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向法院起诉离婚
作为想离婚的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以下三个方面应该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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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书(起诉状)
离婚起诉书范本
一、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主张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原告应预付案件受理费。如申请延期、减免,应提交附有特别困难证明或其他证明的书面申请。
当事人和法定代表人可以指定一至二人作为法定代表人(最好是律师)。
当事人必须依法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并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必要的诉讼材料。
二、举证指南
当事人应仔细阅读法院送达的《民事诉讼案件举证通知书》,并根据其规定向法院提供能够尽可能全面地证明其主张或反驳对方意见的证据。一般情况下,应提供以下材料。
l、结婚证、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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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遗失的,应当提供原登记机关的夫妻关系证明。
居民身份证(如遗失,应提供给办理身份证的派出所的证明)。
账户证明(需提供账簿,如有遗失需提供派出所账户证明)。
(二)儿童情况证明。儿童被收养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或者说明;请求为自己抚养子女提供有利条件或者其他条件的事实依据;索要护理费金额的依据,如双方的工资或劳动收入证明等。
3.财产状况证明
财产的名称、数量和价值的证明;财产性质证明(婚前、婚后或婚姻财产协议);储蓄、国库券、股票和其他财产的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及其性质的证明(夫妻双方婚前、婚后共同生活所产生的债务或男女一方单独产生的债务);住房条件证明,如私房应提供房屋权属证明;属于公有房屋的,应当提供使用租赁证明或者他人房屋使用证明。
三、地域管辖
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指公民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指该公民从离开住所地至被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
2.非军事人员对军事人员提起的离婚诉讼,其中一名军事人员是非文职军事人员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团以上单位的人民法院管辖。
3.对于在国内结婚并在国外定居的华侨,如果居住国法院以国籍国法院必须受国籍国法院管辖为由拒绝受理离婚诉讼,并且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最后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在国外结婚定居的华侨,居住国法院以国籍国法院管辖离婚诉讼为由,拒绝受理离婚诉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中国公民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无论哪一方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