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20年的宅基地纠纷找谁?超过30年的宅基地纠纷

2020年土地新规定具体的有哪些土地纠纷如何处理

土地对于农民来说是生活的重要来源之一,没有土地就无法生存,中厚明德说:可见土地对农民多么的重要,而当下国家对农村的土地进行管理也都是愈发的严格,并且也推出了很多的一些政策,

那么2020年土地新规定具体的有哪些?土地纠纷如何处理?

下面就随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一、2020年土地新规定

1、四大证书或将停止发放

随着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结束,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证书、宅基地使用证书、农村土地承包证书、农村房屋产权证书的发放也将会结束,同时现如今各地农村都在纷纷推动农村不动产登记,实现“房地一体”,农村的土地、房屋等产权证书将会由不动产登记证书所代替。

2、土地将不会重新分配

现在许多农民都还在讨论土地确权之后,到了2027农村的土地是否还会再次进行重新分配,大家可以想一下土地确权工作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如果到2027年再次分配土地,这些资源必然会遭到浪费,所以未来再次进行土地分配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3、严格保护农村土地

现在各地农村都在开展土地的整治工作,严格控制农村耕地红线,确保农村耕地的地力,《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要节约使用土地,不得占用耕地;如果农民将耕地另作他用土地将会被收回。同时在《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造成耕地大量毁坏;将会处以罚金和拘役,情节严重的还将会收回其土地使用权。

二、农村土地纠纷如何解决?

1、协商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2、行政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同时还规定了,侵犯土地的一个所有权或者是使用权争议,都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3、司法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当中的第3款规定:”当事人其实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都是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一个使用权以及所有权要是发生的一些纠纷,那么也都只与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条和第53条的规定,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对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不经行政机关的处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的这些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关于

2020年土地新规定

以及相关的一些知识讲解了,想必对于这些问题大家现在都心里清楚了吧,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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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纠纷问题该找哪个部门

这个问题很值得回答,因为你描述的很清楚。

先说结论:我看了大部分的回答,都说你家没什么希望,我看未必。

主要的思路:

1、小队的边界。你们属于不同的队,也就是不同的集体经济组织,即生产队。这是个生产队是土地所有者,按你的描述,你们土地发包是以生产队为基础的,不是生产大队(或者现在给你们调解的村委会)。否则你们应该不会出现一个大一个小的情况。

要想搞清楚你们占没占他们的地,可以从你们队有没有占他们队的地这个思路来解决,也就是要求确认或者放样队之间的边界,说的再大一点,这不是你们两家的承包地纠纷,是两个队之间的土地所有权纠纷。对应的部门招自然资源部门(原国土部们)。

2、你们队分地的老底子。之所以给你们多一点儿地,可能是地力差(1.2亩顶1亩),或者是地边边,这种一般都有老底子,也就是分地的原始记录。或者找老人回忆作证,只要证明你们实际种的比应分的面积大即可,一定要找到书面证据或者证人证言。才能证明你们承包地的合理性。另外,也可以找找他们为什么实际种的少(地力差、地边边不太站得住脚),是因为没地了?还是什么其他原因?找到你们多和少的原始证据,作为纠纷调处的依据。这个事,要找农业农村部门(下属的农经站管这个)。

3、不要怕事。农村的事,大多是不出事为大,能和稀泥就和稀泥,这是熟人社会一般民事纠纷的处理原则。你要觉得咽不下去,就不要怕事,只要你确实占理,他不怕,你怕什么?要讲道理就讲道理,没完没了的辱骂?报警就是了嘛,警察管这个。

4、补充信息,知乎应该鼓励你这个提问。

2020年,宅基地纠纷解决三步走,让邻里更和谐

农村里,亲戚之间、邻里之间因为宅基地发生纠纷不在少数,不少当事人对土地权属纠纷的处理比较困惑,其实土地权属纠纷的解决流程很简单,就是调解——政府处理——诉讼三步走。不能越过政府处理直接起诉。

六尺巷

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

长城万里今犹存,不见当年秦始皇。

这个典故可能很多人都有耳闻,清代名臣张英的家人因为修院墙与邻居发生纠纷,特地写了一封信给张英,张英收到后回复了这封家书,张英家人收到家书以后决定退让三尺,邻居感动不已也退让三尺,“六尺巷”因此成名。

类似的宅基地纠纷在今天也时有发生,如果有人因为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归属产生争议的,应该怎么处理呢?

第一步,调解

土地纠纷尤其是宅基地纠纷,当事人之间经常是乡里乡亲的,甚至有亲属关系或者邻居关系,互相之间都有商量的余地。调解可以由村委会组织进行,一来有利于村委掌握纠纷动向,如果后续需要政府出面解决,村委可以提供帮助;二来如果能够帮助村民化解矛盾纠纷对村委工作的一种肯定。

第二步,调解不成申请政府处理

土地争议的解决与政府部门的土地管理工作密切相关,所以有了土地纠纷应当先经由政府解决。

申请主体

理论上当事人可以申请纠纷调处,可怎么判断是否属于适格当事人呢?

对于农村宅基地纠纷,当事人必须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也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丧失而丧失。当事人不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也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其与争议土地不具有直接利害关系。

如果当事人曾经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现在丧失了资格的,不宜认定为适格当事人。这种情形是指当事人原来是村民,后来搬进城里住了——转为城镇居民,把村里的房子——宅基地转让给他人,其与争议土地不具有利害关系。

申请对象

当事人申请调处纠纷必须列明调处对象——跟谁进行调处,未说明与其发生土地权属争议的个人或单位,其以使用宅基地多年为由要求行政机关进行单方确权,不符合土地权属争议的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申请人要对争议土地享有合法权益,这要求申请人自己提供证明。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其对宅基地有合法的使用权,其与争议土地不具有直接利害关系,不符合土地权属争议的申请条件。

调处部门

当事人应当根据争议案件的具体情形向争议土地所在地的政府部门申请处理:

(1)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乡级人民政府处理;

(2)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再大一点的案件,比如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争议案件应该向设区的市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处理,以此类推,越大的案件就由越高层级的政府部门处理。

调处原则

人民政府调处土地权属纠纷,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考虑历史和现实状况,实事求是作出处理,原则上应当将争议土地确权给长期管理使用争议土地的一方当事人。

第三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对于土地权属争议,应先经过乡或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处理。乡镇政府或政府主管部门作出处理决定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未经政府作出处理当事人直接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土地争议中包含了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在起诉时可以向申请法院一并审理,没有提出申请的应当由民事途径另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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