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外地女方本地离婚在哪里起诉

离婚官司到底去哪个法院起诉

经常有当事人带着疑惑来咨询我,打离婚官司到底是去哪个法院起诉呢?有些有心的当事人会去法院咨询,被告知要去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双方户籍所在地相同,起诉无疑是很方便的,但有的情况是当事人的配偶户籍地在外省,要起诉还得去外地,顿时感到很难受,想到要去外地开庭,人生地不熟,而且担心当地有什么地方保护,当然这样的想法是多虑的。但不管怎么样去外地打离婚官司无论是花费还是耗费的精力都是远远高于在当地起诉的。这种情况下很多当事人迫切的想知道是否有在当地起诉的可能,这就需要对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离婚案件管辖权规定的了解。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该条法律规定了民事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即:原告就被告原则。离婚诉讼是当然的民事诉讼,也应遵循这一基本原则。但基于离婚诉讼的特殊性,民诉法也有一些特殊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举例说明,女方户籍地是甲省A市,男方户籍地是乙省B市。女方离开A市超过一年或者男方离开B市超过一年的话,女方都可以在A市起诉。但问题又来了应该如何证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呢?关键在于搜集合法有效的证据:

1、暂住证或者居住证,以及当地管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等;

2、街道、居委会、小区出具的证明等;

3、房屋权属证书;

4、房屋出租人出具的证人证言,房屋租赁合同书,房租缴费收据等;

5、各种缴费证明,如取暖费、电费、水费、卫生费、物业费等等的缴费凭证;

6、其他如同事、朋友的证人证言、劳务合同等。司法实践中,暂住证是证明经常居住的常见证据类型之一。

夫妻都在异地如何确定离婚管辖

夫妻都在异地生活,每年只见面几次,长期如此彼此的热情也是慢慢的消磨掉了。为此很多异地生活的夫妻打算离婚,但是在离婚的时候又有抚养权、财产分割纠纷,那么,夫妻都在异地如何确定离婚管辖?

夫妻都在异地怎么确定离婚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异地离婚的第一种情况:原告在户口所在地而被告不在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由原告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异地离婚的第一种情况:双方均在异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都在异地怎么确定离婚管辖?夫妻都在异地的时候要离婚,建议你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你处理,保证自己在离婚的时候可以更加妥善的处理好它。

被告在外地,可以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吗

昨天,本律师接受了一位女士关于起诉离婚问题的咨询。她因与男方长期夫妻感情不和而分居已达五年之久。虽然双方的户籍都在北京,但是男方在一年前前往广州工作和生活。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方便自己诉讼,女方当然希望能向北京的法院

起诉立案

。那么,北京的法院能够受理她的离婚诉讼吗?

上述问题实际上是关于法院受理起诉离婚案件的管辖权问题。本离婚律师认为:根据我国

婚姻法

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当由离婚诉讼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

从上述规定可知:鉴于男方离开住所地北京已超过一年,可以在确定男方在广州有经常居住地的情况下而向广州的法院起诉离婚;如果男方没有经常居住地,则这位女士便可以向男方住所地——北京的法院起诉离婚。但这个选择有风险,如果男方在广州的确有经常居住地,则这位女士只能去广州起诉。

那么还有其他办法吗?答案是肯定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中还有一个规定,即: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这个规定,只要女方取得男方离开北京超过一年的证据,就可以直接向自己户籍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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