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怀孕期间不生育,女方可以申请离婚
第三十四条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如果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接受男方的离婚请求,情况就不一样了。然而,妇女的离婚请求不在上述限制范围内。因此,妇女可以在怀孕期间申请离婚。
在上述三个特殊时期,妇女的离婚不受这一规定的限制。妇女自愿放弃对自己的特殊法律保护,这表明她准备离婚或维持婚姻关系可能对妇女本人、胎儿和婴儿造成重大伤害。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应接受妇女的离婚请求,并应根据夫妻关系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准予离婚。此外,如果在上述期间男女双方自愿离婚,法院也应接受离婚。
第二,孩子属于谁
一般来说,两岁以下的孩子由妇女抚养。结合各方的经济条件和成长环境,两岁以上的儿童需要奖励给更有优势的一方。没有属于妇女的特殊情况,另一方可能被要求支付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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