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地区擅长起诉离婚律师找谁

离婚律师不只会打官司,这7个技能也尤为擅长想请律师的速看

在大家眼里,是如何定义「离婚律师」的呢?

很多人觉得你们不就是专门打离婚官司的吗

无非就是处理一些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事

还有认为我们的工作是个“懒人差事”

不需要付出任何脑力劳动

甚至还有些认为我们是“拆散家庭”的。

好难过……

要不是合伙人安慰我

这心里的委屈

我都不知该向谁诉!

这些年的经历整个就是一部

离婚律师的血泪史

今天我给各位讲一讲

我们离婚律师除了打官司,都还能做些啥?

首先说说在大众眼中

耳熟能详的离婚诉讼业务

通俗地说就是打官司

在我代理的众多案子中

见过太多撕扯的当事人……

为了财产打得你死我活的

为了孩子归谁抚养吵得不可开交的

为了怕对方分割婚内财产的,偷偷转移的

为了离婚,三番五次起诉离婚,身心疲惫的

这些都是每个离婚时离不开的话题

也都是我们代理诉讼的原因。

当下社会的复杂,也体现离婚的财产复杂

各种掺杂糅合

我曾见过一个当事人离婚,光财产就有

基金、房子、存款、车子、股票、债权、

公司分红、理财产品、股权、合伙企业……

梳理财产的时候

我和实习律师整理时差点儿累吐血

厚厚100页都不够

处理这类当事人的复杂案件

让他们能够利益最大化

也是我们婚姻家事律师的专长!

这个是我们律所律师经常接触的

律所的电话铃声经常是此起彼伏。

——律师你好,我怎么让渣男净身出户?

——律师,我要告他重婚,跟小三生孩子,要跟我离婚……

——律师,我觉得日子过不下去,我也撑不下去了,有点绝望了……

——我媳妇一直在北京参与拍打的活动,特别费钱,一次5天,费用一万,关键是她像是被洗脑了似的,认为拍打能治百病,癌症新冠都能治,怎么劝都不听,就要去拍打,她要跟我离婚。

上面这些都是我们真真切切遇到的咨询问题

其实真真要离婚的能有几个

掰着指头也能数得过来

跟我聊天的这些用户

他们的问题有时候虽然很无厘头

但是我们理解他们的难处

因为离婚不是个容易下定决心的事儿!

我接过的咨询大抵可以分两类:

一个方面是涉及到法律问题的咨询

一个方面是涉及到恋爱、婚姻、家庭等感情问题的咨询。

所以做一个婚姻家事律师,需要的是多能手

上能解答恋爱到婚姻到离婚

下能回答人身关系到财产关系

文能解答心理咨询(非专业)

武能解答从存款到公司股权、基金债权算数题

作为律师

我们不仅仅是法律的搬运工,也是接地气的人

让当事人理解法律,获得他们的信任。

调查取证是律师的职业专长

我们经常遇到一些当事人提供的证据

不是非法获得

就是根本没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在法庭上讲究的是证据的完整和连续性

如果只是断章取义的证据

甚至非法拍下的证据

只会让这个官司输得彻头彻尾。

有人会提出质疑

这个不应该是法官做的事儿吗

法官也会做

只是如果律师代为效劳,他们会省心很多

很多城市的取证环节都是律师来做的

调查房子、财产、婚姻状况、股票、贷款情况、公司进账情况等

都是我们律师做的

不过调查取证也是需要

起诉了以后才能有权限调查的!

代书,顾名思义就是代写文书

比如当事人委托之后,需要起草专业的协议

像我们经常写的离婚协议就是我们的工作

其实除了离婚协议,还有很多协议可以写

比如婚前协议、婚内财产协议、分家协议、遗嘱、遗赠、遗赠扶养协议、赡养协议等

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我们律师没写过的。

不过,在我们遇到的个别当事人写协议时

也存在对律师的误解

他们通常的话术如下:

——在吗?可以帮我看两眼这个协议吗?

——你先告诉我怎么解决,我知道我自己有多少能力,告诉我之后我再付钱不行吗?

——回头我请你吃饭。

对于这样的当事人

我们也很无奈

热心解答换来的是「回头请你吃饭」这样没有下文的回答

律师都是用时间换金钱的

希望你也能尊重我们的劳动!

调解业务是:调解和好或者调解分开

我们虽然做的是离婚诉讼

但是我们也愿意: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

所以那些说我们劝人离婚的都是误解!!!

拆散婚姻的不是我们离婚律师

而是婚姻本身出了问题

要知道线下调解其实远比庭上代理要难得多

律师作为没有强制执行权力的一方代理人

希望能促成双方接近问题核心来谈争议点

往往就会遇到当事人一触即发的怒气

他也不是冲律师发怒

而是离婚这种事

本身就很容易让当事人有无名怒火

如果两个人都没办法好好说话

任凭我们磨破了嘴皮也是无济于事。

就像我之前在「闪光少女斯斯」的采访中说过

顶级的婚姻律师不会挑起矛盾

而是化解矛盾。

这也是最关键的

无论是婚姻家事律师还是其他类型的律师

都离不开谈判

婚姻类的谈判就是夫妻一方找到我们

希望我和他/她的另一半协商

能够为TA在孩子抚养权/费、财产分割方面等获得更多的利益

离婚谈判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一般也需要诉讼上的专业辅助。

财富规划是什么?

