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留下的房产子女怎么继承?农村父母留下的房产子女怎么继承

最新房产继承新规1月1日开始实施父母的房全部按“新规”继承

今年1月1日开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开始实行了

其中关于

父母房产继承

有了新的规定

新增了两种立遗嘱的方式

有效继承人范围也有所扩大...

一起来看看,“继承权”新规的改变

新规定增加了2种立遗嘱的方式

新的继承规定,增加了2种合法有效的立遗嘱方式:

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

这就减少了老人们的麻烦,例如老人不识字、年老了认不清,可以录像。

为了防止立遗嘱被迫无奈

新增了“见证人”规定

为了争父母的房产,出现了很多兄弟姐们出怪招的情况,例如事先跟父母讲一些事情,要求父母必须按照自己的意见立遗嘱,不然就有严重后果。为了防止这种事情发生,

新规规定必须有2名见证人在场才行

,确保遗嘱出自老人内心的想法。

新增加遗嘱的“宽恕”制度

“宽恕”制度是给老人立遗嘱一次反悔的机会。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见到子女们不孝顺父母,但是为了获得父母的房产表面一套背后一套。所以“宽恕”制度就给了父母们另外一道保障,有机会修改遗嘱。

新规定设定“遗嘱最新第一”原则

根据以往的规定,在各类遗嘱中,只有“公证遗嘱”才具有最大的法律效益,不管子女们持有任何形式的遗嘱,只要有公证遗嘱的存在,那最终都会以公证遗嘱为准。新规定按照时间排序,

只要是合法有效的遗嘱,哪个遗嘱的时间距离现在最近、最新,那么这个遗嘱将作为最有效的遗嘱执行

新规增加了有效继承人范围

现在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不愿意生育,更愿意独善其身,随着家庭缩小化越来越明显,可能很多家庭没有第一第二合法有效继承人,那么这些人财产和房产最终给谁?

新规定增加继承人范围,外甥、外甥女、侄儿、侄女都位列其中,都可以依法继承房产了。

这些财产子女不能继承

①被继承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中,属于他人的部分

这部分财产表面上看来是属于被继承人的,实际上被继承人并不拥有全部的所有权,最常见的情况是夫妻共有财产。

举个例子:

老张夫妇有两个儿子,夫妇俩婚后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老张名下,老伴去世后老张和小儿子一起住着。现在老张也去世了,留下一份遗嘱写明房子归小儿子。那是不是大儿子就分不到房了?不是,大儿子还能分到1/6的房产,这是如何计算的呢?

实际上老张的太太也有1/2房子的所有权,如果老张的太太去世前没立遗嘱,那按照法律规定,老张的太太手里1/2的房产会由老张、大儿子和小儿子平分。

分配结果就是,老张占2/3产权,大儿子和小儿子各占1/6产权。而老张的遗嘱只能决定这房子2/3的产权归属。

②使用权不能继承

最常见的是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公有住房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

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而这块儿土地是归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所以,宅基地不能算个人的遗产。但是,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是个人财产,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而且就算儿女的离开农村转成城市户口也能继承。

公有住房:

个人对公有住房只享有使用权,而它的产权归国家或单位所有,因此不属于个人遗产。不过,如果公房“房改”后转为产权房,就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了。

③其他不能被继承的权利

比如人身权、知识产权等:

举个例子老张写了一部畅销书,每年都有可观的版权收入,老张去世后,独生子小张作为继承人,仍然可以享有版权收入,但是老张作为作者在这部作品上的署名权、包括修改作品的权利等,小张都不能继承。

④死亡赔偿金、抚恤金是不能被继承的

这份财产一般是在被继承人因事故或因公死亡之后获得,是对死者近亲属的经济补助和精神抚慰,因此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不能被继承。

⑤保险金

一般来说,如果保险指定了受益人,那么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应该属于受益人,而不是被保险人的遗产,当然特殊情况除外。

2022年起,父母房产权该如何“继承”,统统按照“新规”处理

最近楼市暖风频出,关于楼市利好的消息越来越多,因此关于买房的话题又成为了热点话题。的确楼市在经历了大半年的“冷冻”期后,关于出台“救市”政策的新闻越来越多。首先是央行宣布降准降息,并且释放1.2万亿的资金,很多人认为这是国家宣布“救市”的信号。

