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适用起诉几次离婚

离婚最多起诉多少次可以离得掉起诉离婚找不到对方人怎么办

离婚最多起诉多少次可以离得掉

最多的是有几次,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第二次都会判决离婚。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被告坚决不离婚,法院很难确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所以第一次起诉一般不会判决离婚。但是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候法院就会综合考虑已经起诉过一次,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很大。”

起诉离婚找不到对方人怎么办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受理这类案件的时候分为两种情况:

1、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在这种情况下找不到人怎么离婚?

这种情况下,有两种方法可以选择:

(1)向法院申请失踪或死亡。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下落不明满两年)或死亡(下落不明满四年后以上),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

(2)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对于这种找到人怎么离婚的情况,法院的具体做法一般有五步:

第一步: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立案。

第二步:法院按一方当事人提交的邮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若被退回或是无人签收,初步证实对方下落不明。

第三步:由起诉方当事人或法院有关部门收集另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杳无音信的补强证据,进一步认定对方法律文书地址无法直接送达。

第四步:法院开局公告送达的单据,有原告交纳一定数额的送达费后,在法院的公告栏和相关媒体上刊登公告,进行公告送达。在公告中告之对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不及时参与诉讼的法律后果。公告期国内案件60日,涉外案件6个月。

第五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进行缺席开庭和判决。

2、夫妻一方下落不明不足两年,在这种情况下找不到人怎么离婚?

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因夫妻一方出走,不与家庭联系,不承担家庭义务,故意违反婚姻义务而导致夫妻情感确已破裂,这个时候当事人可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五项“其他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原因”向被告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法院会在第几次判决双方离婚2019年婚姻法

法院会第几次判决双方离婚,婚姻法律师姜威为您分析解答:

离婚只有两个方式,第一个方式是协议离婚,也是大家通常说的自愿离婚,双方协商好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只要双方同意离婚就可以了。第二个方式就是起诉离婚,一旦双方协议不成,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

在离婚案件代理和法律咨询中,经常有当事人咨询,要起诉几次法院才能判决离婚,因为其打算离婚时,不仅仅是咨询律师,可能会咨询身边离婚的朋友、同事等,而每个案件的情况是不一样的,导致可能法院判决离婚的次数也是不确定的,因为婚姻法律和解释都没有明确规定,必须是第几次起诉离婚才会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时,主要就是认定双方感情是否破裂,如果认为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充足,可能第一次就会判决离婚,如果认为证据不充足,可能会在第二、三次判决离婚,甚至次数更多。

第一次就判决双方离婚的,大约需要3个月,第二次就判决双方离婚的,大约需要1年,第三次判决双方离婚的,大约需要1年半。

尤其是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而原告提交的证据又不太充足,被告坚持不离婚,从现在的司法政策来讲,第一次法院是不会判决双方离婚的。

上文所述的证据就非常关键了,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经常会忽视对证据的搜集,总是认为感情破裂的情况的确是存在的啊,对方不会不承认的,但是,被告通常出于一些考虑,根本不承认感情已经破裂,反而坚持感情很好,不愿意离婚,这种情况下法院就很难判决双方离婚了。

在我代理的一个离婚案件中,双方分居时间很长,而且男方酗酒,酗酒后就家暴女方,但是女方对于上述的证据很难搜集到,家暴从未报警过,而酗酒男方也不承认,分居的证据女方搜集到了一些,在开庭前,考虑到这些证据法院可能不会认为能够证明感情破裂,所以,我建议女方是否可以请他们的儿子(已成年)出庭作证,后来开庭时女方把儿子带到法庭作为证人,证明父母的感情情况,而且儿子一直同情爱护母亲。最终,法院认可他们双方儿子的证言,女方第一次起诉就判决了双方离婚。

由此可以看出,在起诉的案件中,证据是非常关键的。婚姻法明确规定了法院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形:比如家暴,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遗弃、虐待,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在离婚案中,如果对方有这些情形的,一定要积极搜集上述证据予以证明,以有利于法院第一次就判决你们双方离婚。

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未判决离婚,那在第二次起诉离婚前,也要搜集证据证明双方在此期间未有和好,也有利于法院第二次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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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不判离婚,还需要三次起诉吗

离婚案件,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协议离婚的,只能是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通常会判决不准离婚。

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即使一方仍然不同意离婚,法院大概率会认定夫妻双方未能和好并共同生活,感情确已破裂,因此判决离婚。

但是法律规则从来没有这么简单过,法律没有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即应判决离婚。

两次起诉离婚判决不准离婚的也不在少数,其背后的原因值得分析。

第一,如果双方

结婚时间较长

,比如超过20年甚至30年,法官可能会认为感情基础牢固,“双方应当本着互体互谅、互相尊重的原则,正确处理夫妻关系,珍惜这段来之不易的夫妻感情”。

第二,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原告因为被告不同意离婚而

(明知法官会判决不准离婚),或者在法官的主持下

达成和解协议

,法官会认为原告的立场不坚定,故认定夫妻感情并没有彻底破裂。

第三,“

并未一直分居

”也是判决不准离婚的重要原因。到了起诉离婚的程度,一般都会夫妻分居,但是也有例外,比如为了照顾孩子,或者一方经济困难,没有其它住房等原因。

第四,婚前恋爱时间较长,婚后育有子女,如果原告未能提供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法院也会判决不准离婚。

第五,

婚生子女尚年幼

,需在父母双方共同的关心和陪伴下健康成长,也是第二次不准判决不准离婚的理由。

总之,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法官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并不存在第二次起诉离婚即应判决离婚的法律规定。

所以,不能简单的认为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就一定会判决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不是多少次起诉离婚。

当然,没有离不掉的婚,只是时间的问题。

以上,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更多婚姻家事法律问题可关注,私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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