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离婚诉讼,还必须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离婚主张:
(1)提供婚姻登记证明。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要求离婚的,应当提供失踪一方离开的时间和亲友不知道其下落的证明。一方以夫妻名义同居而未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提供同居年龄证明和未登记同居的理由。
(二)提供证人证言或者其他有关婚姻基本状况的证据材料。
(3)如果妇女怀孕,应注明怀孕日期,并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4)提供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或其他家庭成员财产的清单。对有争议的财产,应提供财产来源、取得时间及发票等其他证明材料。
(5)提供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
(6)提供子女的人数和姓名、性别、出生时间、子女是婚生还是非婚生、收养还是继子女的证明、子女的健康状况以及成年子女无法独立生活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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