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名叫郑的市民打电话给本报,询问法院判决公开的有关问题。郑先生说:“我的哥哥和嫂子通过诉讼离婚了,但孩子们对此一无所知。我知道人民法院将在网上公布判决文件。离婚诉讼会公开吗?”在回答郑议员的问题时,这个“律师进入社会”的问题会有一个答案。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的判决文件不得在互联网上发布: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二)未成年人犯罪的;(三)调解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有效,但为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确需公开的除外。(四)离婚诉讼或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和监护的;(五)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上发布的其他情形。
来源:
滨海时报
编辑:
范亦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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