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离婚诉讼后,他食言了。他能撤回诉讼吗?
只要妻子在法院宣判前自愿退出,人民法院将决定批准其退出。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后撤诉,直至判决宣告。人民法院应当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在正常情况下,只要符合下列条件,人民法院将裁定准许撤诉:
1.申请撤诉的人是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2.申请退出是自愿的,而不是被迫的。
3、申请回避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回避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
4.撤回申请必须在判决宣布之前提出。
一旦人民法院决定准许撤诉,它将不再继续行使司法权,诉讼将结束。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如无新情况或新原因,人民法院将在6个月内不再受理另一项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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