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AHL法律诊所收到很多大同小异的问题,都是有关“如果在澳洲拿到离婚判决书,如何在中国生效”的提问。
今天我们就会大家来统一解答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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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和中国相互承认离婚判决”
的问题。
我们通过剧本的方式,帮大家理解这个问题,
假设,赵亚当和钱夏娃在中国离婚。后来,两人一起来到了澳洲,并双双拿到PR。因为工作的关系,赵亚当留在澳洲,钱夏娃回国发展事业。几年后,两人感情不和。赵亚当在澳洲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那么问题来了:
赵亚当在澳洲法院拿到的离婚判决,会被中国法院承认和执行吗?
我们首先要说明,这是现阶段两个司法区域(澳洲和中国)之间比较严重、待解决的问题。我们经常遇到:
在得到澳洲法院的离婚判决后,还不被中国法院承认。
这给很多海外生活的华人造成的,不仅仅是不便,还有更多的纠纷、烦恼。
AHL法律作为深耕中澳跨境法律27年的老律所,我们不仅在不断钻研两地判决,两地执行的技术问题;还致力于改善这一现状。我们与来自中国大陆,其他亚太地区的律所、法律中心一起,成立:“跨境法律服务协作中心”,就是旨在避免因为各国法律和金融制度冲突而造成的各个环节的问题,同时提高结案速度降低诉讼成本。
我们再来说说,
为什么中国法院不承认?我有没有其他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
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
目前,澳大利亚与中国并没有缔结或者参加相互承认和执行法院民事判决、裁定的国际条约,也没有建立相应的互惠关系。因此,如果想要澳洲的离婚判决被中国承认,当事人需要: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对于涉外离婚判决的执行,有专门的规定。
第一条:“对与我国没有订立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中国籍当事人可以根据本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
第二条:“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中的夫妻财产分割、生活费负担、子女抚养方面判决的承认执行,不适用本规定。”
这是什么意思呢?我们之前讲过,在离婚程序中,婚姻关系、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权,是三件分别独立的事情。
对于澳洲法院给出的离婚判决,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向中国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该离婚判决。但是,对于澳洲法院给出的关于双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的判决,中国法院是不予承认和受理的,当事人应当在国内法院另行起诉。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澳洲的离婚判决并不会直接被中国法院列入证据,并予以考虑。需要当事人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后,才可以在中国作为合法有效的证据使用。
总结来说,分为下面两种途径:
这个问题要根据您的自身情况而定。
首先,您可能要考虑的问题是,在哪个国家提起离婚诉讼,对您的案件更有利?两个国家的家庭法有很大不同,这可能导致,您在两个国家提起诉讼,得到的判决结果是截然不同的。
其次,还需要根据您以后的生活计划而定。如果您有意向继续在澳洲生活,参与民事活动,不管是再婚、工作、买房、做生意,都可能会需要您的婚姻状况。这些情况下,有澳洲法院承认的离婚令也非常重要。
既然有这么多不可控因素,那么
唯一可控的在于,我们建议您委托一位熟知中、澳、中澳跨境的家庭法律师。
这样才能根据您的自身情况、两地法律,帮助您全面的评估,得到最优的结果。
如果您正在被跨境问题所烦恼,我们建议您找到专业的律师,进行全面评估。AHL法律在跨境诉讼上有非常丰富的经验。我们精通两国家庭法律和法律程序。不仅如此,我们还有专业的国际公证团队,可以直接帮助您认证澳洲判决,使其在中国法院成为有效证据。
我们在澳洲多个州内,以及中国境内都有办公地点,可以为您提供最便捷、最专业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