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拖欠银行贷款,无力偿还,离婚后,另一方需要共同偿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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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夫妻一方拖欠银行贷款。离婚后另一方是否需要共同偿还?这个主要取决于这个银行贷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该银行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即使离婚也不能逃避责任,离婚后的双方还必须偿还这个债务。
反之。如果该贷款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不管夫妻是否离婚,女方都不需要承担这个债务。
那么?如何判断该银行贷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呢?
一、2018年1月8日以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是:共同债务必须夫妻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或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居住,房产购买,企业经营,否则不属于共同债务,是单方债务。债权人必须证明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共债共签】要想借钱可以,在借款的时候就必须要求夫妻双方都签字确认,否则到时候无法要求配偶承担责任,规避了一方恶意举债,用处不明,也杜绝了一些非法的赌债活动,有利于社会问题,家庭和谐。
【不签字不承担责任】如果借款的时候,配偶一方不知情,没有签字确认,法院离婚的时候,默认属于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等于把举证责任反过来,归到债权人一方了。
二、夫妻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约定书或者离婚协议书,约定共同债务由一人承担的,仅在夫妻之间有效,对外部债权人没有效力。
具体可以看看钟涛律师写的文章。
【共同债务】婚后贷款双方都签字了,钱都被男的用光了,离婚后女方用不用还贷款?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为了偿还夫妻共同贷款所欠下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钟涛认为你可以起诉夫妻双方,要求共同承担债务。
毕竟这个债务用于夫妻共同房产还债了。
2018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传出重磅消息,一份有关夫妻共同债务的最新司法解释出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
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四条
本解释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
离婚当天借款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终于有答案了
夫妻一方恰好在离婚当天以个人名义向他人打下借条,这笔借款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呢?最近,重庆渝中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到底是什么结果,一起来看一看。
事情是这样的:
法院审理认为,候某与刘某形成了合法的借贷关系,刘某逾期未还款的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但针对2013年10月8日的这笔借款,就有点争议了,因为借款时间与解除婚姻关系的时间为同一天,且李某和侯某都无法证明借款与解除婚姻关系的先后顺序。
但李某表示对这笔借款并不知情,侯某也没有证据可以证明这笔借款发生在李某与刘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并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在刘某与李某的《申请离婚协议书》上,也没有债权债务分配情况的相关记载,所以法院认定这笔借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信之源律师事务所闫小芹律师表示:最新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解释显著地提高了债权人的举证责任,缓解了夫妻一方在不知情、未受益的情况下“被负债“的风险。
而像此类夫妻一方私下向他人借钱,并没有告诉另一方的情况,是如何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呢?
举例说明:
闫小芹律师明确表示: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
《婚姻法》第41条规定: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有两个判断标准:
所以哪怕第一个案子是在离婚当天向别人借的钱,由于另一方不知情,也没有共同受益,因此,这样的情况都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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