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怎样起诉对方

离婚最多起诉多少次可以离得掉起诉离婚找不到对方人怎么办

离婚最多起诉多少次可以离得掉

最多的是有几次,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第二次都会判决离婚。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被告坚决不离婚,法院很难确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所以第一次起诉一般不会判决离婚。但是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候法院就会综合考虑已经起诉过一次,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很大。”

起诉离婚找不到对方人怎么办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受理这类案件的时候分为两种情况:

1、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在这种情况下找不到人怎么离婚?

这种情况下,有两种方法可以选择:

(1)向法院申请失踪或死亡。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下落不明满两年)或死亡(下落不明满四年后以上),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

(2)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对于这种找到人怎么离婚的情况,法院的具体做法一般有五步:

第一步: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立案。

第二步:法院按一方当事人提交的邮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若被退回或是无人签收,初步证实对方下落不明。

第三步:由起诉方当事人或法院有关部门收集另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杳无音信的补强证据,进一步认定对方法律文书地址无法直接送达。

第四步:法院开局公告送达的单据,有原告交纳一定数额的送达费后,在法院的公告栏和相关媒体上刊登公告,进行公告送达。在公告中告之对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不及时参与诉讼的法律后果。公告期国内案件60日,涉外案件6个月。

第五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进行缺席开庭和判决。

2、夫妻一方下落不明不足两年,在这种情况下找不到人怎么离婚?

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因夫妻一方出走,不与家庭联系,不承担家庭义务,故意违反婚姻义务而导致夫妻情感确已破裂,这个时候当事人可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五项“其他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原因”向被告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被对方起诉离婚,我该做什么准备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如果原告已向法院起诉离婚,作为被告应如何准备才能胜诉呢?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被告如果没有任何的准备,或者仅仅是消极的等待,那么确信无疑将在离婚诉讼中陷入被动地位。

下面,杨欣律师将结合多年的离婚诉讼经验,告诉你应当如何准备,方能在离婚诉讼中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实现自己的诉讼目的。

——如果你不想离婚……

如果你不想离婚,如果原告没有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那么你就不必太过于担心,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对于原告的第一次起诉一般都不会判决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这仅仅是“一般情况下”,而且前提条件是“原告没有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针对这样的离婚案件,被告也千万不能大意,因为并不是一句“不同意离婚”就能解决诉讼中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此时被告还应做好如下准备:

1、筛选事实,明确诉讼方向

原告被告自结婚登记一来,肯定发生了许许多多大大小小的事,这些事件定然有对被告有利的事实,也有对被告不利的事实。原告向法院起诉,被告首先应当筛选出对自己有利的事实,避免自认对自己不利的事实。

筛选出相关事实后,应当对原告在诉状主张的事实进行答辩。确定哪些事实是真实发生的,哪些是原告捏造的,哪些是由于原被告沟通不畅导致的等等。

此时,被告还应充分判断夫妻双方是否还有和好的可能。如果有,被告筛选事实及对抗答辩时应当坦率承认自己的错误,明确作出改正的承诺,恳求原告原谅;如果根本没有和好的可能,被告仅仅是想拖延原告,或想让原告在财产分割方面作出让步等,被告则不能随意承认自己所犯的错误。因为一旦承认就等于自认,而自认的事实即便这次离婚诉讼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但是当6个月期满,原告第二次起诉时,被告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当庭的自认则可以作为原告第二次诉讼离婚的证据直接使用,这是对被告极为不利的。

为此,杨欣律师在此提醒离婚案件的被告:在庭审前首先应充分明白哪些话该讲,哪些话不该讲,该讲的话必须要讲出来,不该讲的话千万不能讲,讲错了话可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2、搜集证据,反驳原告主张

原告起诉离婚,原告在起诉的同时一般会向法院提交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小孩抚养方面的证据等等。对于这些证据,被告不能因为法院肯定会判决不准离婚而轻松大意。因为如果被告不及时、充分的准备应对,将可能导致以下后果:

