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原告方必须到场吗

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场可以判吗原告不出庭的后果

对于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场可以判吗这个问题一般来说,如果一方不到场的话,是可以进行判决的,但是一般来说都需要双方当事人都到场才能够进行相应的一些事项的审理,还有就是相应的一个判决。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带来

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场可以判吗

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场可以判吗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调解。离婚案件中的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或下落不明经公告未到庭的,则无法适用调解程序。

2、婚姻法关于调解作为判决离婚前置程序的规定并未排除人民法院受理后经审查,如果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下落不明时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包括当庭和定期两种情形。但是,离婚诉讼是涉及双方当事人身份关系的纠纷,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到庭应诉,对于人民法院正确审查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会增加一定的难度,所以人民法院以缺席判决的方式准予当事人离婚一定会很慎重。

二、离婚诉讼一方不出庭怎么处理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2、这里所谓的“特殊情况”指的是:(1)由于当事人的身体条件所限,比如因病住院治疗,年老体弱,行动困难等;(2)因工作关系不能离开,或者远在异地,出庭确有困难。

3、在这些情况下不出庭的当事人必须向法院提交离或不离,以及有关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的书面意见

三、原告不出庭的后果

1、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是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的(协议离婚和被告起诉离婚可以);

2、离婚案件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诉,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3、离婚诉讼中,被告应当到庭参加诉讼。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

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场可以判吗

的相关知识,在进行离婚案件的审判的时候,他的一个性质是比较特殊的,需要双方都到场。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起诉离婚一方死活不到场能离吗

可以离。

如果你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可以在对方不到场的情况下,缺席判决离婚。一般来说,被告在离婚案件中不出庭,法院可缺席判决离婚,并根据查明事实对子女抚养、离婚财产分割进行处理。法院在离婚判决书中的处理意见,具有法律强制约束力,即使被告没有出庭应诉,离婚缺席判决的后果仍对被告有效。被告不履行法院离婚缺席判决的,原告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何证明感情破裂?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由此,夫妻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只要举证证明具有上述法定情节之一的,就可以证明感情破裂,法院便会据此判决双方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一兜底条款。这意味着夫妻感情破裂不仅仅存在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这四种情况。另外还可能存在的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需要结合具体案例由法官具体把握,这是法律赋予审案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什么是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缺席判决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司法实践中,离婚案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情况较为常见,被告可能为了逃避婚姻或达到不想离婚的目的,常常选择不出庭应诉。

那么,离婚缺席判决的后果有哪些呢?被告在离婚案件中不出庭是否对自己不利呢?

参加诉讼阐述自己的观点和主张是离婚案件被告方的权利,被告在离婚案件中不出庭视为放弃了自己向法庭答辩的权利。法院可径直依据原告方向法院举证的事实进行判决。这种判决因缺少被告的答辩对质,极有可能对被告不利,尤其是法院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关系时。

离婚开庭原告可以不到场嘛

我国已经专门立法反对家庭暴力,遭受家庭暴力的一方可以依法主张自己的权利并寻求相关单位帮助。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十三条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如果遭受家庭暴力,最直接有效的寻求帮助途径至少包括三个:1、当地村委会、居委会、妇联组织等;2、公安机关;3、人民法院。

离婚案件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案件,因为和当事人的人身权益密切相关,法院在离婚案件一方不到庭时会慎重处理,诉讼法也做了一些特殊规定。

简单来说,原告茹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庭,需要向法院书面说明情况并提交意见,或者采取法官上门、网络连线等形式完成庭审。如果不符合法定情形的拒不到庭,法院将按照原告撤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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