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起诉离婚时孩子能转学吗

父母离婚对孩子的影响有多大

您好,三年半前跟前夫离婚,独自带着孩子工作生活,当时孩子刚好6岁。虽然离婚我们在孩子的问题处理上很小心谨慎,告诉孩子父母虽然离婚了,但对他的爱不会减少,都像以前一样爱他。放假的时候,孩子他爸也经常会接孩子过去住和玩,相处的也算不错,别人都说孩子很阳光,没受到什么影响,但平时可能是跟我独居的原因,觉得他特别敏感、胆小,又会装的很强大不让人发现,只会在我面前才表现出脆弱的一面,受点委屈也会哭,表面上却表现的大大咧咧。

今年因为再婚及各方面的因素,孩子要转学跟随爸爸一起生活。我再婚的家和他爸爸再婚的家相距不远,平时孩子也会经常两边走动。当时跟他说转学的事,他也欣然接受,我现在的老公和孩子也相处的很不错,为此我们把家搬到离他现在转学的学校不远的地方(我跟他爸生活在一个城市)。开学的第一天,我跟他爸一起送他上学,下午我去接他,一切都很好。

可等到第三天我接他放学,跟他独处时他问我:为什么不能跟我一起生活?为什么不能像其他孩子一样,跟爸爸妈妈一起生活?为什么离婚了不能再结回去(现在我跟他爸爸都有了新的家庭)?还说他在学校想我时哭了,说他不想哭就是眼泪控制不住掉下来,还说这是秘密,让我不要告诉其他人,不要笑他。问我,有什么办法能不哭。看得出来他很痛苦。我以为离婚后,一直以来我跟他爸在孩子的问题上处理的很好,可现在我不知道怎么办?

寒假一个月的时间里,孩子都在他爸爸那,也没有说想我之类的。现在是新的学校的影响,还是这么多事刚好集在一起,我让他在学校多交新的朋友多融入进去,以后我也会经常接他放学,经常跟他一起相处,希望减少对他的伤害吧。只是他爸那边毕竟是男人感情没有这么细腻,他不会注重这些小细节,孩子对他更多的是畏惧,有心里话也只会对我说。

现在他总是在和我独处的时候,说想到去学校眼泪就控制不住,但在外人和爸爸面前他还是装着没事一样,老师,我该怎么办?怎么引导孩子正确的过渡这个时期。

写的有点语无伦次,但急盼着您的回信。

美龄解答:

且不说父母不和的家庭氛围紧张恐怖,对幼小孩子的伤害,只说在大多数情况下,离婚对孩子常有的四大影响:

一、离婚本身对孩子而言是家的破碎。

二、离婚本身直接导致孩子离开原来的生活环境,或改变了原来的家庭人际环境。

三、父母再婚时,无论对方对孩子是什么态度,都会让孩子觉得自己是个多余的人。

四、再婚后,继父母之间的磨合以及继父母与孩子的磨合过程,都会给孩子带来心理创伤。

从你描述“今年因为再婚各方面的因素,孩子要转学跟随爸爸一起生活”。孩子离婚后一直跟随母亲生活,现在要跟随父亲生活。离婚后孩子跟谁长期生活,会对谁感情亲密,心理上更加依恋。抚养人的变迁,可能会让孩子感觉自己有一种被妈妈抛弃的感觉;虽然从你描述“孩子放假的时候,孩子他爸也经常会接孩子过去住和玩,相处的也算不错”,“只是他爸那边毕竟是男人感情,没有这么细腻,他不会注重这些小细节,孩子对他更多的是畏惧,有心里话也只会对我说。”这反映出,孩子虽然与父亲相处不错,毕竟不是长期生活一起,与父亲感情上有距离,没有融入。孩子也还没有完全适应父母双方的新家新配偶,和父母双方的新配偶进入了磨合期。突然离开关系亲密的母亲,与心理距离生疏的父亲生活,还要面对更生疏的继母,这会导致孩子内心没有心灵的归宿。

此时孩子本不适宜转学,因为转学又面临全新而陌生的人际环境,家和学校是孩子生活的两大稳定环境,对于孩子来说,都是如此的陌生与恐慌,从而产生焦虑恐惧情绪。

从你描述:“别人都说孩子很阳光,没受到什么影响,但平时可能是跟我独居的原因,觉得他特别敏感、胆小,又会装的很强大不让人发现,只会在我面前才表现出脆弱的一面,受点委屈也会哭,表面上却表现的大大咧咧。”这反映出孩子懂事,知道母亲带他生活的不易,努力让自己坚强起来。但独处时更能反映出孩子的本性,孩子个性敏感,胆小,渴望生活中有一个坚强的后盾。

美龄建议:

