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官司到底去哪个法院起诉
经常有当事人带着疑惑来咨询我,打离婚官司到底是去哪个法院起诉呢?有些有心的当事人会去法院咨询,被告知要去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双方户籍所在地相同,起诉无疑是很方便的,但有的情况是当事人的配偶户籍地在外省,要起诉还得去外地,顿时感到很难受,想到要去外地开庭,人生地不熟,而且担心当地有什么地方保护,当然这样的想法是多虑的。但不管怎么样去外地打离婚官司无论是花费还是耗费的精力都是远远高于在当地起诉的。这种情况下很多当事人迫切的想知道是否有在当地起诉的可能,这就需要对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离婚案件管辖权规定的了解。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该条法律规定了民事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即:原告就被告原则。离婚诉讼是当然的民事诉讼,也应遵循这一基本原则。但基于离婚诉讼的特殊性,民诉法也有一些特殊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举例说明,女方户籍地是甲省A市,男方户籍地是乙省B市。女方离开A市超过一年或者男方离开B市超过一年的话,女方都可以在A市起诉。但问题又来了应该如何证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呢?关键在于搜集合法有效的证据:
1、暂住证或者居住证,以及当地管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等;
2、街道、居委会、小区出具的证明等;
3、房屋权属证书;
4、房屋出租人出具的证人证言,房屋租赁合同书,房租缴费收据等;
5、各种缴费证明,如取暖费、电费、水费、卫生费、物业费等等的缴费凭证;
6、其他如同事、朋友的证人证言、劳务合同等。司法实践中,暂住证是证明经常居住的常见证据类型之一。
谁先提离婚,谁吃亏
这题真的太适合我回答了!我用实际代理的案例给大家详细讲解这个问题!
看完这篇就够了!(在别人的故事里,学自己的法律知识!)
作为一名离婚律师,我发现被问到最多的问题竟然是:如果我先提离婚,是不是对我不利?
首先我要郑重辟谣!法律上绝对没有“谁先提出离婚谁吃亏的说法”,这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
那么在实际生活中,为什么老百姓会觉得:先提出离婚的那一方比较吃亏呢?
根本的原因无非是以下两点:
1、先提出离婚的一方,离婚的想法更迫切
这点不难理解,尤其是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其中一方急于解脱,才会选择诉讼离婚。
这其中,更多的是心理上的博弈,不着急离婚的那一方,可能会因为争夺孩子抚养权或者是争取更多的财产,而故意拖着对方。
现实生活中,如果被告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只要是没有家暴、赌博、吸毒等法定离婚的情形,那么法官通常不会在第一次起诉的时候就判离。(接下来,我分享的就是通过诉讼技巧一次判离的案例)
2、先提出离婚的一方经济成本高
先提出离婚的一方在需要预先向法院提交诉讼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但是,在我看来。比起在一段名存实亡的婚姻中耗着彼此这些“亏”根本不算什么。
有的咨询者向我诉说:
自己因为丈夫出轨,对自己家暴,最终自己也选择报复性出轨。现在丈夫揪住自己出轨不放,三天两头的家暴。
她每天痛不欲生,胆战心惊,已经持续2年了。实在不知道怎么办了,她想要离婚?
我问她:为什么不早点提出离婚呢?
她回答:早就想离婚了,但是一直担心先提出离婚对自己不利,害怕自己被动,争取不到孩子的抚养权。
我觉得这时候保命才是更要紧的事情吧。
因为这种错误的认知而在婚姻中备受煎熬的姐妹们不在少数,我是既觉得心疼又觉得无奈。
离婚是为了解除婚姻关系,处理好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和财产分割、债务问题。谁先提出离婚并不能影响最终的结果,真正能够影响最终结果的是:起诉离婚的前期准备!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理解,我给大家分享一个案例。
案例的主人公叫小A,她通过普法视频找到了我,在跟我预约咨询之后,向我讲述了她的具体情况。
小A跟丈夫是通过相亲认识的,丈夫比她大6岁,当时因为年纪小,就稀里糊涂的跟丈夫结婚了。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两人矛盾不断。
小A喜欢把自己收拾的干干净净的,虽然衣服不是很贵,但是她都能把简单的衣服通过搭配变得更加别致。在她看来这是热爱生活的一种方式。但是丈夫却觉得她是心里不安分,总是对她疑神疑鬼。
在小A生完二胎之后,丈夫也不把心思放在工作上了,整天不是躺在家里就是出去打牌。
小A每次跟他要生活费,丈夫不是骂她败家就是拿不出来。为了这事她不知道跟丈夫吵了多少次。一次孩子生病发烧,她跟丈夫拿钱要带孩子去医院。
丈夫竟然把责任怪到她的身上,骂她连孩子都带不好。在她的苦苦哀求下,丈夫给了她200元,那一次她意识到,只有自己挣钱才能不让孩子跟着自己受苦。她把两个孩子交给了婆婆,就一个人踏上了打工的路。
在外面打工的生活虽然很辛苦,但是却也踏实。她把大部分的工资都寄回了家,希望孩子能够吃的好点。丈夫却几次三番的找到小A上班的地方,不是跟她要钱就是想要跟她过夫妻生活。一次她身体不舒服,拒绝了丈夫的要求,却遭来丈夫的一顿毒打。
她内心想要离婚的念头越来越强烈,得知她要离婚,丈夫恶狠狠的说,除非他死了,否则就不要想!她为了摆脱丈夫的纠缠,连续换了好几个工作。丈夫找不到她,就给她打电话,发短信,在短信里恐吓她,辱骂她。
