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起诉还可以离婚吗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以下几种情形,只能去法院起诉才能离婚

按照法律规定的,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当然,严格要说起来,也还有一种:一方死亡。第三种是自然离婚,没有什么好说的。前两种方式呢,是离婚双方可以自由选择的。也就是说,可以去民政部门登记离婚,也可以去法院办理诉讼离婚。

但是,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下面几种方式,无法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只能去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了。

?第一,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而另一方坚持不同意离婚的。

去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也就是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就离婚达成一致的协议,还需要双方共同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自愿签字表示同意离婚。假如一方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民政部门不给办理离婚登记。这种情况下,想要离婚的一方,只能去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当然,按照现在的相关规定,起诉需要的手续和方式也非常简便,交纳的诉讼费也不多(标准比较低),又可以远程网上立案,确实是方便了很多。只是想要法院判决离婚,就不是那么简单了。但按照规定的,也并非太难,关键是寻找感情破裂的证据,一次判不了就再起诉。离婚,也就是早晚的事。

第二,双方虽然都同意离婚了,但就孩子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协议。

像上面所说,协议离婚需要双方达成一致的意见,不仅仅是要都同意离婚,还要双方就孩子和财产也达成了一致的意见,民政局才给办理离婚登记。否则,只能去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按照法律规定的进行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协议离婚的时候,千万不要因为一些其他原因,而双方协议不写或漏写孩子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问题。如果你们漏写或不写,民政部门不会知道,审查也没有那么严格。但之后,就很有可能会产生很多的问题和矛盾。若要再主张权利,可能就很麻烦。

比如之前有个女人,有两个孩子,小的还小没上户口,离婚时两个人商量着先不写小的孩子了,由女方抚养,男的支付抚养费。离婚之后,男的支付了一次就没有再支付过抚养费,女人带着孩子,本就生活比较艰辛,多次找男人要,男人都不出。之后只好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没少花费精力和时间金钱。

第三,夫妻里面有一方或双方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十七条至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既然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民政局就不能确定当事人是否具备真实自愿离婚的意愿。这种情况下,即使他们双方的父母跟着去民政局,民政部门也不会给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只有去人民法院起诉,并由其法定监护人代理进行民事诉讼。而且,法院也不能以调解的方式结案,只能以判决的方式判决。

第四,如果一方属于下落不明的

一方下落不明,就无法到场签字离婚,这时候想要离婚只能去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当然,如果事先没有进行宣告对方失踪或死亡的诉讼,起诉离婚之后,要进行公告送达,而且第一次起诉一般不会准予离婚。

第五,涉外的婚姻

也就是指的跨国婚姻,或者在港、澳、台注册结婚的。不在中国内地登记的婚姻,要解除婚姻关系,不管双方是否自愿,是否达成协议,都不能去民政局办理,只能通过法院以诉讼的方式离婚。

所以,如果符合上面任何一种情况,就不必考虑去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了,直接准备材料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即可。当然,如果双方就离婚以及离婚相关事宜都商量好了,去法院办理离婚手续,也十分简便而且快捷。如果双方仅仅就离婚事宜之中的一项或几项商量好了,法院审理也比较简单,出结果也一般都比较快。

(theend)

除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其实还有第三种离婚方式

大家都知道我们平时谈到离婚的方式就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也是我们离婚的两种正确方式,但是其实还有一种你们不知道的方式,就是调解离婚。

为什么要给大家谈到这个话题呢、

因为在我们平时接触到的离婚案件中,一些当事人可能自己和对方没有办法协议离婚,但是又不希望两人走到诉讼,把双方的矛盾激化,这个时候其实是可以调解离婚的。

有时候不得不说离婚诉讼是一个大工程,所以如果可以通过调解来解决,确实没有必要到法庭上对簿公堂,而调解只要成立,也能实现跟判决一样的效果,因此调解不失为一个好选项。

那么什么情况下需要选择“离婚调解”呢?

选择离婚调解的最重要的考量来源于以下三点:

1、打心里还是不希望对簿公堂;

2、为了孩子希望跟对方保持友好的离婚后关系;

3、尽快好聚好散,缩短诉讼离婚时间

而调解一般可以在立案前、诉前还有诉讼中。

并且其实在起诉之前,夫妻双方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也可以选择调解。

而根据调解的主体不同,可以分为社会团体调解、律师调解。

而法院调解,分为立案前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在问题较为清晰、事实较为清楚、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情况下征求双方的当事人的同意后进行调解,可以起到在问题没有扩大前就通过有效、温和的方式解决,防止双方当事人冲动离婚;

诉前,当事人依申请向法院申请诉前调解或者法院可以依职权进行诉前调解,诉前调解由法院进行主导,委托专业的调解机构进行调解;

诉讼中,法院可以依职权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由法院主导进行调解,针对诉讼中突出的无法协商一致又不好根据法条机械判决的问题进行调解。

