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 材料

起诉离婚,原告需要向法院提交哪些材料

咨询内容:

张律师您好!我和女方2015年初登记结婚,婚后感情不和,经常吵架。目前,我们感情彻底破裂,都同意离婚,但对于孩子抚养权、抚养费以及财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协商了半年的时间,没有任何效果,我决定起诉离婚。请问,张律师,起诉离婚需要向法院提交哪些材料?

张律师回复:

先生您好,非常感谢您的信任!起诉离婚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离婚起诉状及证据清单。

2.身份证明,即原、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3.婚姻关系证明,即结婚证复印件或者民政部门出具的已婚证明。

4.居住证明。如果不在户籍地法院起诉,而是在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还应该提供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法院一般认可居住证或行政服务中心或派出所打印的居住证明。

5.感情破裂的证据。结合我国《婚姻法》第32条,搜集被告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或者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6.涉及孩子抚养权的,还应提供孩子的户口页、出生证明,以证明父母子女关系。

7.如果原告争取孩子抚养权,建议提交一份关于抚养条件的说明,让法官清楚了解原告有抚养子女的条件及能力,以及孩子随原告生活有利于健康成长。

8.如果原告要求被告承担抚养费,应提供被告收入证明(工资条、社保缴费证明、收入流水等)以及孩子必要生活花销明细,以协助法官确定抚养费的具体数额。

9.涉及共有财产及债务分割的,原告应尽量提供共有财产、债务证据(比如,不动产权证、存款证明、贷款合同、借条等)以及共有财产、债务清单。

10.如果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律师证复印件、律所出具的所函。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自己保留一份,另外两份立案时交给法院立案庭。

温馨提示您的是,法院收的证据材料均为复印件,原件请自己保留,开庭时带到法庭核实证据使用。

作者:张媛媛,女,汉族,民商法学硕士,北京昆泰(厦门)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执业证号:13502201511113122。

声明:此文章为张媛媛本人原创文章。

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

办理离婚纠纷案件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一、起诉状

1.原告的基本情况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被告的基本情况应包括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

3.诉讼请求应写明要求与谁离婚,如还需要法院处理财产、子女问题的,应同时写明子女由谁抚养,要求分割哪些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如房屋、车辆、存款、有价证券等,房屋需明确房屋坐落;车辆需明确车的型号、车牌号;存款需明确存款银行、数额;有价证券需明确其金融机构、数额),共同债权债务如何处理。对于要求法院进行分割的共同财产及处理的共同债权债务,应当逐一明确该财产或债权债务的价值或金额,以便法院计算诉讼费;

4.事实理由应当简洁清晰,主要内容包括:双方何时相识、何时结婚,何时生育子女、子女姓名、年龄,结婚初期感情如何,为何原因要求离婚,是否是第一次起诉离婚,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配,共同债务如何承担,对于原告的具体诉讼主张应有相应的理由论述;诉讼请求要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损失的,具体赔偿数额应当明确;

5.起诉状中不得有谩骂和人身攻击之辞;

6.起诉状需由原告本人亲笔签名或盖章,不能签名的可由原告本人按手印。

注:起诉状应使用A4纸,左侧留出2.5厘米装订线;应提供打印件或使用黑色、深蓝色钢笔、签字笔书写。

二、与诉讼相关的证据材料

1.结婚证明。有结婚证的,应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丢失或无法提交的,应提交结婚登记的民政机关出具的证明或结婚登记地的档案机关出具的婚姻档案证明;

2.子女的情况证明,如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独生子女证等;

3.需法院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清单,涉及共同住房分配的,应提交产权证明文件;

4.有需要法院处理的共同债务的,提供债权人姓名、地址、借款用途,并注明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5.原告为军人的,应提交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出具的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的证明;

6.当事人曾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出具过裁判文书的,应提交该文书复印件。

诉讼离婚需提供的材料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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