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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离婚律师免费咨询】宁波法律网告诉你离婚起诉流程

离婚可以各方协议一致去民政局登记离婚,也可以由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在各方无法协议一致离婚的前提下,一方想离婚的,要么等对方死亡从而法定解除婚姻关系,要么就只能起诉离婚。那么离婚诉讼的起诉流程如何呢?今天就随宁波法律网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法律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人民法院管辖范围。

此外,诉讼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并根据被告人数提交复印件。进一步来说,在起诉离婚时应当注意如下方面内容:

1.法院地选择

离婚案件的法院地选择存在好几种情况,除了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外。还有一些例外,如夫妻一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诉离婚,可由原告住所人民法院管辖。此外,夫妻离开住所一年以上,一方起诉离婚案件,没有被告常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的常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的人民法院管辖。

2.诉讼材料准备

离婚材料需要准备的有很多,常见的就包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毕业证、起诉状、录音证明、不动产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房屋买卖合同、银行流水、机动车驾驶证等。只有完整的材料准备,是诉讼离婚成功的保证。

3.诉讼细节

离婚的诉讼细节包括孩子抚养权的争夺技巧、抚养费的支付技巧、感情破裂的证明技巧等。对于这些技巧性的细节,宁波阿拉大状小编建议每一位离婚的当事人都应该积极认真的对待离婚纠纷案件,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的保护

【宁波离婚律师】起诉离婚老婆不到场会怎么来判

因为离婚纠纷双方走上的法庭,在开庭审理之前,法官一般会对双方进行调解。同时双方都要亲自出席法庭的审理,有些人在起诉离婚后,因不想离婚等原因会拒绝参加审理,认为不到场就不会被判离婚,这种想法是错误的,遇到对方拒绝出庭也不用担心。那么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席怎么判?以下为宁波离婚律师小编将给大家介绍详细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起诉离婚老婆不到场会怎么来判?

1、法院已依法送达传票,传唤被告人到庭。

2、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出庭;有正当理由,包括身体有病不能出庭等。

没有正当理由不能拒绝法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离开法庭的,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除非在以下情况下对方不来,否则不得判决。

1、被告人经传唤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被告人(包括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定代理人)没有正当理由,通过发票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离开法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是如果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以及不能到庭查清案情的,可以拘传被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人民法院对到庭的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者,可二次传票传唤。

2、被告不到庭可缺席判决。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在法庭允许的情况下中途退庭,被告提出反诉,可以缺席判决。在离婚案件中,原告收到法院发票后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出法庭,被告以此为理由起诉原告,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3、被告方下落不明,原告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缺席判决。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不明确要求离婚是很常见的,因为夫妻长时间不在一起生活,导致双方感情淡薄,所以法官在解决这类案件时,大多会作出离婚判决。

但夫妻一方已失踪,法院如何传唤被告缺席判决离婚?对此,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程序履行对被告的通知义务,公告送达60天的公告期满,即使被告不出庭,也可以缺席判决。

但公告送达具有严格的适用条件:

(1)有证据表明,被送人没有找到。

(2)没有证据表明受送达人下表内容不清,但法院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受送达人的;

符合上述两个条件后,方可公告送达,方可作出离婚缺席判决。

以上是宁波离婚律师介绍的起诉离婚妻子不到场如何判决等知识,综上所述,如果原告被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绝法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出法庭,可以撤销法庭,被告未来法庭,符合相关条件,缺席法庭。

宁波离婚律师,离婚赔偿标准是什么赔偿条件有哪些

现在离婚的案例身边比比皆是,当然更多的人会选择协议离婚,双方就共同财产以及相关的财务协议分配。但是有一些离婚的对象因为一些原因导致的夫妻婚姻失败,走上离婚道路,可以要求哪些赔偿?《民法典》有关离婚赔偿标准,以及赔偿条件有哪些?接下来宁波离婚律师助理整理了一些:

一、民法典中离婚需要对方赔偿有什么条件吗

夫妻离婚需要对方赔偿的,请求赔偿的条件是对方有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损害赔偿什么时候提出

(1)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不予支持;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不予支持;

(3)无过错方作为离婚案件的原告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否则视为放弃;

(4)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的被告,如果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就此起诉;

(5)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的被告,在一审期间未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经过调解不成时,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

(6)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离婚损害赔偿应在一年内提出,对于无过错方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已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离婚后又反悔起诉的,法院不予支持。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离婚时一方存在过错的,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以离婚为条件。如果在离婚赔偿标准或者以及婚姻相关的法律疑问欢迎在阿拉大状法律咨询平台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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