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失踪10多年了,女方该如何申请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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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需要办理离婚手续的,可以通过如下途径予以办理:
1、宣告失踪,再向法院起诉离婚
《民法通则》第二十条: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第四款: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起诉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法律文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二条: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即该人离开自己居住的地方,音讯杳无,已持续达到二年的,其配偶、父母、子女等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下落不明的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公告期间届满,宣告失踪的事实如果得到确认,人民法院应当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对夫妻一方被宣告失踪的,婚姻关系已名存实亡,另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的,人民法院即应判决准予离婚。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老公变成黑户失联,怎么离婚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只有两条路径可选择: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如果一方失联了,那么就只能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的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此处需要注意,因一方下落不明,如提起诉讼一方没有充足证据证明双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则第一次诉讼法院判决离婚的机率较小,可能需待一审判决六个月后再次提起诉讼。并且,对于财产分割,需要在判决离婚的前提下方可进行。
如果是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对方失踪,之后再起诉离婚的话。
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待法院做出宣告对方失踪的判决后,再提起离婚诉讼。此时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准予离婚。
注意:
1、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需下落不明满二年的时间方可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中要写明失踪的时间并提交相应书面证明(此处包括公安机关的报案证明、当地村委会/居委会/社区出具的失踪开始时间的证明)。也就是说,在失踪开始时,需向公安机关报案,留取报案回执,并向村委会/居委会/社区进行报备,以取得相关失踪证明。
2、在宣告失踪程序中,法院应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为三个月。公告期届满,法院依据被宣告失踪人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判决或终结审理的裁定。宣告失踪的案件,应在公告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审结。
男方失踪多久可以起诉离婚
一、关于起诉离婚的条件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需满足以下条件,法院才予立案受理:(1)原告和被告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起诉的被告应当具体特定,如需指明具体的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也就是说,起诉离婚时只要你能够提供男方的姓名、户籍住址等基本信息,就符合“有明确的被告”的条件。不论男方是否失踪,只要满足上述条件,你都随时有权起诉离婚。
二、关于起诉离婚的程序
人民法院受理被告失踪的离婚案件后,首先会根据原告提供的被告住址送达相关诉讼文书。送达的方式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如果确因被送达人下落不明而无法通过一般方式有效送达的,人民法院可以适用公告送达并进行缺席判决。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为此,被告在离婚案件中不出庭,法院亦可缺席判决离婚,并根据查明事实对子女抚养、离婚财产分割进行处理。法院在离婚判决书中的处理意见,具有法律强制约束力,即使被告没有出庭应诉,离婚缺席判决的后果仍对被告有效。被告不履行法院离婚缺席判决的,原告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适用缺席判决的前提条件是被告必须“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如果法院未经合法传唤,即便被告没有出庭应诉,亦不能缺席判决。这是我国法律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答辩权,实现司法程序正义,所专门设置的法律制度。因此,经合法传唤是缺席判决的前提。
被告失踪下落不明,我国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由此可见,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程序来完成对被告的通知义务,公告送达60日的公告期一满,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亦可缺席判决。但是,公告送达有严格的适用条件:其一、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其二、没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但根据民诉法第78条至83条规定的送达方式,即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将诉讼文书送达受送人的。
三、关于离婚判决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可见,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何认定何种情况属于“感情确已破裂”?新婚姻法第32条列举了以下几种情况:(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何为“宣告失踪”,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为消除因自然人长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利影响,法律通过设立宣告失踪制度,通过宣告下落不明人为失踪人,并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由代管人管理失踪人财产,以保护失踪人与相对人的财产权益。它是一种不确定的自然事实状态的法律确认,目的在于结束失踪人财产关系的不确定状态,保护失踪人的利益,兼及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何为“下落不明”,所谓下落不明,是指公民最后离开自己住所或居所地后,去向不明,与任何人都无联系,杳无音讯。认定公民下落不明的起算时间,应当从公民离开自己的最后住所地或居所地之日起,连续计算满2年,中间不能间断,如有间断,应从最后一次出走或最后一次来信时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登报寻找失踪人的,从登报之日起计算。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四、总结
因此从程序上看,找不到被告并不影响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和判决。但是,找不到被告却对原告方面及时实现权利具有较大的影响:
一是如果适用公告送达,一般会耗时较长,不利于案件的及时审结和交付执行;
二是如果确实找不到被告,原告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财产情况,又因没有不能出庭而无法查明,法院很可能不处理证据存有瑕疵的夫妻共有财产。
因此,在找不到被告时,原告首先要谨慎评估诉讼的风险;如果已经起诉并立案受理,原告应积极配合法院寻找被告的线索,以便及时送达,并在后续的审理、执行程序中充分实现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