处的人说,只有小丽把爸妈的亲戚全部带到公证处才能给办公证。小丽听了想哭!爸妈的亲戚全国各地都有,有的还出国了,这去哪里找?

这是非常典型的一个案例

没有狗血剧情,没有复杂纠纷,但作为独生女的小丽,却无法顺利获取父母去世后留下的房产。

这是为什么呢?听听律师怎么说!

律师:你是独生女?

小丽:是的,我爸妈就我一个女儿。(核心家庭关系很简单)

律师:你父母哪一年结婚的?

小丽:好像是1983年。

律师: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

小丽:2003年。

律师:房产登记是什么时间?

小丽:2004年11月。

律师: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

小丽:我爸爸一个人名下。

律师:你爸爸什么时候过世的?

小丽:是十年前过世的,2007年底吧。

律师:你爸和你妈过世时有没有留下遗嘱?

小丽:我爸没有,我妈生前跟我口头说过,她走后这套房子归我。(口说无凭啊,等于没有)

律师:你爸过世时,你爷爷奶奶是否还健在?(这个问题是关键,如果已经过世,事情就好办多了)

小丽:我爸爸过世时我爷爷已经去世,我奶奶还在,我奶奶是我爸爸过世后不到一年过世的。

律师:那你爸爸有兄弟姐妹几个?

小丽:我爸爸有四个兄弟姐妹。

律师:那你把你爸爸的兄弟姐妹的家庭情况,包括在不在世、婚姻情况、子女情况跟我一个一个说一下。

小丽:我爸爸在家排行老三,大伯在我爸过世时已经过世,我大娘还在。大伯大娘有三个孩子,两个在上海,一个出国了。二伯还在,不过五年前离婚了。二伯二娘有两个孩子,一个在杭州,一个在北京。我小姑姑和小姑父在黑龙江,有一个女儿。我爸爸和爷爷奶奶过世后,就没怎么走动,姑姑姑父家的具体情况我不太清楚。

律师:你妈妈在你爸爸过世后没再成家吧?

小丽:没有没有,我妈一直跟我过。

律师:你妈过世时,你外公外婆是否还健在?

小丽:都过世了。

律师:这套房子,要由你一个人继承,除非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到公证处或者法院明确表示放弃。

律师得出的房产归属结论:

好复杂!!没错!!房子被分的支离破碎,传说中的七大姑八大姨也来分房子!

为什么会这样?

律师分析:

1、这套房子是你父母的婚内共同财产,你父亲去世,这套房产的1/2属于你母亲,1/2属于你父亲的遗产。

2、你父亲死亡时,有三个继承人,那就是你母亲、你、还有你奶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那么三人平分1/2。因此你母亲在原有1/2的基础上再获得1/6,合计2/3,你分得1/6,你奶奶分得1/6。

3、你奶奶过世后,属于你奶奶的1/6本该由你爸四兄弟姐妹转继承,一人1/24,但这时你大伯和你爸先于奶奶过世了。根据法律规定,由你大伯和你爸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也就是你大伯的1/24由你大伯的三个孩子继承各1/72,你爸的1/24由你继承。加上前面的1/6,你现在有5/24。

4、你二伯的1/24,根据法律的规定,婚内继承的遗产除非遗嘱指定归个人,否则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从理论上讲,你二伯离婚后,这1/24应该分成两半,你二伯1/48,你二娘1/48。

5、你小姑姑和小姑父没离婚,因此共同拥有1/24。

6、现在你母亲过世,你母亲只有你一个继承人,因此你母亲的财产全部由你继承。所以你最终的财产继承份额是5/24+2/3=7/8。

律师说,

这只是给小丽算理论上的房产继承份额而已,具体要怎么把这套房子分配下去,那就更复杂啦。

律师认为,这一切,假如小丽的父母在生前立下遗嘱的话,就不会那么麻烦了。

中国人总认为立遗嘱不吉利,其实年迈父母在身体尚健康时,如能立个遗嘱,也是给子女省事。子女和父母商谈立下遗嘱,也并非不孝顺。

祝愿天下所有父母都有一个健康好身体!

不过,必须说明的是:

1、文章中说的,是两年前就被广泛讨论的特殊案例,分析依据的是1985年就已施行的法律法规,根本不存在新政策。

2、文章说的是独生子女不是唯一继承人,这跟“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房产”也完全是两码事。所以大家不要被误导了。

大家是什么看法呢?

房产过户给近亲属

不征收个税

根据公告可知:对于房产的无偿赠送,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为“偶然所得”,缴纳20%税率。但是有以下情况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当事双方不得征收个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也就是说,依法继承房产,或者父母将房产送给子女,子女和父母都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是,事实上相关通知财政部在2009年就出过,只是今年的公告进一步确定了“房产过户应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税目,由原“按其他所得征税”改为“按偶然所得征税”,且补充了非近亲属之间的房屋赠与受赠方需按照“偶然所得”缴纳个税,按照20%的税率缴纳。

综上看来,这则公告对近亲属之间的房屋赠与、继承,其实影响不大。网传的消息并不属实。

看起来很简单,但是现实情况复杂得多,即使是子女在继承和接受赠与房屋时,也会有很多情况的!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怎么才能最大程度上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父母把房子给你,

?赠与?、继承和买卖哪个最划算?

一般来说,子女从父母那里把房子过户到自己手里,常见的手段就是?赠与?、继承和买卖了。这三种方式都会牵涉到相关税务,上面也说到,继承和赠与都是免个税的,但是并不意味着免除其它税务,其他税费并不能免,还是要缴纳契税等那么算下来的话,哪种最省钱呢?

赠与、买卖、继承,哪种方式最划算?

房屋过户主要分为三种方式——赠与、买卖、继承。那么,父母要把房子给子女,选择哪种方式最划算?

我们来算一笔账,假设小明无房,父母有一套“满五唯一”普通住宅,90平米以内,价值100万元,赠与、买卖、继承分别花多少钱呢?

需要缴纳3%契税就是3万元,另外双方共0.1%的印花税1000元,一共是3.1万元。

根据房屋情况,契税适用税率1%,契税缴纳1万元,增值税以及附加税、个税免征,一共是1万元。

只需要缴纳0.05%的印花税,也就是500元。

可见,在这3种方式中,继承是花费最少的,买卖其次,赠与花费最高。

父母无偿赠与子女住房

子女受赠后又将住房转让,怎么交税?

传承房产的时候不能唯金额论,

还需要考虑取得房产以后准备怎么处置。如果是打算再卖房的话,就要考虑后续个税缴纳的差异了。

举个例子,假如小明的父母买房花了60万,小明取得的时候价值100万,而这套房子后续涨到300万。

如果是买卖的方式给小明的话,因为之前是100万买来,而之后涨到300万的时候,只需要按当中价差的200万来交税。

如果采用是赠与和继承的方式,因为小明是沿用了他父母取得房产这60万的成本,所以等到房产涨到300万的时候,他就需要基于当中240万的价差去交税。

总结一下:

房产给子女,继承不可控,赠与费用较高,买卖的方式比较省钱。

现在,大家应该明白自己从父母那里过户过来的房子该怎么交税了吧?还有自己如果将房子卖了又该怎么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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