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拿到北京户口,王女士选择和前夫离婚。想都没想,房子过户到了前夫名下,但户口没办完,离婚也就实现了。为此,王女士向法院起诉前夫刘,希望法院确认该房屋属于她,并要求前夫赔偿5万元。今天密云法院开庭审理。
王女士抱怨说,她是外国居民,2010年在密云买了房子。2011年初,她与黑龙江人刘登记结婚。婚前,王女士有一个孩子。“他对我和我的孩子都很好。我离婚了,带着孩子。他能这样对我们母女,我感到很感动。”。结婚后,王女士将房子改为由刘共同拥有。
为了孩子能拿到北京户口,王女士和刘女士多次讨论解决办法。而刘和他的家人多次谈到“如果王女士和刘先离婚,然后找一个北京人结婚,她就可以拿到北京户口”,这让王女士相当兴奋。
就这样,王女士通过刘氏家族认识了吴某,并约定了“假结婚办理北京户口”的方案。还向王女士收取了1万元,并与她签订了户口协议。刘的律师表示,刘不知道王女士与的协议是如何签署的。
同意这个计划后,刘告诉王女士,如果她和结婚并离婚,可能会以王女士的名义分割房子。王女士信以为真,将房子转让给刘,并签订了离婚协议。
但房子和钱都到了刘的名下,王女士还是不放心。为了安抚王女士,刘在民政局备案后与王女士签订了“夫妻双方无共同财产”的协议。
协议签了,财产结清。2012年5月,王女士与登记结婚,并提前签订了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的离婚协议。然而,很快,王女士发现吴某无法办理北京户口,吴某很快退还了她从长期辞职中收取的1万元。
“当时户口办不到,转让的财产应该还给我,但他说产权是他的,和我没关系。”王女士说,她多次要求被告谈判,但没有结果。“他不让我进屋。当时我报了警,但是警察来了,他不让我进去。后来谈判的时候被他打了两次。”
刘在公安机关的笔录中说,双方的肢体冲突是因为夫妻感情问题,而不是王女士说的房产问题。
刘今天早上没有出庭。刘的律师辩护说:“所涉房屋由双方共同出资。原被告结婚后,房屋产权也变更为两人共同所有。后来改为刘单独行为,由双方执行。应该是合法有效的。"
王女士认为刘是在诈骗。她已经报案,警方也立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