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离婚诉讼是民事诉讼的一种,根据我国 《民事诉讼法》 规定,离婚案件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
推荐阅读:
离婚诉讼
离婚起诉书
1.用母语进行诉讼的权利。
2.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
3.有权申请回避的案件承办人、书记员、翻译和鉴定人。
4.有权提供证据。
5.辩论的权利。
6.有权申请法院调解。
7.对法院判决的上诉权和上诉权。
8.有自我和解的权利。
9.有权查阅法庭审判材料。
10.有权复制审判材料和法律文书。
11.有权要求对有关事项进行重新鉴定、调查和勘验。
12.原告有权要求撤销、变更和放弃诉讼。
13.被告有权承认和反驳原告的主张。
14.被告有权要求法院送达起诉书和答辩。
15.获胜方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 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必须履行下列义务,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也不例外:
1.诉权必须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正确行使。
2.必须遵守程序令。
3.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包括离婚与否、如何分配财产、如何抚养子女等。
4.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必须履行。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