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已经立案多久开庭
要起诉离婚,我们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离婚诉讼后,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法院立案处理。法院立案后,将开庭审理。离婚诉讼提起多久了?
1.离婚诉讼提起并维持多久了?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在提起离婚诉讼后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答复,法院提前三日通知法院开庭,因此至少需要20日才能立案。
二、提起离婚诉讼应注意的问题。
1、离婚诉讼应准备的材料。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应当准备并提供下列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1)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三份民事起诉书;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原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夫妻关系已经破裂,符合《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1079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
(五)其他主张成立的证据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在提起诉讼之前,应当核对双方目前的住址是否与户口本或身份证相符。特别是,被告的信息不能有两个或多个地址。否则有的法院会要求当事人提供被告现居住地的证据,通常是他所居住的居委会的证明。这个很麻烦。如果当天不能立案,他还要去被告居委会开证明,费力又费事。因此,立案前应注意核对提交的诉讼材料,避免出现被告有两个以上地址的情况。
三、如何判断离婚。
因为法院裁定离婚是基于夫妻关系已经破裂的事实。
以上知识是边肖对“离婚诉讼提起并在法庭上进行了多长时间”这个问题的回答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在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被告人在收到起诉书后十五日内答复,法院提前三日通知法院开庭,因此至少需要20日才能立案。
对原告来讲,起诉离婚立案后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很多离婚案件的原告在向法院起诉立案后往往以为接下来的工作就都交给了法院,自己等着法院的开庭通知就可以了。其实不然,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
离婚案件
的经验,作为原告在
起诉离婚
立案后,至少有如下工作要做:
1、及时了解离婚案件的承办法官是谁,有可能的话要了解这位法官的办案风格。毕竟在离婚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不同法官的审理风格和习惯会有很大不同,你自己认为很重要的问题在这个法官眼里也许根本不算回事儿,而在另外的法官眼里可能就会予以考虑。因此,如果可能的话,你要了解承办法官的办案风格。在这方面,专业
离婚律师
由于常年与各个法院中专门审理离婚案件的法官打交道,因此会熟知每位法官的特点,从而有针对性地准备诉讼策略,这样往往会对官司打得好坏会起到较为重要的作用;
2、需要做财产保全的案件,一般要在确定离婚案件承办法官后由该法官来办理。如果你没能及时与承办法官取得联系,往往会造成法官接到案件后便通知被告,被惊动的被告很有可能先你一步把重要财产做了转移。而此时再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已失去意义;
3、如果你需要
提交证据
,可以考虑尽早交到承办法官手中。虽然法官在审理离婚案件时要保持中立与公正,但法官也是人,有时在开庭审理前先向其提交一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多少还是会对法官的判断产生影响的。
以上是作为一名多年打离婚官司的专业
北京婚姻律师
的办案小经验,权当给即将面临离婚官司当事人的一点建议,仅供参考。
已提交离婚诉讼,需要多长时间才能收到传票
谢邀。
提交离婚诉讼材料并不代表法院已经立案受理了。从“提交材料”到“立案受理”之间,离婚案件一般还有一个诉前调解程序。
“诉前调解”
需要多久,可能不同地方的法院各有不同的规定,但绝不会久调不决。根据上海法院的相关规定,离婚纠纷调解,一般不超过30日。经双方当事人同意,诉调对接中心负责人审核后,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调解期限从纠纷受理之日起计算。调解期间进行委托鉴定、评估、审计的,可不计人调解期限。
是起诉离婚的第一步,也是开启离婚诉讼程序的关键一步。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就应当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中流转。
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案件将分发给各承办法官,由承办法官向被告发出应诉通知书、离婚起诉状副本及举证通知书等。被告有权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向承办法官提交答辩状,法院再将被告的答辩状送达原告,同时通知或传票诉讼各方开庭的时间。
被告在提交答辩状的期间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会就被告的管辖权异议是否成立作出裁决。如法院认为本院无管辖权,可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如果认为被告异议不成立,可驳回被告申请。当事人如不服法院裁定,可在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由上一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如果终审裁定异议成立,则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如裁定异议不成立,受理法院可继续审理。
一般而言,对于当事人起诉离婚的案件,离婚起诉后多久开庭,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对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审理期限,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由此,当事人起诉离婚后,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必然在三个月内开庭;适用普通程序,在六个月内开庭均不违法。只是如果法院顶着审理期限开庭,那么就只有当庭判决了,一般的法院都不会如此排期。
希望上述回答可以帮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