其实对于深陷离婚泥沼中的当事人而言,调解无论是协议中的调解,诉前调解和诉中调解都能为当事人节省时间和金钱,同时也避免两人因为诉讼而闹到不可开交,也能实现好聚好散的初衷!所以有时候“调解”也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

准备离婚了,该选择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

一、协议离婚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可能是最好的方法。协议离婚也是和平离婚,是以夫妻双方协商一致为基础的。在操作层面上,协议离婚在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两种离婚途径中,相较诉讼离婚来说,也最为简单。

但由于协议离婚涉及行政审批,在目前社会阶段,行政权力的随意性和不规范性,有时可能给当事人协议离婚带来较大困难。根据法律规定,民政局离婚登记机关在审核离婚登记申请时可以要求离婚当事人提供户口薄,此时当事人如果无法提供(或因为一方父母扣留无法提供),那么离婚登记机关可以以此为由拒绝办理离婚登记。其实,夫妻一方的户籍登记是可以通过身份证、公安局出具的户籍证明得到印证,民政局对户口薄的审查仅仅需要确认一下是否有权受理当事人离婚登记申请即可,无须刻板的必须提供户口薄。这一点在法院起诉离婚就相当灵活了,户口薄不是必须要提供的。

虽然,协议离婚简单,有时也可能会遇到一些障碍,但只要想办法,问题总是能够解决。下面,简单介绍一下协议离婚的程序:

1、协议离婚双方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必须亲自到民政局离婚登记机关办理,不能委托办理,但可以委托律师陪同前往;

2、夫妻双方在民政局离婚登记处当着离婚登记员的面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共同签署离婚协议书,明确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处理;如果涉及离婚房产分割,离婚登记员一般会审查房屋产权证

4、离婚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供的离婚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当事人,当场颁发离婚证。

二、协议离婚和法院调解离婚有何不同?

离婚夫妻感情恶化一般需要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夫妻双方不断磨合,最终当夫妻一方发现只有离婚方能摆脱这痛苦的泥潭时,总是迫不及待的想实现离婚的目的。但是,当事人能否快速离婚,关键要看双方对婚姻、对财产、对小孩抚养有多大的争议及对方的态度。

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

离婚通常有三种方式:其一是通过法院民事调解离婚,其二是通过法院民事判决离婚,其三就是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在这三种离婚方式中,有两种方式可以实现快速离婚的目的,即通过法院调解离婚和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

下面,我们将对这两种快速离婚的方式进行分析,供当事人选择更适合自己的离婚方式。

1、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所需时间:当场办理,材料不齐全就另当别论了。

这种方式的速度最快,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且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

1、民政局虽然提供自愿离婚协议书的格式文本,但是协议条文的拟定需要当事人双方协商起草,离婚登记部门仅进行形式上的审查。当事人不能保证登记备案的离婚协议书符合法律规定,更不能保证将来双方一旦因离婚协议发生纠纷,自身的合法权利能得到法律保护。就目前法院受理的案件来看,当事人因离婚协议约定不明、有歧义、或有漏洞等原因造成的离婚后诉讼不在少数。

2、即使离婚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是有效的,但因不具有法律强制约束力,一旦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另一方必须通过诉讼方能维护自己的权利。譬如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离婚后夫妻双方应共同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但在司法实践中,有很多案件当事人因另一方不配合而向法院起诉。因为,即便夫妻已经离婚,但怨气未消,或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反悔,此时如一方要求履行离婚协议,对方必将想尽各种办法刁难。当事人要想解决离婚后的履行问题,就必须通过法院诉讼方能实现。

3、通过民政局快速离婚,有时并未见得“快速”。首先离婚协议书要准备,要起草;其次还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等民政局可能要求提供的各种材料。当事人往往在申请离婚时会遇到各种各样困难,甚至不得不来往多次进行返工。使得夫妻之间本来平和的离婚手续,最终在相互指责中无法办理。毕竟,政府行政机关不会理会你当事人为促成协议离婚费尽了多少口舌,进行了多少翻的较量,更不会体谅当事人能凑在一个时间去办离婚手续在夫妻感情破裂时有多艰难。

纵上所述,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是快速的,但快速是建立在夫妻矛盾不大且离婚协议所处理的财产不多,及当事人熟悉程序规则的基础上的。如果当事人不具有上述条件,很难在民政局实现快速离婚。

2、通过法院调解离婚。所需时间:最快1天。

但很多人离婚不喜欢到法院,认为到法院离婚就是夫妻之间打官司,是很丢人的事。但杨欣律师推荐如果夫妻之间矛盾不大,且有房产需要处理,或有小孩需要抚养,那么通过法院调解离婚可以有效的规避上述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可能存在的问题,可以避免离婚后夫妻双方还要为房产过户、为子女抚养向法院重新起诉的麻烦。因为,法院调解离婚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和法院判决书一样具有法律强制约束力,如果离婚后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希望上述回答可以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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