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冷静期可以起诉吗

民政局官宣离婚冷静期不适用于诉讼离婚你知道为什么吗

今天的热点新闻,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近日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了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了“冷静期”。针对社会关注的“冷静期?规定是否不利于保护受家暴当事人”问题,民政部4日回应:“冷静期”只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的协议离婚,对于有家暴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离婚并没有“冷静期”的规定。

你知道为什么冷静期不适用于诉讼离婚吗?

这里给大家解释下,冷静期可谓是这次?的网红条款,它是出现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篇1077条第一款: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离婚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以现在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如果同意离婚,当场去当场就可以办好离婚登记手续,跑一趟就可以了方便快捷,而民法典的冷静期一出就需要跑两趟了,第一次过去登记下,办事员不会立马给你打离婚证,只会说,好了收到了,三十天之后再来领取离婚证吧。这样呢,在离婚证打出之前就有了三十天等待期,任何一方不打算离婚了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这就是所谓的冷静期。

民法典的“是为了给哪些冲动离婚的人一些考虑的时间,离婚大事三思而行,不可儿戏啊。初衷是好的,那为什么网络热议呢?担心家暴问题呢?这还是大部分人不了解我们国家的离婚制度。

从法律上讲离婚分两种,合意离婚和片意离婚。合意离婚就是双方同意离婚,冷静期就是针对这种离婚形式的,既然都同意离婚了,家暴的可能性就很小。冷静期就是为了年轻人别冲动。而片意离婚呢,就是一方不愿意离婚,那就去法院诉讼离婚,由法院裁决。一般的家暴也大多发生在诉讼离婚案件里

现在明白了为什么民政部官宣,冷静期不适用诉讼离婚了吧。民法典对片意离婚条款也有所改动,关注我下次分享。

离婚冷静期真的是欠妥的决定吗

在9月1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副部长詹成付表示《民法典》设置的离婚冷静期是针对协议离婚的,不受诉讼离婚的限制。既然是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冷静地思考一段时间,以便减少冲动型离婚。从离婚冷静期实施效果来看,确实减轻了很多冲动型离婚的事例,社会效果非常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简单来说就是三点要素:

首先,夫妻双方决定协议离婚后,首先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之后就面临着30天的离婚冷静期。其中,只要任何一方在30天内撤回申请,那么,这婚不算离;

其次,如果30天内无人撤回申请,那么在冷静期30天后的又有一个30天,双方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正式申请,才能拿到离婚证。要是有人反悔了,不去领,或者没出现,也会被视为撤回申请。

第三,最后,离婚冷静期制度,只限于协议离婚,不适用于诉讼离婚。

为何要有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

先来看下数据。据《2019年民政统计年鉴》的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有446.1万对夫妇离婚,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的有381.2万对,站离婚总数的85%,保守估计,离婚冷静期至少会影响每年300多万对协议离婚的夫妻。

而2018年有1013.9万对夫妻结婚,其中429.2万对夫妻为再婚,这其中562921对夫妻是复婚。这代表,每18对新婚夫妇中,有一对是复婚。

以上我们可以得出,每年可能有将近50万对夫妻因为离婚冷静期而避免冲动。这也是离婚冷静期立法的初衷。

不过我们也依然需要重视一个问题,相较仅占离婚者十分之一的复婚夫妻,家暴现象在诉讼离婚数据中的比例超过四分之一,推测每年可能有超过一百万对离婚夫妻因此遭受影响。在现有制度还无法良好保护家暴受害者和杜绝财产转移的情况下,离婚冷静期显然会增加受害者受创的风险、进一步加强婚姻中弱势群体的负担。

因此社会舆论中也有很多人唱衰离婚冷静期,甚至称之为阻碍结婚的重大举措。甚至有人戏称:国家都把反婚做到这地步了,再结婚可就太不给面子了!

需要明白的是,法律颁布从来都不是一蹴而就的。针对民众提出的有建设性的意见,立法机构也会不断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来补全漏洞。下一步国家改善的方向应该会调整在离婚诉讼方面的程序问题上,而非对冷静期的质疑。让诉讼离婚中的受害方有更加充足的机会和能力参与到诉讼中,而不是唱衰离婚冷静期的立法初衷上,当国民保障权利的方式变得容易,大家才更愿意去维权。

国樽律师事务所认为,法律是需要回应当代社会发展现状的,也是在适应社会发展的过程中逐渐的暴露问题,从而不断完善并改变自身。这意味着不同时代的法条和立法者只能回应那个时代的诉求,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能多给予宽容和鼓励。

离婚冷静期间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冷静期是否影响诉讼离婚

我们的《民法典》通过半年了,马上就要生效了,所以关于《民法典》中“离婚冷静期的”讨论,最近又引起了热议。

因为:为了配合民法典中“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实行,民政部、各地民政机构纷纷出台了具体的行事规则,让大家切切实实地体会到了该制度对我们生活的影响。

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民发〔2020〕116号规定:

调整离婚登记程序:

1、申请:提交《离婚登记申请书》;

2、受理: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3、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可申请撤回,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

4、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5、登记: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6、提醒注意: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可见,新规实行后,协议离婚成功的话,程序需31到60日。如果离婚冷静期间一方不同意离婚,通过协议离婚则离不成。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4日在民政部通气会上表示,这期间任何一方只要说不同意离婚,等于双方没有达成共识,要么通过到法院去起诉,诉讼离婚,要么两个人在一块生活,说明你们还要再冷静反思。

这个回复,也真是又现实又甩锅哈哈。

但同时,也可以看出:如果真的铁了心离婚,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会好一些。虽然,第一次起诉,对方如果不同意离婚,被判不离的概率也很大。但,第二次提诉讼,即便对方仍不同意离婚,但被判离婚的概率还是很大的。

好处有:

1、通过诉讼离婚,态度坚决,对方看到你的态度坚决,同意离婚的概率也会增大;

2、诉讼离婚不受冷静期的影响;

3、诉讼2次,即使对方一直坚决不同意离婚,离婚成功的概率也会很大;

4、协议离婚,在时效上毫无保障,对方若不诚信,还会成为其为离婚做足准备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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