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怎样提起遗产继承诉讼起诉遗产继承流程是什么

怎样提起遗产继承诉讼起诉遗产继承流程是什么

1、提起遗产继承诉讼,确定法院管辖很重要。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具体来说:

(1)被继承人生前可能有不同的住所,一个是户籍所在地,一个是经常居住地;而其财产有可能置于不同的地方。民事诉讼法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2)主要遗产所在地,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在对继承纠纷有管辖权的法院之间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

(3)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果继承纠纷涉及的是房屋等不动产,只能在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继承的诉讼。

2、提起遗产继承诉讼,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7条规定:“继承的诉讼时效按继承法的规定执行。但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遗产未分割的,即为共同共有,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均适用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具体而言:

(1)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继承恢复请求权的诉讼期限为二年。

(2)在继承人不知道或无法知道其权利被侵犯的情况下,继承人有权在继承开始之日起二十年内向法院提起保护其继承权的诉讼。

(3)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继承人不得再提起诉讼。

(4)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十八年至二十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二十年内行使,超过二十年不得再行提起诉讼。

(5)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不可抗力使继承人无法行使继承恢复请求权的,可按诉讼时效中止处理。

(6)继承人在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诉讼时效中止处理。

(7)继承人因其继承权受到侵害而向侵权人提出返还遗产或赔偿损失的要求,或者继承人因遗产继承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即为中断。法律,永远是受害者的靠山。我是律师如有需要帮助,您可以来电咨询详细为您解答。律师13661247699同微信

起诉遗产继承法院流程是怎么样的

起诉遗产继承法院流程是怎么样的?

起诉遗产继承法院流程: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宣判: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法律,永远是受害者的靠山。我是律师如有需要帮助,您可以来电咨询详细为您解答。律师13661247699同微信

继承案起诉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或证据线索,以证明自己的主张或反驳主张。否则当事人的主张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将承担败诉的后果。在遗产继承案件中,当事人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有:

1、提供公安机关或所在单位出具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

2、被继承人生前户籍地、居住地、死亡地和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3、被继承人遗产的种类、数量、金额、遗产由谁占有、使用、收益、保管的证明材料,如遗产清单、产权证书、发货票、证人证言等。

4、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中或在其他形式共有财产中(如合伙财产等)的,应提供其他共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遗产在共有财产中的证据,如房屋产权证书、合伙协议等。合伙企业是否清算或营业,审计证明等。

5、被继承人生前婚姻状况,生育和抚育子女的证明材料,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法律拟制血亲或与之有密切关系的旁系亲属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等证明材料,以及他们对被继承人所尽义务的证明材料。

6、被继承人的妻子怀孕,应提供已怀孕的证据。

7、被继承人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应提供第二顺序继承人的人数,各自与被继承人的关系的证明材料。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应提供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及住址等情况。

8、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继承公婆、岳父母遗产的,应提供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证明材料。

9、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公证遗嘱的提供公证书,自书遗嘱的提供自书原件及能证明确系自书的证明材料。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危急情况下所立的口头遗嘱要提供原件、录音或录像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的二人以上见证人的证明材料。

10、提供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有无受胁迫、被欺骗情况的证明材料。

1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赠抚养协议的,应提供遗赠抚养协议书,对被继承人尽抚养义务等证明材料。

12、被继承人生前有债权、债务的,应提供详细的数额及借款凭证;提供债权人、债务人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址等证明材料。

1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有放弃继承权或受遗赠的,应提供放弃人的书面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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