举个例子

很多老人辛苦一生积累了一定的财富

如果直接分给下一代

感觉会立刻拆分掉、花费掉,也就所剩无几

下一代通常难以体会上一代

曾经的艰苦和财富积累的不易

老人更希望,这些财富可以永远地帮到后代

也希望保留这样一些物件让后人纪念和思考。

所以这就也就是为什么是财富传承

而不是财产传承?

因为,需要传承的,不单是财产

更是家族企业、人力资本、社会资本

为什么是传承,而不是管理

因为,需要对财富做的,不单是管理

还包括治理、保护,最终目标是传承

只要你能想到的,万物皆可规划。

做婚姻家事,经常会遇到一些女当事人

情绪不稳定,上来先哭诉

甚至情绪激动时都会说不清、道不尽

这个时候我们不仅仅需要给对方

当个情绪稳定的垃圾桶

也需要对方一些心理方面的疏导

所以婚姻家事律师也是心理咨询师

婚姻的不幸,不是一朝一夕

不用心的经营势必会出问题

很多错,都是一个巴掌拍不响

对当事人进行适当的鼓励和引导

让他们走出人生的低谷

N年后,我的名片上

可以多一个职业:离婚律师兼心理咨询师。

婚姻孕育出家庭,而家庭是社会的细胞

以上业务仅是婚姻家事律师的业务

离婚律师是为家庭保驾护航

为家庭带来幸福与安宁

在律所这些年我看见人间百态

才知道这个职业的不易。

当你在怀疑爱情的时候

当你在放弃婚姻的时候

当你悲伤逆流成河的时候

我依旧是那个默默守护你的人

那个奋不顾身为你争取的人

离婚律师只是为了教会你绕开婚姻中坑和雷

更懂得婚姻中的真谛。

@易轶婚姻律师

,北京知名婚姻家事律师,我只做离婚与继承案件!截止目前已经办理过1000+以上的离婚案件,实战经验丰富,擅长疑难复杂的婚姻家事案件,咨询离婚谈判、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房产分割、股权分割、遗产继承、分家析产、财富管理、协议起草等相关婚姻家事问题,可直接私信我或拨打电话17601019763咨询

(北京用户福利:北京地区用户,可免费来所面谈咨询一次!!!)

要离婚,去哪里起诉

不是所有的爱情都是花前月下

故事的结局该在哪里结束?今天叶律师分享一下诉讼离婚的管辖法院的问题。

问:两口子过不下去了,Ta还不同意离婚,我是要去民政局备案吗?

答:不!你需要上法院起诉才行。

问:我去我们工作地的法院起诉可以吗?

答:不是这样的哦,要找对法院才能诉讼离婚。

问:搞不懂,到底去哪里起诉?

答:《民事诉讼法》21条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句话,起诉离婚要去配偶的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区级人民法院起诉。

问:我能不能到我的户籍所在地起诉?

有!以下几种情况: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一、二项所指的身份关系的诉讼,一般是指结婚、离婚、抚养、赡养等等,因此,对我国境内、下落不明、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提起离婚诉讼,可以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问:原告就被告,有没有例外?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A女户籍在广州市,B男户籍在东莞市,2015年在广州结婚,2016年B男前往上海发展,2020年A女可以选择在广州起诉离婚。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A女和B男户籍在广州市2015年在广州结婚。婚后A女前往杭州工作,B男前往上海工作,2019年A女提起离婚,选择在上海起诉。

如:B男长期出差,无固定工作地,A女起诉前三个月得知B男在上海临市的绍兴买了房子,出差以外均是住在此处,于是A女选择到绍兴起诉离婚。

问:夫妻双方或一方是外国人的诉讼离婚去哪里起诉?

A:两口子都是中国国籍,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B:两口子都是中国国籍,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C: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D: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问:已经离婚了,离婚之后的财产纠纷,又当如何确定管辖呢?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A:离婚后发生财产争议,对管辖有约定的,可以使用《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确定管辖,即与争议有关联关系的法院管辖。

B:离婚后发生财产争议,对管辖没有约定,这种情况,一般我们认为应当使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但是涉及到不动产的分割问题,属于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C:原被告双方均在国外,仅对国内的财产分割问题提起诉讼,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般来说指房屋所在地。

作者简介:叶少玲律师,曾就职于某人社局,知名日企上市公司法务,劳动关系协调员,深耕于劳动法、婚姻法领域。微信/电话:18758182272。

近期准备起诉离婚的,不妨看看这些离婚律师

关于诉讼离婚,你们总是有许多的问题问我,今天就来给大家统一解答,关于诉讼离婚的流程,费用和请律师的费用这些问题,准备诉讼离婚的都可以来看看呢

一、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

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二、审理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

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三、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

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法院的诉讼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费收费办法,离婚案件争议标的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法院收五十元但一般收取三百至五百元)的诉讼费用。如果涉案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法院要加收1%的诉讼费。

在立案时出于省费用的考虑,有的当事人将争议财产金额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从而少交诉讼费。但是如果法院一旦决定处理实际财产,通常会让当事人补交诉讼费的。当然,且通知补交,一般意味着法院判离的可能性较大。最终,法院会考虑双方分得财产的多少,由双方分担诉讼费用。

起诉离婚律师费

北京律师收费相对比较高,但律师之间收费差异也不小,有的律师一个离婚案件一审收费二千、三千元,有的却能达到一、二万元甚至更多。至于请知名律师或业务水平高的律师代理,则可能在二万元以上收费。

以上内容希望对你准备起诉离婚时有所帮助,如果需要专业律师离婚律师推荐呢,这边可以根据大家的情况为大家推荐专业的律师资源,全国各个地区的律师都可以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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