A、如果被告不及时搜集反驳证据,将来可能导致对抗证据灭失或为原告隐藏而无法搜集,势必影响到原告在第二次起诉离婚时被告无法提供相应反驳的证据;

B、如果被告不提供证据对原告主张的事实或证据进行反驳,给法官带来的印象将是原告主张的事实就是客观事实。这种印象一旦形成或在判决书中得到确认,那么对于被告在6个月后的第二次离婚诉讼中将造成不利影响。

杨欣律师提醒:被告证据的搜集应以原告主张的事实范围内为限,对于原告容易转移或隐匿的证据,被告最好不要在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期间打草惊蛇。

——如果你也想离婚……

如果被告也想离婚,或者原告已经掌握夫妻双方存在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那么法院判决离婚势在必然。鉴于此,被告无需在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证据上大费周章,因为离婚诉讼的焦点将是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也或是离婚过错赔偿或经济困难帮助等。针对这种情况,被告应积极主动的搜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反驳原告的证据或主张的事实。

孤证一般很难得到法院的认可,只有搜集完整的证据链方能实现证明的目的。原告所搜集的证据能证明什么事实,是否符合法定的证据要件,是否存在证据漏洞或瑕疵等等,被告反驳原告证据应主要从这些方面进行,同时被告自己搜集证据也应注意这些方面。

杨欣律师在此需要提醒各位的是:对于任何一个案件来说,证据问题都是难点。证据的效力问题及证据是否能够达到当事人想要的证明效果,这些都非一个非法律专业人员所能判断的。为此,慎重一点的话,当事人最好在律师的指导下搜集证据,或在离婚诉讼中委托律师协助,这样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否则,当事人花费了极大的人力物力辛辛苦苦所搜集的证据,可能一到法庭就一无是处。

希望上述回答可以帮助你。

想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起诉离婚这5个问题一定要知道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种种矛盾,一方想离婚但是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说明双方无法就离婚一事达成一致意见,不能通过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来解除婚姻关系。

对此,在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作出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这样不需要对方同意也能达到离婚的目的。

那么选择起诉离婚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一、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起诉离婚撰写起诉书是非常重要的环节,需要把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写清楚,建议委托律师代为起草,一般在起草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起诉书的书写需要遵循一定的格式,事实和理由部分需要将结婚的时间、婚后情况以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

2、按照身份证上的姓名,原告与被告的姓名一定要写对。

3、原被告的基本信息,主要写明被告的联系方式,法院可根据该联系方式将法律文书送达给被告。

4、诉讼请求要写清楚,包括请求离婚、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权等问题也要写清楚。

二、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据?

1、离婚起诉书;

2、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3、证明存在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结婚证明等;

4、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工资奖金、存款、房产、车辆、股票、基金等;

5、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对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家暴、赌博、虐待家庭成员、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

三、法院案件诉讼费怎么收取?

我们携带以上证据证明文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立案大厅会审查决定是否立案,若符合立案条件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我们拿着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后,法院才正式受理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四、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一审离婚案件,如果案情相对简单,按照简易程序要三个月,若案情复杂涉及财产较多的,按照普通程序要六个月。如果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且我们没有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充分证据,法院会认定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第一次起诉通常判不离。

此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们需要在判决生效后等待6个月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第二次起诉离婚,不管对方同意与否,法院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

所以离婚诉讼的流程走下来通常在9~12个月左右,如果有律师介入的话,这个时间会进一步缩短。

五、为什么一审通常不判离?

婚姻关系属于一种身份关系,对于此类会改变人的身份关系的案件,法院通常会比较慎重,不会轻易准予双方离婚。

司法实践中,夫妻一方起诉离婚,没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定离婚事由,亦没有明确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对于这种初次起诉离婚的案件,人民法院本着维护婚姻家庭稳定的原则,一般判决不准离婚。

如果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6个月期满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表明当事人要求离婚的态度坚决,夫妻感情已经无可挽回,人民法院一般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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