其次很多城市都出台了“救市”政策,例如在去年的12月份,哈尔滨率先出台“救市”政策,一方面减轻房企资金压力,帮助房企脱困,另一方面给予购房补贴,释放住房需求。另外今年的3月1号郑州也出台了19条“救市”政策,包括降低购房门槛,加大贷款投放,下调房贷利率等等。除此之外很多城市都开始降低首付比,以此来释放住房需求,截止到今天已经有16个城市宣布降低购房首付比例。

很多人看到这些消息,认为楼市将要回暖,房价又会继续上涨。对于房价上涨,人们的神经总是非常敏感的,因为现在的房价已经很高了,可以说已经和老百姓的收入相脱节。根据上海易居研究院发布的数据显示,在2020年我国的前100城的房价收入比已经达到了13.2,远远高于国际上规定的3~6的合理区间。而且这还只是我国前100城的平均房价收入,在一些一线城市,例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房价收入比更是超过了30%,其中深圳更是达到了惊人的48。面对如此高的房价收入比,很多在这些城市打拼的年轻人对于买房都感到非常地绝望。即使一些年轻人能买得起房,可能也是掏空积蓄,借遍亲戚才能凑够首付,后半生还要为巨额的房贷奔波。另外对于很多父母来说,不光要为自己的房子操心,还要为子女房子的首付操心。

房价如此之高,房子也成了很多家庭最主要的财富,根据相关数据显示在很多家庭的财富占比中,房产占比要超过7成。在这种情况,关于房产继承成了很多人特别关注的话题,特别是一些子女比较多的家庭,父母房产成了子女必争的财产,甚至很多子女因为房产继承问题对簿公堂,最后导致反目成仇,老死不相往来。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推进和社会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关于房产继承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很多问题也变得愈发复杂。因此如果继续按照198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继承法》对现有继承问题进行处理的话,很多问题处理起来难度系数更大,甚至无法进行处理。因此在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废止。在新的《民法典》中对于继承问题给出了新的规定,这里笔者就带领大家看一下有哪些新的规定。

第一:公证遗嘱不再优先,并且新增两种遗嘱表现形式

过去在很多影视剧中都有这样的桥段,那就是子女拿着不同的遗嘱来继承父母的财产,当然不是说子女伪造遗嘱,而是父母在不同时间立不同的遗嘱。过去处理这种情况,一般会以在公证处公证过的遗嘱为准。

但这种处理方式存在诸多的弊端,例如老李有一儿一女,在年轻的时候比较偏爱儿子,因此早早订下遗嘱把名下房产留给儿子,并且在公证处进行了公证。但等老李夫妻老了以后,儿子并不孝顺,对老李不愿意承担赡养义务。最后女儿照顾两位老人,尽了赡养义务,于是老李最后又立下遗嘱,把名下房产留给女儿,但因为生活已经不能自理,所以就没有去公证处公证。这个时候如果按照旧的《继承法》,最后老李的房产就会判给儿子,这对女儿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因此在新的《民法典》第1142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新的规定以最后遗嘱为准,不仅更加“人性化”还更加公平。另外随着时代的进步新规中还增加了“录音录像”和“口头遗嘱”两种形式,让遗嘱更加人性化。

第二:增加“宽恕制度”

在《民法典》的第1125条规定继承人如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会丧失继承权:①故意伤害被继承人;②为了争夺遗产而损害其他继承人;③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④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⑤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如果有③~⑤项行为,但后期却有悔改表现,并且得到被继承人的宽恕或者时候被继承人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例如还以前文的老李为例,前妻儿子不愿意尽赡养义务,因此老李修改遗嘱把自己名下财产全部留给女儿。但后期儿子经过教育,有悔改表现,愿意赡养老李。这个时候老李看到儿子有悔改表现,就原谅了儿子之前的过错,重新立下遗嘱,分给了一部分房产给儿子。

第三:扩大继承范围,增设“代位”继承

过去对于继承问题,继承法里面设立了第一顺位继承人:父母、子女和配偶。还有第二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也就是说被继承人去世后并且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然后再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但没有给出当第一顺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都没有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财产该由谁继承。导致很多被继承人去世后,遗产没人继承或者很多亲朋好友都来争夺的情况,因此产生大量纠纷。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新《民法典》的第907条规定:将被继承人的侄子、侄女、外甥以及外甥女亦可被纳入法定代位继承人范围。

?最后你对房产继承新规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房产继承“新规”来了2021年起,子女继承父母房产一律这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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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如何继承父母房产,终于有了新规!

去年年底,有一条“2020年起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房产”的消息,引发网友关注。按照现在的《继承法》,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独生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房产,但在没有遗嘱却有其他继承人的情况下,独生子女很可能只能继承到父母部分的房产......