丈夫知道她心疼孩子,就拿孩子威胁她。要是她还是要离婚,她就永远看不到孩子。一次她实在忍不住想孩子,就偷偷跑回去了,给孩子买了些吃的、穿的,但是丈夫却将她关在了家中。
她好不容易找了机会跑了出来,就这样被丈夫逼到没有办法的小A找到了我。她想要离婚,但是又害怕先提出离婚对自己不利,在财产上吃亏。她也害怕丈夫的纠缠,希望我能够帮帮她。
听完小A的诉说,我了解了她的主要诉求就是离婚。虽然她舍不得孩子,她一个人在外面也没有条件带着孩子。男方对孩子还是很好的,同时男方家里还有老人帮着照顾,她也能放心。
我告诉小A,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很大概率法官是不会判离的。
所以我们要在前期就制定诉讼策略:既然男方知道你舍不得孩子,他也不愿意把孩子给你,那么我们可以在诉讼中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然后在法院调解的时候,用孩子抚养权跟男方谈判。(前提是男方真的想要孩子抚养权,每个案件中情况不同,不可一概而论。)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我们只有把诉讼前的准备做好了,才能在诉讼中游刃有余。
在诉讼前该做好哪些准备呢?
01.
孩子抚养权问题
首先要明确一点,即使离婚了,父母对孩子仍然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1、法院在判决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时:
最主要是:
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
怎么理解呢?
就是夫妻双方条件差不多的情况下,其中能够多陪伴孩子、关心孩子、没有不良嗜好,能够有稳定的收入保障孩子的正常生活的一方比较占优势。
提醒大家,如果真的想要争取到孩子抚养权,一定要把孩子带在自己身边抚养。
2、关于抚养费的问题
法律规定抚养费一般是以男方收入的20%~30%为依据。
但是现在养育孩子的成本不断增加,可以向对方主张以孩子的实际需要为主。
比如在最近代理的案件中,法官就在判决中支持了我们的主张,在考虑孩子的抚养费数额时,维持子女教育水平的必要,将孩子必须的课外辅导费用也综合考虑在抚养费中了。
3、探望权约定的注意点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往往因为探视权约定不明,双方对探视的次数,时间均有不同意见,导致矛盾频发。
为了减少双方的分歧,一定要把探视时间约定具体。比如:自**年*月*日起,每月可探望两次,与每月隔周周六早上8点接走,第二日下午3点送回。
类似这样明确、具体的约定,便于双方执行。
02.
如何防止对方转移、隐藏财产?
实话实说:没有办法防止!
为什么?别人没有做的行为,还没有转移,怎么防止呢?
我们只能发现对方开始转移财产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具体怎么操作呢?
1、情况紧急的,不管是否已经起诉,都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首先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立即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要提起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
2、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提供财产担保
如果不提供其他财产担保的,法院会驳回财产保全的申请。
这也可能让对方乘机转移财产。
小A最终委托我代理了她的离婚官司,考虑对不肯离婚。为了争取在第一次起诉就能够判离,我们决定在起诉时表现出一定要争取两个孩子抚养权的姿态。
并且在争取孩子抚养权上收集对女方有利的证据,让男方跟法官都觉得我们一定要争取孩子抚养权。
在法官组织双方调解的时候,我让女方在讲述男方阻止自己看孩子时,当场“痛哭”,让法官对女方产生同情。我们成功将男方的关注点转移到抚养权上,让男方产生了一种:他拿到了抚养权,女方就会痛不欲生的错觉。
也确实如我们所料,男方认为:他只要不放手孩子的抚养权,女方就不会离婚。他主动跟法官说:他同意离婚,前提是孩子都跟他。所以最终在调解过程中,我们一直处于“下风”,最终“无奈”同意离婚。
当然在调解过程中,我们也不断的和男方进行心理博弈,整个调解持续了将近4个小时。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同意离婚。小A她在调解前,经常焦虑的睡不着,最后拿到调解书时,她是边哭边笑,一再感谢我的陪伴。
她决定接下来,继续跟我学习女性自我成长的课程,这段婚姻让她身心俱惫,她需要给自己的身心做个“大扫除”。
法律上的问题不难理解,最难的是如何判断一段婚姻该不该继续?每个人对婚姻的理解都是不同的,结婚和离婚,无所谓好坏,只是一种选择罢了。
我从上千个情感咨询中总结出:婚姻中最容易掉进去的两个坑。
第一,没有想清楚就结婚了
10个来倾诉婚姻不幸的人,有9个说自己结婚的时候就没想清楚。还有一个以为自己想清楚了,结果最后也证明:不过是自己以为想清楚了。
很多女性说:
因为年龄大了,当时感觉也没有更合适的人了,就嫁了。
因为别人都结婚了,自己不结婚好像异类,遇见了一个差不多的人,就结婚了。
刚刚分手,为了证明自己不是没人要,就仓促走进了婚姻。
自己一个人久了,讨厌孤单的感觉,感觉想要找个人陪自己,稀里糊涂的就结婚了。
婚姻是两个人携手共进的一段旅程,如果我们没有仔细考虑清楚的情况下,就进入了婚姻这座围城。
从开始,就注定了婚姻的不幸。当我们抱怨婚后的一地鸡毛,恨自己眼瞎,责怪对方不够有担当时,不妨想想:没有投入感情的种子,怎么可能开出幸福的花呢?
