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去法院起诉需要收费多少钱

诉讼离婚要多少钱

不请自来!我从事了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近十年,我来强势的回答下这个问题。

一场离婚官司打下来到底要花多少钱?可能涉及到以下费用:(建议有需要的知友收藏起来,要不然看着看着就找不到这么全的干货了!)

法院的诉讼费是按照离婚案件所涉及的财产标的总额来收取的,根据结案的方式不同,诉讼费也不同,如果说是调解结案可以减半;如果说是简易程序也可以减半;如果既是简易程序又是调解结案,那就等于说是减半的基础上再减半。

律师费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地域、工作年限、专业能力等方面。因为专业律师在某个细分领域研究得更加深入,能够提供更好的解决方案和法律服务。

如果你的婚姻家事案子财产大且复杂不选择专业律师,就好比自己明明得了癌症,最后却去了社区医院找医生瞧病,你说能真正解决实际问题吗?

但当夫妻感情破裂诉讼时,男女双方的意见往往是相左的。房子的现价如何确定就成了亟待解决的问题。法院会要求一方申请评估,然后法院委托相应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定价。

在对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时,法院的法律文书(包括起诉状副本、传票、判决书等)无法直接送达对方当事人,此时法院只能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向对方送达法律文书。

公告的方式:一般在国家级或者省级有影响力的报刊上发布公告,那么相应的,报社会收取公告费。

其他的例如鉴定费、公证费、保全费和担保手续费等,除非有需要鉴定的证据、需要公证的协议等情况时,确实有必要才支出这些费用。

我们律师在办理各类案件的日常工作中,

深感很多当事人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纠纷和矛盾、迫于无奈而打官司,诉讼成了他们必要的解决纠纷的途径。

在离婚诉讼中时间成本、精力成本、经济成本等让太多当事人陷入了“持久战”式离婚诉讼中的“战士”。

首先在时间成本上,短则一个月(协议离婚),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涉外婚姻一年后判决下来已是常事。

其次当事人的精神成本。考虑是否离婚,是精神上桎梏与反桎梏的较量,轻则憔悴,重则绝望。

最后金钱上的成本,很多离婚案实际是一场经济实力较量的战争。

有些当事人可能为了经济成本考虑,会选择一个价格相对不那么贵的综合型律师,但这类律师并非只专注婚姻家事一个领域,论专业程度,更是远不及只专注婚姻家事案件的律师。

对此,作为从事婚姻家事的律师,我建议大家,

如果准备起诉离婚,最好还是咨询专业做婚姻案件的律师,比如我。

毕竟律师见过的案件类型更多种、更复杂,能够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在立案时整体考虑

如何为当事人节省费用,尽量缩短诉讼时间,为当事人争取成本最小化、利益最大化!

我是胡梦蝶,一名只做婚姻家事的女律师,深圳

家理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CCTV《律师来了》主场律师、深圳卫视《辣妈学院》特邀专家。

2012年开始从事婚姻家事法律服务,从执业的第一天起,我就只专注婚姻家事领域,处理了数百起婚姻家事纠纷案件,尤其擅长涉外婚姻、家族财富传承等疑难复杂案件的处理。

婚姻不是谁的庇护所,也不能成为谁的枷锁,希望我的专业分享能帮助到有需要的你。

如果你此时也正在经历婚姻家庭中的“烦心事儿”,期待您的关注,我会让您学到更多的婚姻法律知识,有答疑也可以找我

@婚姻律师胡梦蝶

来聊聊,我会用我的专业来帮助你。

起诉离婚到法院 但你知道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吗

第一:

如果当事人想要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那么当事人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到法院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的确是有困哪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双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状应当记名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等,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二:

如果抚养受理后,会依法通知被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该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即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名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或是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给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也不会影响到人民法院的审理。

第三:

法院在开庭前会依法通知双方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时间和地点。

第四:

也就是开庭审理的阶段,根据《民事诉讼状》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4、宣读鉴定意见

5、宣读勘验笔录

第五:

最后就是判决,根据《民事诉讼状》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六:

如果当事人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那么就必须要缴纳诉讼费,诉讼费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按照0.5%交纳。

更多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常盛律师团!(一三八二七二一二五一六)

婚姻案件到法院起诉可能需要支付的费用汇总

一、律师代理费(俗称律师费)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二、法院案件受理费(也称为诉讼费)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收费;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超过部分0.5%交纳。对于案件受理费通常情况下是由败诉方承担,但是由于婚姻案件的特殊性,有的时候诉讼费会由双方共同分担。

三、财产保全费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四、担保服务费

当事人无法拿出同等价值的现金或者其它财产作担保或者根本不便拿出那么多财产做担保时,此时当事人可以选择找担保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但是当事人需要向担保公司支付一定金额的担保服务费。费用的标准没有规定,主要看市场行情和担保公司的规定。

五、财产评估费

对于需要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价值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并且双方又无法通过竞价来对财产进行评估的,法院会要求当事人申请财产评估,财产评估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完成,当事人当然就需要向评估机构支付财产评估费。

六、法院执行申请费

如果一方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或调解结果故意不予执行,这时就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就要收取执行申请费。

按照规定,执行申请费是由被执行人负担,申请人在申请执行时不用预交。但如果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那就法院来决定了。

本文来源于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王幼柏律师微信公众号文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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