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离婚是一种法律行为,而不是人们的任意行为。只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的存在才能谈离婚。如果夫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他们可以离婚。
律师处理离婚案件应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要充分了解婚姻状况和离婚原因,律师在处理离婚案件时,首先要了解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是合法有效的婚姻还是无效婚姻、同居等婚姻状况。不同的婚姻状况诉讼方案是不一致的。其次,我们应该了解婚姻的基本情况,包括何时知道,恋爱过程,结婚时间,是否有孩子,婚姻感情等基本情况。同样,离婚的原因应该是清楚的,因为离婚的原因是判断是否应该离婚的关键事实,所以应该仔细理解。最后,应明确双方及其家庭成员对离婚的态度,并确定和解和签署离婚协议的可能性及其他情况。
二、根据法律确定的情节作为判断夫妻关系是否破裂的依据,没有和解的可能。
离婚的核心要求是夫妻感情的破裂。律师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也应该关注这个核心。不应由主观臆测来判断,而应以法定情节为依据。任何符合法定情节的人都可以被视为已经解除了夫妻关系。如果不符合法定情节,则不一定视为夫妻关系已经破裂。关系破裂的法律情况主要是第《婚姻法》条规定的四种情况,最高法院1989年颁布的第《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条规定的13种情况被视为精神崩溃。关系是否破裂取决于具体情况。
三、在没有离婚的法律情况下,很可能需要进行第二次离婚诉讼。
夫妻首次离婚时,如果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人民法院在审查夫妻关系是否破裂时,很可能会在没有上述两种情况以及夫妻关系确实破裂的情况下,决定不离婚。在这种情况下,坚持离婚的一方需要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应注意以下几点:
1.第二次离婚只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提起,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2.为了提高效率和缩短离婚诉讼的时间,除非出现新情况,一般不允许在第一次离婚判决后上诉。
3.第二次离婚诉讼未提起期间,双方应当分居。如果这段时间你们还住在一起,可能会导致第二次离婚的失败。
四、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出发,确定谁抚养孩子
抚养孩子的问题也是离婚案件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如果有子女的夫妇离婚并能在子女抚养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一般法院应以该一致意见为依据。如果双方都坚持抚养子女或双方都不愿意抚养子女,人民法院将根据谁抚养子女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支付子女抚养费。
五、依法处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注意的要点
1.原告应当在诉讼请求书中列明待处理的财产,并提交人民法院处理。人民法院不得列举诉讼中没有主张的财产。如果原告没有列举财产或列举较少的财产,被告应正确分析是否提出财产问题分割如果被告对分割财产提出补充要求,一般应在答辩状中提出。
主要有四种取证方法: (1)通过律师的调查,如工商资料、房产证、土地权属等登记资料; (2)当事人提供诸如结婚证、户口簿、担保书或悔过书等; (三)通过公安机关和其他行政部门获取有效证据。如家庭暴力警方记录; (四)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或者证据保全。
如银行查询、证券查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