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不闻不问怎么写起诉离婚书

单方起诉离婚申请书怎么写

单方起诉离婚申请书怎么写呢?如果是真的闹到了不可以协商,或者一方拒绝协商的情况,只能到法院诉讼离婚了,那么写好离婚申请书是很重要的,那么到底怎么写呢?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单方起诉离婚申请书怎么写

离婚起诉书范文

原告张××,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号×幢×××房。电话:×××××××

被告李××,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号×幢×××房。电话:×××××××

案由:离婚

诉讼请求:

1、要求与被告离婚;

2、由原告抚养女儿李××;

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约********元,其中*******元归我所有。

4、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承担(或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原告与被告于××××年×月经人介绍相识,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生育女儿李××。由于婚前我对被告了解不够,草率地与其结婚,婚后发现被告经常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活动,不务正业,经我多次苦心规劝,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所为,对家庭及亲人极端不负责任,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加之双方性格不合,夫妻长期分居,现夫妻感情已完全、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另我们夫妻存续期间拥有夫妻共同财产约*******元。现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并由我抚养儿子刘×,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元中的*******元归我所有。

申请人:

年月日

离婚起诉状应该怎么写(含范本)

说到起诉离婚,很多人都有一个误区,那就是起诉离婚一定要请律师,其实不然。

如果诉讼可以自己解决完全不用找律师。但如果是自己亲力亲为的话,至少要先对起诉离婚的基本程序有所了解。

今天主要跟大家说说如何写离婚起诉状的问题:

离婚起诉书是引起离婚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

但是离婚起诉状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①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

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证据和证据的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总的来说就是要写清楚三大内容;

1、原被告信息

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

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2、诉讼请求

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陈述事实和理由;

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及其他状况;此刻是否分居,分居多长时间等。

离婚的理由

这里应当写明:婚姻基础怎样,是好是坏,还是一般;

婚后的感情如何;

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经过,被告的此刻态度如何;

是否经过双方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调解的效果怎样;

以前是否到法庭诉讼过,法庭处理结果。

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起诉方务必提出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总之,这部分里要提出自我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

诉讼请求

这部分应当写明自我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处置。

律师提醒:诉讼请求很重要!

我国法院实行的是不告不理的原则,这也意味着你在诉讼请求中没有提出的请求,法院是不会主动审理的,诉讼请求的内容注意准确表达要求。

3、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我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

律师提醒:离婚起诉书应该根据自身情况撰写,不过要避免事无巨细、流水账式的书写方式,将主要问题、主要观点、主要理由写清楚即可。

下面给大家看一个范本,可以看看起诉书大致的格式

怀孕期起诉离婚赔偿金计算

怀孕期间夫妻离婚,不一定有赔偿金。要看是否因为一方具有法定过错行为导致夫妻离婚。如果一方具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那么因此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作出赔偿。也就是支付赔偿金。

一、怀孕期起诉离婚赔偿金计算

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因此,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可以的。要是女方同意离婚,那就财产是一人一半,孩子要生,那费用就是一人一半,抚养费男方支付,孩子归女方。如果男方没有过错,那就不用赔偿。

如果在女方在怀孕期间提出离婚,其处理跟一般离婚案件区别不大。而且女方得到赔偿的多少,不是因为在怀孕期间还是不在。赔偿要看是否有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若无,一方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但若另一方为了早点离婚,愿意补偿或少分财产,这也是可以的。其赔偿金主要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生活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构成。

二、起诉离婚应满足的条件

离婚起诉的前提: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

男方不得起诉的情形: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上述规定不予受理。

三、离婚时子女抚养权怎么判

(一)孩子不足两周岁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孩子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孩子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孩子在两周岁以上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

4、孩子随其生活,对孩子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的;

5、孩子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或外孙孩子的,可作为孩子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孩子在十周岁以上

1、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孩子的意见;

2、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孩子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孩子的个人的意愿;

3、考虑孩子的意见并不是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

4、男方要求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可从其收入较高,有抚养能力和孩子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的理由来争取。

因此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得知,怀孕期间女方起诉离婚的话,男方是需要给予一定的赔偿的。以上内容给我们介绍关于怀孕期起诉离婚赔偿金计算的相关知识等相关信息,还给大家拓展关于起诉离婚应满足的条件的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以上内容详细介绍相信大家有了初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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