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的证件与手续,申请离婚时需要的证件和证明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14条规定,如果一方离婚,双方必须亲自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精华阅读:如果一方提出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一、如果提出离婚的一方不同意怎么办?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有关部门可以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我国人民法院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

如果关系确实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1)..点击阅读

申请时,应出示下列证件:

(一)户籍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包括离婚的含义、子女的抚养、财产和债务的处理);

(5)结婚证。

延伸阅读:法院可以判决离婚的案例

什么是假离婚

阅读更多

推荐阅读

  •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 离婚诉讼费用
  • 郑**诉倪**离婚纠纷案
  • 深圳夫妻分居两年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分居两年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 夫妻分居之后的财产分割该如何进行公证,夫妻在分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如何分割
  • 分居期间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法律规定,夫妻分居财产分割规定
  • 分居两年自动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 分居两年夫妻主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啊,分居2年自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 离婚未分割的财产属于自动放弃吗法律,离婚未分割的财产属于自动放弃吗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