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不服,在法定期限内声明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称为上诉。
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称为上诉权。依法,当事人行使上诉权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上诉状必须提交原审人民法院,并根据被上诉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
2.上诉的对象必须是允许上诉的判决或裁决。最高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根据特别程序在案件中做出的判决或裁定以及其他依法不可上诉的裁定不得上诉。调解协议不能上诉。
3、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上诉。
4.上诉主体必须是依法享有上诉权的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这些人是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由一审判决确定承担义务。法定代表人或指定代理人以及特别授权的授权代理人也可以代表他们行使上诉权。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