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夫妻为了买房,选择申请假离婚来满足买房的条件,但是有些夫妻会从假离婚变成真离婚,从而引发财产纠纷。
一、因为购房政策假离婚了,还是夫妻吗?
《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确有意愿并已妥善处理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应当出具离婚证。
所以,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自愿离婚,到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领取离婚证,就是法律意义上的离婚,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不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根据法律,离婚采取形式主义,也就是说只要双方都收到离婚证书就离婚,不管离婚的原因是什么,也不管离婚后是实际分居还是分割财产。
二、离婚后仍共同生活的,一方出轨法律上怎么认定?
如上所述,领取离婚证的男女双方不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双方不再承担忠实义务。所以,“欺骗”只是道德义务的表述,法律不承认欺骗。
三、假离婚变真离婚,财产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关于假离婚财产纠纷的处理有两种情况:
1、 办理假离婚后,夫妻双方未同居的。
在这种情况下,财产纠纷的处理相对简单。首先,如果完成离婚登记,《分割离婚财产协议》已经生效。除非有欺诈或胁迫行为,否则离婚协议生效后,财产不能请求重新分配。
2、 办理假离婚后,夫妻双方依旧生活在一起,同居的。
办理假离婚后,如上述情况,夫妻双方协商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已经生效,除非发生欺诈或胁迫行为,否则不能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但是,由于离婚后夫妻双方仍共同生活,形成同居关系,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如果在分割,发生财产纠纷,同居共同取得的财产在分割,将被视为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在同等条件下,分割平均水平。共同取得的财产是指双方共同工作、经营或管理的财产。
如何将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归纳如下:
第一,如果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按双方协议办理;
第二,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将依法对分割
; 第三,在分割原则上双方的共同财产应该是平等的,但要综合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照顾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无辜一方的利益;
四、同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一般视为双方共同的债权债务;
第五,如果一方当事人在共同生活期间病情严重,尚未治愈,法院可以决定分割财产或者给予对方适当的帮助。离婚后,分割无权向分割索要约定的财产。
四、离婚后仍共同生活的,双方财产如何认定?
根据离婚时夫妻关系正式解除,离婚后双方的收入属于个人财产,离婚前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双方在离婚登记时的协议或提交婚姻登记机关的财产分割协议确定。
五、离婚后如何恢复婚姻关系?
《婚姻法》第35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婚登记。
根据规定,离婚后恢复婚姻关系的方法只能通过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才能完成,这是我国身份关系认定形式主义的又一体现。
猜您还想知道:
通过假离婚来逃避债务可行吗
的特点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