第二,在婚姻中企图改造对方
我们都知道一个人是很难改变的,而且每个人都有优点和缺点。爱一个人不仅是接受他的优先,还有包容他的缺点。
说到底,结婚就是在跟对方的缺点过日子。
在《中国合伙人》中有句台词:
“最大的骗子其实是我们自己,因为我们总想着改变别人而拒绝改变自己。”
我们能够改变的只有自己,当我们自身变得强大了,别人也会因为受到我们的影响而主动去改变。
亦舒说:
“任何一个人离开你,都并非突然做的决定,人心是慢慢变冷,树叶是渐渐变黄,故事是缓缓写到结局,而爱是因为失望太多才变成不爱。”
两个人相爱时,我们很少去谈谁吃亏,谁占了便宜。怎么到了离婚的时候,却计较了起来?是不是正是因为我们在婚后生活中计较了多了,爱却少了,最终才会走向分开呢?
婚姻就像是一双鞋,不论是华贵的鞋还是普通的鞋,最重要的是合脚。
鞋不是穿给别人看的,穿鞋是为了脚舒服,很多人却常常忘记了这一点。
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先起诉会对自己不利吗
其实关于这个问题很简单,如果夫妻双方一方想离婚,但是另一方就是死活不离,那你就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就好了,不必再等对方的同意。因为很多时候,这都是对方的一种拖延政策。也许有的人会觉得,我还对你有感情,我们没有到离婚的程度,所以他不想离,但是有的时候也是对方的一种拖延或报复策略。他就是不想让你顺顺利利的离婚,恨不得做鬼也要缠着你。所以如果是这种情况,我就建议大家不要再等待对方来配合你了,你自己完全可以主动出击,提起离婚诉讼。
因为起诉离婚是不需要经得对方同意,也不需要对方的配合,你自己直接去法院立案就好了。
去法院立案的时候,您只需要提前写好离婚起诉状、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带上你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就好了。
去法院立案其实跟去银行办理业务差不多,法院都很多个立案窗口,一般你需要提前拿个号,然后等着叫号就行了。叫到你的时候,你把起诉状及证据材料交给立案法院审查。一般情况下,只要你有明确的被告,法官就会给你立案的。立上案之后,需要缴纳一定的诉讼费,如果离婚涉及的财产不多,一般诉讼费也就几十块钱,这个是交给法院的钱,不是律师费哦。缴完费用之后,你等待法院通知你哪天开庭就好了,同时法院也会通知对方。
所以你看,起诉离婚的整个流程都是你自己在办理,不用对方的丝毫配合,在法院通知对方开庭之前,如果你不说,他都不知道你起诉了他,所以这个主动权是在你手里的。
也许有人会问,那他到时候不来开庭怎么办?
其实关于这个问题也不用过于担心。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发传票或电话通知来开庭,很多人一听法院来通知了,心里都会比较紧张,一般是不会不来的,而且不来对他也没有什么好处。因为他不来,法院也可以缺席判决或公告送达,这样只能会让他丧失自己辩解的机会,但最终也会被判离,毫无意义。
所以在这儿也提醒各位,如果有人起诉了你,能应诉就尽量去,不去只会对自己不利。法院不可能因为你不去而不处理案件的。
对于这个问题,也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觉得自己先起诉会不会对自己不利?或者说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当原告好还是当被告好。甚至有的人一听到自己是被告,就觉得自己是不是就是没理啊?
其实这是很多人的一种误区。如果说是其他的民事案件,当原告或当被告不是你自己能选择的。比如,你欠别人钱不还,别人自然会起诉你,那你只能当被告,你总不能还当原告告人家你不还人家钱吧?
但是离婚案件比较特殊,因为关于离婚,其实没有对错之分,谁起诉谁都可以。当然先提起诉讼的一方自然就是原告了,另一方就只能是被告。但这也只是法院对于当事人双方称谓上的问题,不会影响你的判决结果,也不是你是原告法官就是偏向你,你是被告就一定没理。这个跟案件的内容是没有关系的。
所以对于离婚,如果你着急离,你就先起诉,如果你不着急离,那你就等着对方起诉你。只不过,先起诉的一方需要在立案时候先垫付上法院的诉讼费,但是这个费用,不一定就是原告一方全部承担,这个由法院来最终判决。
所以大家就不用担心了吧,是否先起诉,你自己说了算。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可以关注我后,私信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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