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曙起诉离婚律师有哪些

在宁波市海曙区法院办理起诉离婚立案的流程

虽然民事诉讼法与婚姻法对于离婚案件起诉的立案工作有所规定,但本律师在各地处理离婚案件时却发现每个地方的立案流程却不尽相同。今天,本律师就陪同当事人来到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法院办理一个起诉离婚案件的立案手续。并把其中的特色环节介绍给大家。

宁波市海曙区法院的位置在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200号。进入法院大门后办公大楼的右侧便是负责办理立案手续的诉讼服务中心。进门经过安检后首先到服务台从排号机取号并在休息区排队等待叫号。等待期间您应当用微信扫描该院微信公众号,并将

离婚起诉书

及其他起诉材料拍照上传。当被叫到号后来到相应窗口递交起诉材料。负责法官审查无误后会让您到一进门左侧小房间找相关法官领取两张离婚财产申报清单。领取并填写离婚财产申报清单及送达地址确认书后交给立案法官。完成后这些工作后,法官会开具诉讼费交纳通知书。持该通知书到一进门左侧宁波银行的收费窗口交费。交费后将诉讼费的附卷联(蓝色)交回立案窗口。至此,一个起诉离婚案件的立案手续全部完成。另外,如果您的立案材料没有准备好复印件也不要紧,在领取离婚财产申报清单的那个小房间里有复印设备可供使用。

总体来说,在宁波市海曙区法院办理

离婚诉讼

的立案手续还是很方便的,顺利的话二十分钟即可办完。

宁波离婚律师,起诉离婚上法庭会对孩子有哪些影响

结婚离婚都是两个家庭的事情,影响的面很大。结婚两个家庭乐呵呵,可是离婚呐则是会让很多家庭愁容满面。尤其是两夫妻婚后孕育子女以后,离婚又会牵涉到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以及后期孩子的影响。尤其当双方闹上法庭以后,会对孩子有哪些影响呢?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诉讼对子女的影响尚不明确,主要取决于离婚子女的心理变化、对子女的照顾以及双方是否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男女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关系确实已经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a)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赌博、吸毒等恶习未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

(五)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形。

如果一方被宣布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另一方应当承担一方抚养的子女的部分或者全部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费用的数额和期限应由双方商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和教育费用的协议或判决不得阻止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的原始金额的合理要求。

起诉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依法请求人民法院解除与另一方的婚姻关系。诉讼的一方是原告,另一方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是民事案件,所以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有自己的特点: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个人;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主张和事实、理由;

4.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上述知识是宁波离婚律师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诉讼对子女的影响尚不明确。这主要取决于离婚子女的心理变化、他们对子女的照顾以及双方是否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如果还有相关的法律问题,阿拉大状会为你提供更多帮助。

宁波离婚律师,离婚赔偿标准是什么赔偿条件有哪些

现在离婚的案例身边比比皆是,当然更多的人会选择协议离婚,双方就共同财产以及相关的财务协议分配。但是有一些离婚的对象因为一些原因导致的夫妻婚姻失败,走上离婚道路,可以要求哪些赔偿?《民法典》有关离婚赔偿标准,以及赔偿条件有哪些?接下来宁波离婚律师助理整理了一些:

一、民法典中离婚需要对方赔偿有什么条件吗

夫妻离婚需要对方赔偿的,请求赔偿的条件是对方有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损害赔偿什么时候提出

(1)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不予支持;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不予支持;

(3)无过错方作为离婚案件的原告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否则视为放弃;

(4)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的被告,如果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就此起诉;

(5)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的被告,在一审期间未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经过调解不成时,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

(6)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离婚损害赔偿应在一年内提出,对于无过错方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已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离婚后又反悔起诉的,法院不予支持。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离婚时一方存在过错的,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以离婚为条件。如果在离婚赔偿标准或者以及婚姻相关的法律疑问欢迎在阿拉大状法律咨询平台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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