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可以起诉离婚吗

2020年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条件

本文作者,王浩然律师,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阳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委员会委员,刑法学会骨干会员,婚姻家事协会会员。

婚姻生活的维系需要以感情为基础,疫情期间很多人都在家隔离,与另一半在一起相处的时间长了,反而容易引发矛盾,导致离婚。作者了解到疫情期间婚姻登记处需要预约登记离婚结婚,而离婚预约早已排到月底。相爱不易,离婚请谨慎!

很多夫妻通过法院起诉离婚,那么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呢?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6、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7、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8、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9、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0、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1、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12、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13、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4、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5、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6、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7、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8、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一场涉及7个判决\裁定的离婚诉讼

最近发现一起打了很多年的离婚纠纷,其中一处房产还涉及金融借款纠纷,赵先生从事放贷工作,与案外人刘先生存在频繁大额资金往来,法院没有支持赵先生关于涉案房屋资金来源的陈述及证据,我们先看看这7个相关判决/裁定,有点长,需要耐着性子看完~~

1、2015年11月房山法院离婚判决。赵女士和赵先生于2012年10月18日登记结婚,2013年9月12日育有一子。2015年11月26日经北京房山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儿子由赵女士抚养,赵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1200元。在该离婚诉讼中,赵女士要求分割03A房产,房山法院认为该房产可能涉及他人利益,不宜在本案中进行分割。

03A房产购买情况如下:2013年赵先生与侯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了03A房产,房屋总价款750万元,赵先生于4月9日至5月31日期间分五次支付房款共计750万,其中300万为赵先生母亲贾女士卖房的房款,并交纳税款共计66万余元,房产登记在赵先生名下。

2、2017年10月西城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判决。赵先生于2014年9月向中信银行贷款443万元,以03A房产作为抵押,在房管局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在公证处办理了强制执行公证债权文书。贷款放款至赵先生指定的银行账户北京某公司账户。自2016年10月29日起,赵先生逾期偿还贷款本息。中信银行于2017年将赵先生起诉至北京西城法院,并申请赵女士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赵先生归还欠款本金296万及相应利息,赵女士承担连带责任,并请求对03A房产行使抵押权,进行优先受偿。赵女士称该贷款其不知情,赵先生伪造了单身证明和户口本,以单身身份申请贷款,并办理抵押。西城法院结合涉案房屋购买于赵先生与赵女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对购房款来源的陈述、房山法院在处理二人离婚案件时的论述,认定涉案房屋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赵先生未经赵女士同意,进行抵押,损害了赵女士的利益,抵押权不成立。中信银行对赵先生的户籍信息、婚姻状况的审核存在重大过失,对涉案房产的抵押权不构成善意取得,故对中信银行对03A房产优先受偿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3、2017年12月二中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判决。中信银行不服一审判决,向二中院提起上诉,请求支持优先受偿权。二审法院认为鉴于目前赵先生和赵女士对于涉案房屋是否属于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存有争议,该争议事实直接影响到中信银行对涉案房屋抵押权的行使,故在涉案房屋的权属经法定程序确认之前,对中信银行要求确认其对赵应龙提供的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的诉讼请求暂不做处理。

4、2018年12月丰台法院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判决。2018年1月,赵女士向丰台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03A房产80%归赵女士所有,20%归赵先生所有。

审理过程中,赵女士认可300万元为贾女士出资,赵先生提出,为购03A房产,自刘先生处借款500万,2014年9月赵先生以03A房产作为抵押向中信银行贷款443万元,该贷款赵先生指定收款账户为北京某公司,赵先生称该贷款用于偿还自刘先生处的借款。由于赵先生从事放贷工作,与刘先生有频繁大额账务往来,法院对于赵先生的证据未予以认定,认为剩余房款450万元及税款66万余元由赵某1、赵某2的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综合双方出资比例、对家庭的贡献,以照顾女方为原则,判决03A房产由赵先生和赵女士按份共有,赵先生占60%,赵女士占40%。

5、2019年2月北京二中院离婚后财产纠纷撤诉裁定。丰台法院判决后,赵先生上诉至北京二中院,后申请撤诉,二中院准予撤诉。

6、2020年12月北京房山法院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判决。2019年,赵先生向北京房山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除了诉讼费外提起四项诉讼请求:(1)分割房山营房胡同房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增值部分;(2)赵女士支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其将共同存款转移至其妹账户中属于原告的11万元;(3)赵女士支付03A房产租金收益15万元;(4)赵女士承担03A购房债务221万。房山法院判决营房胡同房产归赵女士所有,购房贷款由赵女士偿还,赵女士向赵先生支付房屋折价款8万余元,驳回了赵先生的其他诉讼请求。

7、2021年2月北京二中院离婚后财产纠纷二审判决。赵先生对一审法院关于221万元债务的判决不服,对该项提起上诉,请求法院确认221万元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二审法院驳回赵先生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历时6年,涉及4个法院,7个判决/裁定,在离婚案件中,场面可谓壮观。对一些法律问题做归纳分析如下:

1、离婚案件的管辖:原则上是原告就被告,即在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由于上述案件中,有赵先生提起的,有赵女士提起的,中间又有户口的迁移,所以涉及了较多法院。离婚财产纠纷涉及房子的,不涉及专属管辖,还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

2、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民法典时代,离婚后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民法典前时代,对于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3、父母出资购房的归属及出资性质认定。民法典时代: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无论房子单独登记在自己子女一方名下还是单独登记在对方子女名下,或者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对认定父母出资是借款还是赠与不明确,一般认定为借款。如果已经明确了父母出资是赠与,但对赠与自己一方的子女还是赠与夫妻双方不明确,一般认定为赠与双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父母希望自己的出资属于子女个人财产,必须在赠与合同中明确父母的出资是赠与子女自已一方的。民法典前时代: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已废除)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赵先生的这个案子因为发生在民法典生效前,适用原婚姻法及婚姻法司法解释,贾女士的出资应视为对赵先生一人的赠予,但丰台法院、房山法院对03A房产贾女士出资部分的性质均未予以提及,为什么发生这种情况,我也很多疑虑,结合查询到赵先生还有很多其他债务的情况看,妄自揣测赵先生是为了逃避债务,没有主张贾女士出资部分的房产份额。

4、抵押合同无效后抵押权的处理。上述案件中,中信银行与赵先生的抵押合同由于侵害了赵女士的利益,被认定无效,但抵押权被认定不成立是有问题的,由于物债二分,不动产物权自登记之日起即生效,抵押权经合法登记已经生效。但由于侵犯了赵女士的合法权益,赵女士可以申请撤销该抵押权登记。

今天就分享到这儿~~

在那些情况下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符合相关条件才能对其进行判决离婚。那么具体是什么条件呢?

判决离婚法定理由,也叫判决离婚法定原因或标准,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司法解释规定

对于感情破裂的标准,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阅读更多

推荐阅读

  •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 离婚诉讼费用
  • 郑**诉倪**离婚纠纷案
  • 深圳夫妻分居两年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分居两年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 夫妻分居之后的财产分割该如何进行公证,夫妻在分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如何分割
  • 分居期间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法律规定,夫妻分居财产分割规定
  • 分居两年自动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 分居两年夫妻主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啊,分居2年自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 离婚未分割的财产属于自动放弃吗法律,离婚未分割的财产属于自动放弃吗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