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假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同意办理离婚手续,以满足一方或双方的需要,同时同意在目的达到后办理再婚手续。然而,在双方离婚后,一方违背了不办理再婚手续的承诺,从而引发了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方面的纠纷。假离婚有很多原因,其中一些是为了孩子上学和安定下来。有些是为了逃避计划生育政策;有的是为了避免赡养老人;另一种是把房子分成一个单元。有些是为了出国方便。还有一种情况是,一方为了达到与另一方离婚的目的,编造各种离婚理由,诱使另一方“上钩”,并在另一方上钩后拒绝办理再婚手续,从而导致另一方遭受精神损害或财产分割损害。
对于协议离婚,只有婚姻登记机关可以申请注销登记,但只要婚姻登记机关在离婚登记过程中没有过错,婚姻登记机关就不会注销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有什么过错?例如,办理离婚登记的一方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有限的人;离婚一方未亲自办理离婚手续的;双方没有达成离婚协议。对于离婚调解,只有调解程序违法的人才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哪些案件在调解程序中是非法的?例如,如果一方未能签署调解协议。只有通过再审程序撤销离婚调解书,假结婚才能无效。法院决定离婚的,还应当通过再审程序撤销离婚判决。取消假离婚需要非常严格的条件。并非所有当事人认为虚假离婚的案件都可以被撤销,这取决于最初的离婚程序是否非法。因此,我们告诫那些准备假离婚的人不要为了一时的利益而毁掉他们一生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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