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起诉离婚步骤

专业离婚律师告诉你诉讼离婚的流程

诉讼离婚,是夫妻双方对离婚、抚养权、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任何一项达不成一致意见,不能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只能通过起诉到法院进行离婚的一种离婚方式。

那么诉讼离婚需要经过哪些流程呢?

一、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可能性比较大,但也不是绝对可以离掉,当事人在法庭的表现很重要。

二、双方都同意离婚,仅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意见不同的

在一审判决离婚后,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

如果不及时提起上诉,在判决生效后,当事人不能就离婚与否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三、离婚诉讼的各种情况流程

1、调解离婚:起诉→受理→审理→调解→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出民事调解书

2、一审不上诉: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到期生效

3、上诉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4、撤诉的:起诉→受理→审理→调解→撤诉(撤诉可以在判决前的任何阶段)

杭州离婚律师李晓娟在这里普及一下有关法院调解的法律知识。

调解是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法院在调解时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

法院调解是在法官的主持下

,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经法院审核后,并签字或盖章后,与签收调解书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送达调解书时,当事人反悔不签收的,不影响调解书的效力。

一方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程序是什么

夫妻双方都在准备离婚的时候,如果约定的离婚因双方的分歧而无效,一方可以起诉离婚。离婚诉讼中一方起诉离婚要多少钱?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一方起诉离婚要多少钱?

起诉离婚要多少钱?根据不同的情况,花费的金额也不同。

首先,需要的是离婚诉讼的费用。

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在起诉时支付。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费缴纳办法》,每一桩离婚案件从50元到300元不等。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支付;超过20万元按0.5%缴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

其次,除了案件受理费,诉讼过程中发生的申请费;鉴定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日期出庭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误工费等,根据情况由一方支付。

律师费因人而异。好律师比较贵,但一般比较便宜。看怎么和律师谈了。

起诉离婚的程序。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a)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此阶段包括以下三个步骤:

1.原告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证据;

2.人民法院受理原告提交审查的文件和资料;

3、经审查起诉,依照法律规定,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否则,退回原告的文件和资料,并告知驳回理由。

(二)第二阶段:辩护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自原告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之日起五日内立案,并通知被告作出书面答复;

2.被告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被告十五日内不答复的,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照常判决。

被告因自己意志以外的原因不能在15日内答复的,可以根据事实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决定。

(3)第三阶段:审判阶段。

1.起草投诉;

2.准备诉讼所需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申诉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诉讼;

具体程序是什么?"相关问题的回答。从以上资料可以看出,不同案件的成本是不同的,包括起诉成本以外的其他成本。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起诉离婚的程序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

家庭暴力

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

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从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

财产分割

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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