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风险,如何定义假离婚

假离婚有哪些法律风险?

1、假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只要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其实就是真正的离婚,也就是说离婚的事实不能改变。如果一方反悔,不愿意再复婚,那么不愿意离婚的一方就不能要求撤销已经生效的离婚登记,更不能要求强制复婚。

假离婚中关于财产归属的约定也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有关要求,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处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费等问题。这些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夫妻一方不能以“假离婚”为由否认离婚协议中约定的事项。

2、已分割财产复婚后属婚前财产

如果你因假离婚而买房,夫妻之间的财产将是分割,再次购房后产权将以其中一人的名义登记。比如一对情侣的原套房属于共同财产。“假离婚”登记离婚时,离婚协议中约定该财产归女方所有。即使再婚,这套房也属于女方婚前财产和个人财产。“假离婚”后,任何一方获得的财产都是个人财产,法律没有规定的,不存在共同所有权。

3、弄假成真会导致人财两空

因为是假离婚,双方都心照不宣。办理离婚登记时,往往考虑简单。会有一份离婚协议,其中一方拥有共同财产,另一方离开家。这种情况下,如果婚姻没有再婚,留房一方很难推翻财产属于对方的“不合理”约定,除非有足够证据证明存在欺诈、胁迫行为,且诉讼必须在离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起。假离婚成真,以至于一方回心转意,抛弃另一方,拒绝复婚的情况屡见不鲜。

4、假离婚后丧失相互继承权

离婚一经登记,夫妻之间就没有赡养义务,同时财产继承权也随之丧失。一方不幸死亡,另一方不能合法继承财产。对于“假离婚”当事人来说,可能会遭受经济损失。

如何规避假离婚风险?

如果真的需要假离婚,建议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以下四个方面:

1、假离婚的性质和目的。比如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不是为了解除婚姻关系,而是为了规避限购政策。

2.离婚协议的效力。比如为这次离婚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和抚养权的约定,对双方都没有法律约束力。

4.离婚后获得的财产所有权。如果双方以购房为目的而虚假离婚,则需要约定未来所购房屋的归属,也需要重点关注虚假离婚期间的收入归属等事项。

4.离婚后一方不再婚的法律责任。有的人假离婚,不仅仅是为了骗钱,更是为了快速离婚,然后和小三同居。因此,有必要防范这种风险。但由于婚姻是自由的,如果一方直接约定离婚后不再婚的法律责任,必然被认定无效。所以这方面需要巧妙的达成一致。如在完成购买某房产贷款手续之日起一个月内,双方自愿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方不愿再婚或者与第三人同居、结婚的,视为放弃抚养权和夫妻共同财产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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