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1.我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双方结婚证。
3.双方的离婚协议。
4.双方应提交2张近期2英寸单半长免冠彩色照片。
由于当地民政局不同意本规定,建议在办理离婚证明前咨询当地民政局。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
申请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明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二)本人结婚证;
(三)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
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和外国人申请离婚登记,除前款第(2)、(3)项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和台湾居民,还应出具自己的有效通行证和身份证,华侨和外国人还应出具自己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的国际护照离婚协议应说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在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问题上的共识。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内地居民申请离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明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二)本人结婚证;
(三)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
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和外国人申请离婚登记,除前款第(2)、(3)项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和台湾居民,还应出具自己的有效通行证和身份证,华侨和外国人还应出具自己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的国际护照离婚协议应说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在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问题上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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