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午报道,在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不到5年的离婚案件中,“80后”夫妻占了一半以上。为了逃避经济活动中的政策,比如买房、分配福利房、买车等,那些“假离婚”的夫妻往往以把事情变成现实而告终。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六人民法院院长李经纬表示,许多年轻夫妇婚后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源于父母。老人过多干涉子女生活,以至于连离婚诉讼都由父母直接代理,使得夫妻之间缺乏积极有效的沟通。
另外,“假离婚”的情况也越来越突出。夫妻为了规避买房买车的政策,或者为了逃避债务,往往是约定后离婚,约定财产全部归一方或者债务归一方。然而,这种情况经常会发生。“所谓假,就是双方都是假离婚,法律程序已经办完,法律上是真的。”李经纬表示,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已经开始转化,原有的共同财产将成为再婚前的个人财产。这也为以后的生活埋下了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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