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骚扰我家人能起诉吗

离婚案件中法院会打扰到被告的家人吗

一般来说,婚姻案件解决的是夫妻之间的

婚姻关系

,所以属于涉及公民隐私的案件,外人、包括离婚当事人的家人是不能介入的,但这并不代表法院在受理原告的

起诉离婚

后就一定不会联系被告的家人,尤其是在案件送达阶段。以本律师最近代理的一起涉外离婚案件为例:

我的当事人马先生(化名,原告)因夫妻感情不和而向北京市东城区法院起诉目前正在国外生活的妻子李女士(化名,被告)。案件受理后,被告李女士抱着“斗气”的心理不仅

不同意离婚

而且拒不领取法院的传票。为此,法官找到本

离婚律师

询问是否知道被告父母的联系方式。目的当然是准备通过其父母来做思想工作,促使其积极应诉。于是,本律师将被告父母的电话提供给了法官。这之后不久,被告便主动联系了法院并委托自己的律师领取了开庭传票。原因当然是被告比较孝顺,不愿父母为自己的官司操心。

虽然该案顺利开庭了,但李女士却把父母被打扰的责任全怪罪到本律师的身上。庭审结束时,李女士向本律师表示:“宋律师,以后有什么事情请直接给我打电话,我的手机二十四小时开机,请不要联系我的父母。”对于李女士的要求,本律师希望也愿意照办,但问题是:谁让你一开始就故意躲避诉讼,让法院联系不上你呢?本人是原告的离婚律师,而不是你李女士的,所以当然要把原告的利益放在首位,为了使官司进展变得顺利,也就只好让法官去打扰李女士的父母了。

离婚后被男方骚扰怎么办

如今要说最火的一个词要数“渣男”,网络上随处可见,其实在生活中这样的渣男也并不少见,比如说前段时间有人咨询咱们上海律师说和男方已经离婚了,但是一直被骚扰,不知道该怎么解决这个事情,那么今天

上海律师

给大家说说离婚后被男方骚扰怎么办?

双方已经离婚。那么一方的骚扰行为已经干扰到另一方的正常生活,涉嫌违法,另一方可以选择报警。根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利用以上手段对女方进行骚扰的,女方可以保存相应的证据,比如说给你打骚扰电话,你就录音,发骚扰短信你就把短信保存,这些都是您日后为自己维权的有力证据。

通常情况下,离婚之后男方进行骚扰的话,可以在法院进行起诉或者报警,如果收到一些恐吓信或者公然侮辱捏造事实来陷害他人的话,可以对当事人进行拘留。当然情节更加严重者,你只要搜集掌握有足够的证据,那随时可以起诉对方,如果您有需要法律方面的服务,可找上海律师团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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