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不愿离婚,但因某种原因而离婚的行为。假离婚包括两种情况: (1)合谋离婚; (2)欺诈离婚。共谋离婚,是指双方为了共同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达到目的后再复婚;欺诈性离婚,是指一方为了骗取对方同意临时离婚,欺诈性地答应对方先离婚后再婚。
假离婚的相关内容如下:
一、假离婚的原因只要有以下几点:
(1)双方因福利原因调配房屋、购买房屋、晋升职务;
(2)一方以假离婚的手段欺骗对方达到真正离婚的目的;
(三)双方通过虚假离婚逃避债务的;
(四)其他不当目的。
二、假离婚的法律效力问题主要内容如下:
“假离婚”双方一旦领取结婚证,婚姻关系即解除,不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不再有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双方都有再婚的权利。因为婚姻登记具有公示效力,无论离婚登记是否自愿,离婚行为都是有效的。但对于离婚所达到的非法目的,属于民法规定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婚姻法》规定的婚姻自由是指结婚和离婚的自由。我们实行婚姻登记制度。不管你是因为什么原因要离婚,只要是自愿离婚,符合离婚程序,都是有效的,所以假离婚不能视为无效离婚。假离婚只是双方或一方的意思表示,离婚手续和离婚登记都是真实的,所以不存在假离婚这种方式,“假离婚”也是真离婚。
因为假离婚具备了真离婚的必备要件,所以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这也引发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假离婚不仅危及家庭稳定,还会造成社会不稳定。假离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对假离婚引发的财产纠纷和子女抚养权有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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