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但对方不配合需要多长时间才能离
常常会有人来问我,我想离婚,但是对方不同意,也不配合怎么办?
还有就是我已经起诉了,但是对方不出庭或者联系不上的话还能离婚吗?
还有就是害怕对方不配合,会拖很久。
所以今天就来说说,起诉离婚时,对方如果不配合这种情况,还能离吗?需要多长时间才能离呢?
其实对方不配合,我们也是能诉讼离婚的,但是就是时间上可能会长一点。
那需要多长时间呢?我们分情况来看看!
1、如果对方只是不同意离婚,但是也出庭了这种情况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通常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基本不会判决离婚,法院认为夫妻感情还未破裂。
但是我们6个月以后可以第二次起诉离婚,那在我们处理过的绝大部分的的离婚案件,第二次起诉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
而法院用简易的审理程序,审理期间最长一般为3个月。第一次起诉离婚,3个月能拿到不判决离婚的判决书。6个月后,第二次起诉离婚,3个月能拿到离婚判决。
但是现在好多法院都有诉前调解的程序,诉前调解的时间一般是30天,最长不超过60天。这个时间是从你立案的时候开始计算的,最长时间是
60天。
2、如果对方接收了传票,但是不出庭参加诉讼的话
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之后,法院会通知对方应诉答辩和出庭参加诉讼,如果对方不配合诉讼,拒绝签收法院送达的起诉材料或者故意躲避的,这时法院可以公告向对方送达,公告期60天,期满即视为已经向对方送达了起诉材料。
根据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其他的程序就和第一种情况差不多了。
3、如果对方直接玩消失,不收传票也不出庭
这种情况,因为法院无法找到被告的电话和住址,无法将离婚案件开庭的传票的话,我们这边就需要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送达期为60天。
公告送到结束后,正常审理案例。
案件判决后,还应将法院判决文书公告送达,此公告期仍为60天。
因此,被告完全消失的情形下,案件审结的时长将在原基础上增加120天。
被告消失,法院视为被告不同意离婚的情形,因此,需要第一次起诉离婚,时间是6个月加2次公告送达时间3个月。
原告拿到判决书后,六个月以后,第二次起诉离婚,时间仍然是6个月加2次公告送达时间3个月。
在你准备起诉的时候,会有一定时间的准备,这段时间主要是用于了解准备起诉的流程,无论是向律师咨询还是向法院了解情况,另外,还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对号入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