那么,父母的房产如何通过继承的方式全部转让给独生子女呢?2021年1月1日起,现行《继承法》将被废除,关于继承的事项将会由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来规范,父母房产统统按“新规”处置。

《民法典》中,关于房产继承有哪些改变?赶紧来看看吧!

变化1

继承权新增了2种立遗嘱的方式

在以往,立遗嘱的常见方式,也是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去公证处进行公证,但想要立遗嘱的人一般都是年迈的老人,行动自然迟缓和不便,公证处动辄几十上百公里路程,老人们经不起这样折腾。

新的继承规定,增加了2种合法有效的立遗嘱方式: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这可就减轻了老人们很多麻烦事儿,例如很多老人不识字、年老了认识不清,可以录像。

变化2

为了防止立遗嘱被迫无奈,新增了“见证人”规定

为了争父母的房产,有些子女会出怪招,例如事先跟父母讲一些事情,要求父母必须按照自己的意见立遗嘱,不然就有严重后果。

所以,为了防止这种事情发生,规定必须有2名见证人在场才行,确保遗嘱出自老人内心的想法。

变化3

新增加遗嘱的“宽恕”制度

当继承人做错事后又悔改了,得到了被继承人的谅解和宽恕,正常的家庭关系得到修复,法律就会恢复其继承权,这就是继承“宽恕制度”。

“宽恕制度”在此前的司法解释中已得到认可,在司法实践中效果也很好,这一制度实际上是给了继承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也体现了尊重被继承人意愿的规则设计。

变化4

新规定设定“遗嘱最新第一”原则

只要是合法有效的遗嘱,哪个遗嘱的时间距离现在最近、最新,那么这个遗嘱将作为最有效的遗嘱执行。

这在以往是不可行的,根据以往的规定,在各类遗嘱中,只有“公证遗嘱”才具有最大的法律效益,不管子女们持有任何形式的遗嘱,只要有公证遗嘱的存在,那最终都会以公证遗嘱为准。

新规定按照时间排序,哪个遗嘱最新就按照这个遗嘱执行。

变化5

新规增加了有效继承人范围

为了追求更高的生活质量,越来越多年轻人不愿意生育,随着家庭缩小化越来越明显,可能很多家庭没有第一、第二合法有效继承人,那么这些人奋斗一辈子的财产和房产最终将给谁?

新规定增加继承人范围,外甥、外甥女、侄儿、侄女都位列其中,都可以依法继承房产了。

以下4种财产,不能被继承

按照《民法典》,有4种财产不能被继承。

被继承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中,属于他人的部分不能被继承

这种情况指的是:财产表面上看来是属于被继承人的,实际上被继承人并不拥有全部的所有权,最常见的情况是夫妻共有财产。

举个例子

老张夫妇有两个儿子,夫妇俩婚后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老张名下,老伴去世后老张和小儿子一起住着。现在老张也去世了,留下一份遗嘱写明房子归小儿子。

那是不是大儿子就分不到房了?不是,大儿子还能分到1/6的房产。为啥?看下面这张图就明白了↓

实际上老张的太太也有1/2房子的所有权,如果老张的太太去世前没立遗嘱,那按照法律规定,老张的太太手里1/2的房产会由老张、大儿子和小儿子平分。

分配结果就是,老张占2/3产权,大儿子和小儿子各占1/6产权。而老张的遗嘱只能决定这房子2/3的产权归属。

网上说独生子女有可能不能继承自己的房子,也是这个道理。那么,怎么解决这些问题?

简单,立个遗嘱说明白就行了。父母有遗嘱且内容合法,立遗嘱人的遗嘱能真实表达意愿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顺序继承。

有些权利不能被继承

比如人身权、知识产权。比如老张写了一部畅销书,每年都有可观的版权收入,老张去世后,独生子小张作为继承人,仍然可以享有版权收入,但是老张作为作者在这部作品上的署名权、包括修改作品的权利等,小张都不能继承。

死亡赔偿金、抚恤金不能被继承

死亡赔偿金、抚恤金,一般是在被继承人因事故或因公死亡之后获得,是对死者近亲属的经济补助和精神抚慰。这是给死者近亲属的,因此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不能被继承。

保险金一般不能被继承

保险金是否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看情况。一般来说,如果保险指定了受益人,那么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应该属于受益人,而不是被保险人的遗产,当然特殊情况除外。

作者:上海买房人,首发公众号,从业房地产销售8年,孰知交易流程,政策时事分析,专业的水平来解决的购房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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