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二次会判离吗

第二次起诉离婚能不能判离

离婚诉讼是复合诉讼,不但会解决离婚的问题,还一定会解决孩子的问题(如果有必须解决),还有解决财产、债权、债务的问题。

即是你没有提出,对方提出,法院依然会进行审理并且解决的。

你离婚第一次判决不准予离婚后,六个月后可以再一次起诉,法院此时可以受理。

但是不一定会判决离婚。

只有在第一次判决不准予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后,法院才会一定会判决离婚。

注意有两个条件,一是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二是从不准予离婚后分居满一年。

第一次条件有判决书可以证明,第二个还需要你有证据证明,比如你在外地的居住证明,证人证言等。

此时,还是会一并孩子、财产、债权、债务的问题。

但是不会因为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或者不好判决就不判决离婚。

因为此时离婚已经达到了法定条件。

但是,如果你仅仅到了六个月就去再一次起诉离婚,因为孩子、财产这个些问题没有协商好,判决离婚的可能性确实不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二条民法典施行前,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五款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

行政诉讼法

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

六个月内

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判离,第二次起诉离婚,另一方还是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如何判

“只有结不成的缘,没有离不掉的婚”的意思是,只要有一方想要离婚,这个婚就一定可以离掉,没有任何例外,只不过是时间长短的问题而已。

在2021年1月1之前,“没有离不掉的婚”这句话多少有点缺乏法律依据,现实中存在大量“久判不离”的案例。

在2021年1月1日之后,“没有离不了的婚”是一句无比正确的话。

杜玲(化名)的离婚案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74%的离婚案件是由女性提出的。但郭学涛(化名)和杜玲的离婚案件是郭学涛提出的,26%的离婚案件之一。

杜玲的态度很明确,坚决不离。她并不是想通过拖延战术,获得对方财产上的让步或者实现其他目的,她就是纯粹不想离婚。

哪怕郭学涛提出自己净身出户,杜玲依然很决绝地拒绝了。

既然无法通过协议离婚,郭学涛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庭审中,杜玲告诉法官,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不应判决离婚。法官审查全案,认定夫妻尚未破裂,判决不准离婚。

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准离婚,这完全在郭学涛的意料之中,因为他确实没有也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6个月后,郭学涛向人民法院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杜玲告诉法官,自己患有重大疾病,日常医疗开始非常大,没有工作能力也没有生活来源,判离婚等于要了她的命。

出人意料的是,这一次人民法院同样判决不准离婚。不是都说原则上第二次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会判决离婚吗?显然,这次又变成了例外。

“怒火中烧”的郭学涛随即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他已经受够了杜玲的拖延战术,一切都不在自己的掌控中的感觉,非常的糟糕。他希望尽早摆脱这段无语的婚姻带给他的困扰,不然就要疯了。

很快,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下,郭学涛彻底失控了,带着现任“女朋友”一起去杜玲家里泼油漆,一方面是撒气,另一方面是“逼”杜玲同意离婚,甚至破口大骂,差一点就了动手。要不是“女朋友”拉着,他真的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对于郭学涛的出格行为,杜玲却依然无动于衷,她的唯一想法就是不离婚。至于她为何始终不同意离婚,当初是因为念着婚姻来之不易,后来是因为纯粹不想让郭学涛获得自由。凭什么?明明他才是这段婚姻的“叛徒”,理应受到制裁是他,而不是自己。

6个月后,郭学涛再一次卷土重来,向人民法院提起第三次离婚诉讼。代理前两次离婚诉讼的律师劝她放下这段感情,拖着对双方都是伤害,而且这次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概率非常大。这个道理她何尝不懂?但她不甘心,于是解除了律师的委托。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施行,其中一个很大的变化是新增了“二次判离制度”。《民法典》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这项制度就是为了解决一些离婚案件“久判不离”的问题而设立的,杜玲的离婚案就是典型案例之一。不出意外的话,第三次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就会判决双方离婚。纯粹的拖延换不来任何的回报,只不过是徒增更多伤悲。

有时候,很多人想不明白这句“没有离不掉的婚”的含义,导致做出了完全错误的决策,导致原本可以幸福的生活变得一团糟,不免有点可悲。

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感谢邀请。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不离的概率多大?第二次起诉一定判离吗?起诉几次法院才会判离婚。这个问题是很多准备离婚的客户最最关心的问题,往往也是开口问律师第一句最多的问题,这个问题看似很简单,但是想回答的让客户满意,可不是那么简单,短短一句话保护的婚姻法关于离婚的全部精神。

1、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概率有多大?这个问题应该这样来回答,如果你没有任何法定离婚的条件,那么第一次100%不会判决你们离婚。法定的离婚判决条件就是夫妻感情破裂,如果双方一方说感情已经破裂,另一方说夫妻感情很好,法官谁也不会相信,口说无凭,从法官办理经验角度出发,第一次不会判决离婚,会费夫妻双方一次和好的机会。

如果想第一次就判决离婚,你必须要有充分的感情破裂的证据,例如一方有外遇的悔过书,床上的视频录像,当庭认可、开房记录等等类似证据,直接证明一方出轨外遇,那么法院可以第一次就判决你们离婚,否则都要进入第二次诉讼程序。通过多次起诉来向法院证明你们夫妻感情破裂,否则正常人谁没有事起诉法院闹着玩。

2、第二次起诉一定会判决离婚吗?如果不出意外,第二次起诉你聘请律师的话,80%以上的可能会判决离婚。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复杂的财产分割纠纷,子女抚养纠纷,那么法院第二次会判决你们离婚。但是如果涉及公司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争夺,或一方都无法支付财产分割的现金补偿金额,那么法官就会判决你们离婚之后,财产执行会是很复杂的问题,法官就暂时不会判决你们离婚,让你们第三次起诉,争取让你们自己能够达成调解。

3、一般起诉几次法院会判决离婚?没有次数限制,可以是一次,两次,三次,四次都有的,因为每对夫妻的婚姻状况和诉讼情况不同,所以没有标准,大部分的起诉离婚案件最多不会超过3次起诉。钟涛律师办理了几百起离婚案件,最多的就是起诉到第三次为止,随着时间的耗费,夫妻双方都会想尽快结束婚姻,毕竟三次起诉下来,已经过了一年半的时间,对夫妻双方都是煎熬。

钟涛律师认为,如果需要律师告诉你,你的婚姻大概要几次才能诉讼离婚掉,那么你必须到律师楼来详细面谈,钟涛律师要全面了解你们夫妻的结婚经过,离婚原因,财产情况,子女抚养情况等等资料,然后才能给你一个准确的答复。

【婚姻法】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

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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