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假离婚买房行不通了,婚内用假离婚证买房

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没有真正的离婚意思,因对方串通或欺诈而表示离婚的意思。假离婚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共谋离婚,另一种是欺诈离婚。那么,通过假离婚买房会有什么法律后果呢?关于这些问题,请看下面的详细介绍。

一、假离婚买房法律后果

假离婚不仅是对法律的不尊重,对婚姻的亵渎,其隐含的法律风险也不容小觑。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只要婚姻双方依法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就解除了。所以假离婚的法律后果与真离婚完全一致。

1.假离婚在一定程度上有很大风险,共同财产会成为一方婚前财产;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范围,婚前一方的财产是一方的财产。如果一对夫妇原来的两套房属于共同财产,为了在假离婚时避税,离婚协议中约定两套房归丈夫所有。

2.现实生活中,有假戏的案例。在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一些人的头脑被金钱至上、利益至上的观念所淹没。一旦离婚后双方发生矛盾,夫妻感情就不会牢固,一方的婚姻观又会改变,后果不堪设想。

3.婚姻是人生的头等大事。婚姻是一种保障,一种维系,一种情分。夫妻之间要互相忠诚,互相爱护。依法纳税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如果只是为了逃避国家税收而玩弄婚姻或婚姻感情,那么在一定程度上,这不仅是道德所不能接受的,也是不合理的,必然亵渎婚姻,亵渎《婚姻法》。

二、假离婚买房存在的几大风险

1、财产风险

共同财产可能成为婚前一方的财产。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婚前一方配偶的个人财产范围,婚前一方配偶的财产是一方配偶的财产。一对夫妇原来的两套房属于共同财产。在“假离婚”的情况下,属于女方。离婚协议中约定归女方所有。即使再婚后,两套房都属于女方婚前财产,都属于她个人财产。

2、“弄假成真”风险

一些“假离婚者”在达到不正当目的后已经同意再婚。然而,离婚后,有些人“假装真实”。一方善变,抛弃另一方,拒绝再婚,导致双方矛盾激化,引发事端,形成社会不稳定隐患。根据目前《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立法精神,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婚姻自由,尊重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和隐私,在行政程序中取消了对假离婚的处罚,即婚姻登记机关不再行使取消假离婚登记的权利。也就是说,假离婚后,婚姻关系出现问题,无法获得婚姻关系上的救济,不良后果完全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三、假离婚买房的法律建议

1.如果一方支付购房款,由于双方离婚,且离婚协议中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有明确约定,则以个人财产购买的财产视为个人所有。这是一般情况,但现实更复杂。比如离婚协议中,双方约定共同财产全部归一方所有。双方房产纠纷后,双方一致认为离婚程序只是为了规避购房政策。离婚协议中财产的分割不是真实的和自愿的。虽然约定共同财产归一方所有,但仍然是两人共有。在这种情况下,由取得全部财产的一方出资购买的财产,仍应由两人共有。

2.当然,如果对方实际出资,或者双方共同出资,虽然房产证是一方名下的,但是双方再婚后,专业律师说在这种情况下

3.考虑到双方为了规避限购政策而申请离婚,上述问题应该有一个前提,即夫妻一方名下有一处或多处房产。所以,双方离婚后,名下无房产的一方再购买房产,其登记所有人只能是一人,另一方不能成为共有人,即房产证是在办理购房的一方名下。

通过以上介绍,需要承担假离婚买房的法律后果。希望你不要因为小事亏钱。作为一个国民,你要理性对待,积极服从,多为民纳税,多为国敛财;历史经验也告诉我们,各种机会主义和小聪明都是弄巧成拙,得不偿失。看了上面的介绍,如果对假离婚后买房的法律后果还有疑问,或者遇到这方面的律师,建议直接咨询王法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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