第一、针对孩子这样的问题:“跟他独处时他问我:为什么不能跟我一起生活?既然你也搬到了离孩子学校较近的地方居住,建议考虑把孩子接回来。

第二、倾听沟通,正面回答孩子的问题。孩子这样的问题:“为什么不能像其他孩子一样,跟爸爸妈妈一起生活?为什么离婚了不能再结回去(现在我跟他爸爸都有了新的家庭)?”告诉孩子,离婚为什么不能再结回去,等你长大了我们再谈。学校里有不少父母离婚的孩子,他们都一样过得好好的。父母离婚只是不在一起生活而已,不要把父母离婚的事挂在心上,现在,除了妈妈和爸爸不再是夫妻外,对于你,爸爸妈妈的身份角色,永远不会改变,对于你的爱也同样不会减少半分,你依然是我们共同的最爱的孩子。不要过多解释,解释越多越乱。

第三、紧密融洽亲子关系,给孩子以心灵上的归宿。首先融洽孩子与亲生父母的关系,让孩子切实感受到,虽然父母分开了,但都依然爱他,都是他心灵的港湾和坚强的后盾;也需要融洽孩子与继父,继母的关系,否则孩子无论与母亲生活,还是与父亲生活,都会有一种寄人篱下的感觉。

第四、调整自我生活态度及对孩子态度。离婚后,抚养人自身的生活态度,会对孩子产生极大的影响。莫一直对离婚耿耿于怀,认为伤害了孩子,一直用亏欠和补偿心理对待孩子,这会培养成孩子的受害者心理,导致孩子敏感、脆弱,担心,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第五、转移孩子注意力,多方开发他的兴趣爱好,引导他发现学校里的乐趣,在同学中建立好良好的同伴关系,好好学习,多交好朋友。

总之,孩子只要过得愉快,这些问题很快就不是问题了。

希望以上分析对你有所启发和帮助,但因文字沟通有很大局限性,如果自我调整困难,及时带孩子进行正式的心理咨询调整化解。

律师告诉你,父母离婚,法院一般会把孩子判给谁

孩子的健康成长离不开父母的呵护,但当父母走上离婚的道路,孩子的抚养权就会成为焦点,夫妻间的子女争夺战经常上演。如果夫妻起诉离婚时,法院一般会把孩子抚养权判给谁?律师告诉你,在不同的阶段,法院依据法律规定,会有一定的倾向性。

1、0-1岁即母亲怀孕之日起到哺乳期一周岁,父亲不能随便提离婚,母亲不限制。

2、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3、2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比如孩子和谁生活比较多,谁的经济收入比较固定等。

4、子女已满八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

另外,没有得到孩子抚养权的一方,需要向孩子支付抚养费,那么子女的抚养费又是如何规定的?

1、抚养费一般支付到子女满18周岁为止。有特殊情况:比如子女上大学读研等没有收入来源,可以要求继续支付抚养费。

2、抚养费一般按照其固定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如没有固定收入,按照当地同行业收入平均收入支付。

现实生活中,父母子女关系不会因父母婚姻关系的消灭而受到影响,真到了双方起诉离婚的地步,基本上是对婚姻关系、孩子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无法达成一致,其中受到伤害最大的就是孩子,所以法院处理抚养权的基本原则是考虑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本离婚案件中有关孩子上学的事实还需要证明吗

在本律师办理的每一个起诉离婚案件中都会涉及到诸多的证据。当这些证据皆真实有效,并结合成为一个完整的证据体系时,这个离婚案件也就胜诉在望了。由此可见在诉讼前除了准备离婚起诉等基本的诉讼材料之外,准备好大量

离婚证据

的重要性。虽然如此,本离婚律师却发现很多缺乏专业知识与诉讼经验的当事人却连哪些才是有用证据都不清楚。比如在本律师曾经办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竟然认为我方缺乏众所周知的与孩子上学有关的政策文件作为证据,故不认可我方的

诉讼请求

我的当事人(女方)与男方为多年夫妻,双方婚后生育一子,离婚时男方同意由女方直接抚养5岁的孩子。双方共同居住的位于大兴区某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及孩子的户籍也都在该房屋内。起诉离婚后,由于双方均想要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故产生争议。

为了帮助女方如愿争得房屋,本离婚律师想到了便于孩子在当地上学为理由。众所周知:根据北京市的学龄儿童就近入学政策,具备北京市户籍的学龄儿童,且父母在该地区有房产的,孩子有权在该地区直接入学。于是本律师当庭提出这一事实,认为将房屋判归我的当事人才能便于孩子未来在该地区上学。对于本律师的理由,男方却认为我方没有证据证明此事。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并非所有事实都需要证据加以证明。比如自然规律与定理,再比如众所周知的事实等。本案中孩子已满5周岁,而年满6岁的孩子都要接受义务教育。另外,孩子具备北京户籍且父母在户籍地有房产,便符合北京市的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所有这些情况皆属于法律规定的众所周知的事实,故无须额外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最终,法官采纳了本律师的代理意见,将房屋判归我的当事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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