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留学生在加拿大如何办理结婚和离婚手续
首先,结婚手续。
如果中国留学生需要申请婚姻登记,如果双方都在加拿大,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婚姻登记办法的要求,可以亲自向大使馆提出申请并提交:
1、双方在国家原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由有关部门出具并经国内公证机构公证的婚姻状况证明;
(2)加拿大婚姻状况证明(该证明必须由当地公证人或律师公证,并由省政府认证);
3.双方的护照;
4.双方的三张半身免冠照片(3英寸);
结婚证费和手续费60加元。
二是办理离婚委托手续。
离婚的一方在中国,另一方在加拿大,或者双方都在加拿大。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案件,都应当向原婚姻缔结地或者原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受理。处理离婚判决书和离婚意见书的程序如下:
1.委托在中国的亲友作为其全权代表办理离婚手续,必须填写委托书。委托书和离婚意见书必须经过当地公证人或律师的公证,然后由省政府或加拿大外交部认证。
2.委托书、离婚意见书和中文译本必须经中国大使馆认证。
3、支付30加元的认证费;
4.如以邮寄方式申请上述文件的证明,必须附上一个附有我的地址和完整注册邮票的回邮信封,并支付7加元的额外邮资服务费。
第三,为了节省时间和简化手续,离婚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到中国大使馆办理离婚委托和离婚意见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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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费是30加元。四、向大使馆申请公证和认证,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护照页2-5)。
五、公证、认证手续需要五个工作日,如果要求在同一天内完成,必须支付50加元的额外费用。需要35加元的两天提货费。
6.上述费用应通过汇票、认证支票或现金支付。大使馆不接受个人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