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能离掉吗

起诉离婚,一方不出庭,法院要多久才判离婚呢会不会判离婚呢

离婚诉讼中,的确会出现诉讼当事人一方拒不到庭情形。

究其原因,有的被告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仍有和好可能,确实不愿离婚;而有的被告则是为了多分家产及争夺抚养权,恶意躲讼、抗诉,迫使原告方在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方面让步。被起诉一方通常对离婚诉讼置之不理,收到传票也拒不到庭。

有的人会说:“只要我不出庭,法院就不能判离婚”。

对于离婚案件,法院真的不可以缺席判决,不能判决离婚吗?

由于离婚诉讼涉及到当事人的身份关系,我国法律将其规定为必须到庭参加庭审的案件。

此规定强调的是对涉及当事人身份关系的重视以及离婚案件必须调解的原则,但并不因此排除缺席判决的可能性。

在离婚案件被告缺席情况下,法院会慎重处理,即一般不会作出缺席判决,但这并不代表离婚案件被告不出庭,法院就一定不能判决离婚。

如果离婚案件不可以缺席判决,被告恶意躲讼、抗讼,那么,原告的离婚自由权利如何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4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该规定并未将离婚案件排除在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第4款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在一方当事人失踪时,其仍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这种情形下,法院直接判决准予离婚,也可视为是对离婚案件“缺席判决”的明文规定。

司法实务中,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案件也不在少数。

因此,

离婚案件不能缺席判决的观点是错误的;离婚案件在被告缺席情形下,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拘传

针对恶意躲讼、抗诉的离婚案件被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其经两次依法传唤仍不到庭的,可以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

由于采取拘传措施的条件较为严格,加之司法资源紧缺,同时,为避免采取该种强制措施时被告不配合可能衍生的其他纠纷,法院一般不愿采用该种方式,但并不意味着法院不能采取该种方式强制被告到庭参加诉讼。

法院会不会判决离婚?

司法实践中,离婚案件的判离与否,主要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衡量标准。

如果离婚诉讼中被告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由于被告无法当庭表达其对于离婚的态度,法院无法查实双方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法院即便缺席判决,也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尽可能维护被告到庭应诉的权利。

如果法律规定的禁止起诉的时间届满,原告再次起诉离婚,被告经合法传唤仍拒不到庭的,此情形下,法院同样会缺席判决。

缺席离婚审判的财产如何分割?

缺席审判中涉及到子女的抚养及财产的处理,原则上应按照被告的答辩意见,如被告庭前有书面答辩意见的,应当按照被告的答辩意见进行认定,这属于被告的自认。

没有答辩的,则应按照《婚姻法》及其解释的要求处理。

实务中因被告拒不到庭,对于子女应由谁来抚养及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确定,人民法院认定的难度较大,一般可根据子女目前抚养的现状,判决子女由原告或被告抚养,夫妻财产则由原告负责保管。

被告如有异议时则可由被告另行主张。

这样判决既不会影响被告事后再主张权利的诉权,也保持了子女抚养及夫妻财产的相对稳定,有利于减少社会矛盾。

以上,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想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我能怎么办会判离吗

经常有当事人问我,日子没法过好想离婚,但对方表示:“想离婚?不可能!就算你起诉我就是不出庭,拖着你,看你怎么离!”

当事人通常就会特别担心,这种情况下,婚是不是真的离不掉呢?点赞收藏,律师告诉你,离婚诉讼中,对方不出庭怎么解决!

先说结论:不论他怎么躲,没有婚是离不掉的。

首先,我国法院送达开庭传票有很多种,包括有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

一般法院都会先电话通知被告要求去法院领取传票,而被告如果不去,那么法院就会采取司法专递的方式送达。

如果这几种方式都没有达到目的,那么法院就会采取公告方式送达,在相对应的报媒刊登公告或者在法院张贴公告,公告60天即视为已经送达。

一般来说,离婚诉讼,如果是那种被告必须到庭才能查清相关事实的案件,若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法院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当然,也可以缺席判决。这里有两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对方收了传票,经法院两次传唤后,故意不出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通常,法院第一次不会判决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被告若收到传票后仍然拒绝出庭,一般法院会判离。

第二种情况,对方玩消失,连传票都不收,不出庭。

这个时候如果你知道他的稳定住所或工作单位,可以把地址提供给法官,直接送达其家中或单位。

若对方没有工作单位,你连他的电话和住址都找不到。法院只有通过公告方式送达开庭传票,公告送达期限60天,公告期届满后开始审理,判决后仍然将裁判文书公告送达,公告期60天。

很多人说,你张贴的公告或者报纸刊登的公告,我没有看到呀,也是送达的吗?答案是肯定的,从公告之日其只要经过60日即视为已经送达,不管你有没有看到。这个时候法院就可以按照公告送达期满的时间确定开庭时间了。

到了开庭时间,如果对方还是没有来参加,就可以缺席判决,只要大家证据达到了高度盖然性,就可认定案件事实,判决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之,虽然可能要经历两次诉讼才判离但是无论一方怎么给你使绊子,还是没有离不了的婚啊!如果大家想要快速离婚,尽量咨询或委托专业的婚家律师,肯定能让你少走很多弯路。

如果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拒绝离婚甚至不出庭怎么办

离婚诉讼中,夫妻一方起诉离婚,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拒不出庭应诉,亦不答辩;或干脆连法院传票亦不接收,此时应当如何处理?司法实践中,原告经常会收到法官的建议,希望原告能和被告和好,撤回起诉。但是,对于感情确已破裂的夫妻,在此情况下是绝不会撤诉的。尤其是对于配偶已经失踪多年的夫妻,本来起诉就是想结束这种有名无实的婚姻,又怎么能听从法官的建议回去和配偶和好呢?原告方坚持离婚,被告起诉离婚不出庭缺席判决可以吗?离婚可以缺席判决吗?

作者认为: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在审判实践中还是比较多见的。因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导致双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决此类案件时,大都判决离婚。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此判决即为“缺席判决”。由此可见,对于被告起诉离婚不出庭的离婚案件,法院是完全可以缺席判决离婚的。

起诉离婚缺席判决,是指离婚案件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夫妻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值得注意的是,法院适用缺席判决的前提条件是被告必须“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如果法院未经合法传唤,即便被告没有出庭应诉,亦不能缺席判决。这是我国法律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答辩权,实现司法程序正义,所专门设置的法律制度。因此,经合法传唤是缺席判决的前提。

对于被告拒不接收法院的传票,或被告早已失踪下落不明,此种情况应如何处理?法院应当如何传唤被告才能缺席判决?我国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由此可见,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程序来完成对被告的通知义务,公告送达60日的公告期一满,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亦可缺席判决。但是,公告送达有严格的适用条件:其一、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其二、没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但根据民诉法第78条至83条规定的送达方式,即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将诉讼文书送达受送人的。

虽然,依照法律,在离婚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如果被告不出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对缺席判决还是比较慎重的,遇到这种情况法官一般会努力作原告的工作,希望其撤诉。为此,最高人民法院还曾专门出台法律适用问答来指导基层法院的工作:“因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会作出缺席判决。但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

鉴于这样的司法现状,杨欣律师告诫大家,如果起诉离婚时配偶有可能不出庭应诉,此时当事人有必要委托专业离婚律师协助,毕竟这类案件的处理要比一般案件复杂多了。

希望上述回答能够帮助你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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