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程序:
1.起诉阶段
原告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证据;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原告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并进行审查。经审查,检察机关符合法律规定和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否则退回原告的文件和材料,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2.防御阶段
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复;
法院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3、审判阶段
起草投诉;准备诉讼所需的证据;向主管法院提交投诉和证据;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诉讼;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安排庭审并向双方发出传票;听证:双方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法院根据原告的主张和双方提交的证据,就是否准予离婚、如何分割财产和如何解决子女问题抚养作出裁决。
二、按《诉讼费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人支付50元至300元。财产分割涉及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得单独支付;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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